牡丹贷记卡与牡丹借记卡联动协议
甲方(牡丹贷记卡主卡持卡人)同意将本人名下牡丹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与牡丹借记卡(含工银灵通卡、工银E时代卡、工银理财金卡、工银财富卡,以下简称“借记卡”)联动,联动后该贷记卡所属账户下所有贷记卡(包括副卡)均适用联动规则。甲方就联动规则与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达成以下协议。
一、贷记卡与借记卡联动仅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交易,并遵循以下使用规则:
1、存款
甲方使用贷记卡办理存款业务,存款自动记入借记卡账户,并按借记卡内存款计息规则处理。相关手续费按照借记卡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取现
甲方使用贷记卡办理取现业务,交易款项自动记入借记卡账户,不得透支取现。取现金额除受借记卡取现限额控制外,还不得超过乙方设定贷记卡联动借记卡账户使用限额。相关手续费按照借记卡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3、消费
甲方使用贷记卡办理消费支付(包括普通消费、分期付款、预授权等消费交易)、退货业务时,交易款项记入贷记卡账户,并须输密完成消费支付交易(银联境外信用卡受理网络交易除外)。
对于开通账户调剂功能的,在办理上述消费业务(分期付款业务除外)时,当贷记卡账户可用额度不足以支付消费金额,且差额部分不大于调剂限额的,差额部分自动使用借记卡账户存款支付。
4、其他业务
甲方办理信用卡还款(包括网上银行还款、自动还款、代发工资还款、购汇还款等)及转账交易,交易款项记入贷记卡账户。
二、贷记卡账户人民币可用存款余额(不含冻结金额)每日自动划转至借记卡账户。
三、甲方须保证联动的贷记卡、借记卡卡片及账户状态正常,因卡片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相关责任。依据本协议记入借记卡账户的款项,甲方不得以未使用借记卡及未输入借记卡密码为由否认交易为本人所为。
四、对于甲方申办贷记卡并同时申请联动借记卡的,自动开通账户调剂功能,后续甲方可申请设置调剂开关和调整调剂限额。
对于已有贷记卡、申请联动借记卡的,甲方向乙方申请开通账户调剂功能的同时可设置调剂限额。
五、贷记卡和借记卡完成联动的,当联动账户因挂失新开等情况出现卡号变更的,本联动协议自动适用于卡号变更后的新卡。
六、对于未能成功申办贷记卡或借记卡的,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不发生效力。对于已联动的牡丹贷记卡所属账户或借记卡发生销户的,本协议自动终止。除甲方变更或取消联动协议外,本协议长期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借记卡业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及相关业务规则办理,贷记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如乙方对联动规则进行变更,乙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声明:甲方知悉并同意《牡丹贷记卡与借记卡联动协议》内容。
牡丹逸贷卡与牡丹借记卡联动协议
甲方(牡丹逸贷卡主卡持卡人)同意将本人名下牡丹逸贷卡(以下简称“逸贷卡”)与牡丹借记卡(含工银灵通卡、工银E时代卡、工银理财金卡、工银财富卡,以下简称“借记卡”)联动,联动后该逸贷卡所属账户下所有逸贷卡(包括副卡)均适用联动规则。甲方就联动规则与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达成以下协议。
一、逸贷卡与借记卡联动仅适用于人民币账户交易,并遵循以下使用规则:
1、存款
甲方使用逸贷卡办理存款业务,存款自动记入借记卡账户,并按借记卡内存款计息规则处理。相关手续费按照借记卡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取现
甲方使用逸贷卡办理取现业务,交易款项自动记入借记卡账户,不得透支取现。取现金额除受借记卡取现限额控制外,还不得超过乙方设定逸贷卡联动借记卡账户使用限额。相关手续费按照借记卡业务收费标准收取。
3、消费
逸贷卡与借记卡联动后,甲方可使用逸贷卡办理普通消费业务。甲方使用逸贷卡办理消费支付(包括普通消费、预授权等消费交易)时,不得超过乙方设定逸贷卡联动借记卡账户使用限额,交易款项记入借记卡账户;办理分期付款消费、分期付款退货业务时,交易款项记入逸贷卡账户。上述交易须输密完成(银联境外信用卡受理网络交易除外)。
4、其他业务
甲方办理信用卡还款(包括网上银行还款、自动还款、代发工资还款、购汇还款等)及转账交易,交易款项记入逸贷卡账户。
二、逸贷卡账户人民币可用存款余额(不含冻结金额)每日自动划转至借记卡账户。
三、甲方须保证联动的逸贷卡、借记卡卡片及账户状态正常,因卡片或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交易失败的,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相关责任。依据本协议记入借记卡账户的款项,甲方不得以未使用借记卡及未输入借记卡密码为由否认交易为本人所为。
四、逸贷卡和借记卡完成联动的,当联动账户因挂失新开等情况出现卡号变更的,本联动协议自动适用于卡号变更后的新卡。
五、对于未能成功申办逸贷卡或借记卡的,本协议对甲乙双方均不发生效力。对于已联动的牡丹逸贷卡所属账户或借记卡发生销户的,本协议自动终止。除甲方变更或取消联动协议外,本协议长期有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借记卡业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章程》及相关业务规则办理,逸贷卡按照《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和《牡丹“逸贷”信用卡领用合约》及相关业务规则办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如乙方对联动规则进行变更,乙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申请人声明:甲方知悉并同意《牡丹逸贷卡与借记卡联动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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