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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 | 谭同学《人类学方法论的中国视角》

内容简介

在现代学术知识生产中,注重将他者眼光之所见凝结为民族志的人类学,有独特的魅力。但在不少欧美人类学民族志里头,写满了他者社会文化细节,却很少有他者真正“说话”。对此做简单道德批判,显然不如细思改进方法论和操作方法重要。祛除将他者当作实验玻璃瓶中的青蛙般看待之“科学”外衣后,阐释被认为是当代人类学重要的方法论根基,但谁阐释谁、阐释什么、怎么阐释,依然是问题。在此意义上,民族志并非“写”而是“做”出来的,“做”得好坏,不仅与不同主体的认识角度、水平有关,更与阐释的权力实践有关。“做”民族志,就必须让他者“说话”并与阐释者平等对话。中国经验的厚重、广博与多样性对这种“做”法,既有视角多元化也有理论主体自觉的意义。

本书不仅是一种对人类学方法论“中国视角”的探索,也对多学科建构中国特色、风格和气派的学术话语有可资借鉴的价值。

人类学方法论的中国视角

谭同学 著

ISBN:978-7-5228-0212-1

2022年12月出版

作者简介

谭同学,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曾任首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民族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国家民委首届民族问题研究优秀中青年专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类学系访问学者;著有民族志《桥村有道》《双面人》及中英论文60 余篇;曾获中国社会学会年度推荐好书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国务院参事室“费孝通田野调查奖”一等奖。

目录/contents

前言
第一篇  他者声音与“做”人类学
第一章  作为人类学方法论的“文史哲”传统
第二章  多重宇宙论并接的交互主体性阐释——兼论“做”民族志
第三章  超出自我与他者的实践增量及民族志“做”法——以《双面人》为例
第二篇  经验主体与理论自觉
第四章  中国乡村研究中的经验修辞与他者想象——以《私人生活的变革》为例
第五章  家与中国社会文化结构研究的主位——以《永远的家》为例
第六章  参与式理论祛魅、文化自觉与精准扶贫——基于贵州S山区县的调查
第三篇  理解中国类型与层次
第七章  类型比较视野下的深度个案与中国经验表述——以乡村研究中的民族志书写为例
第八章  再论作为方法的华南——人类学与政治经济学的交叉视野
第九章  实践、反思与自我的他性——以《孙村的路》为例
第四篇  人类学与民族学交叠
第十章  迈向主权的民族理论自觉
第十一章  民族学知识生产的问题意识与理论视野——从李安宅先生的探索与启示说起
第十二章  关于制约当代民族研究若干问题的反思——迈向实践社会科学的视野
正视中国人类学中的“土味”(代后记)

内容摘要

前言

促成本书所辑文字的,是我学习人类学的过程;促成其汇编成集的,则是我教授人类学、社会学的学生,以及常在一起侃人类学的师友。


1997年高考后,不谙世事的我,听信一种“哪门课考得好些,就填报哪个专业,这样,在同等条件下被录取的概率会大一些”的说法,加上考虑家境,读取了华中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那时的大学较之于今日,穷得厉害,但办学自主权稍大些。系里大部分老师做哲学研究,因人设课,我们上课大多也是哲学。硕士学习期间,专业是政治学理论,聚焦的则是乡村政治。因为关涉乡村,自然不得不读《乡土中国》,结果就迷上了人类学和社会学。当时,在有限的学术视野和网络中,我并没有找到系统了解人类学的机会,但研究开始转向关注乡村微观社会结构。复因种种变故,博士学习期间,专业转为政治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学,最终成了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的首届博士毕业生。


我知道,自己所崇敬的费孝通先生,是将人类学、社会学和民族学融为一体做学问的。母校社会学系给我的讲师职位,未必不能兼及人类学。不过,后来因为机缘巧合,我还是选择了去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做博士后。在那里,承蒙麻国庆老师指点,我尽可能地全程跟硕士生、博士生一起上专业课,参加博士生的读书会,对人类学的了解逐渐丰富起来。后又幸得留在该系工作,并且很顺利地晋升了教授、博士生导师,却始终不敢忘记告诫自己,实乃“半路出家”,继续学习不能断。该系有很长的南方民族研究传统,但在世纪之交的青年教师中,研究主题日益多样化,聚焦民族研究者反倒较少。麻老师希望我能兼做点民族研究,我欣然接受了这一建议。同时进行的,还有农村研究。在华南农村研究中心,麻老师和吴重庆老师如同传统手艺人,手把手带着我们一拨拨年轻人,琢磨乡村发展诸事。


这些学术脉络交织的结果,在我这里就是,不管好或者不好,学习人类学和对“三农”问题、民族“问题”的现实思索,始终缠绕在一起。身边有学友,或谓中国有无人类学并不重要,研究中国本身才重要;或谓研究中国者多而传承人类学者寡,因此,治人类学,学科更重要。对学者个人,我从不反对后种朋友。偌大一个中国,多些安心读书、思考学科(前途)的学人,是好事。在现代世界知识体系中,人类学是重要的。当代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深地嵌在现代世界之中,人类学因此对中国也很重要。不过,就我而言,却是已然无法不结合中国现实做学问,不从中国的视角去看世界,而去追求“纯学术(技巧、知识乃至思想)”的人类学。而且,我很怀疑,撇开中国的主体性视角,是否有所谓“正宗”人类学的“科学真理”。


当然,撇开人类学发源地欧美的主体性视角,以及长期作为欧美人类学研究对象的其他亚非拉地区之主体性视角,同样也谈不上是什么“科学真理”。不过,即使从“纯学术”的角度看人类学,在其技巧、知识乃至思想体系中,欧美的话语霸权至今仍可谓赤裸裸。为此,突出非西方学术的主体性视角,不仅是必须的,而且弥足珍贵。作为人类学学者,在中国从业,且主要以中国自身为研究对象,我认为,适度强调中国视角的重要性,既合情也合理。


这种切身感受,对我来说,正是随着对人类学了解逐步深入开始的(尽管可能依然十分有限)。从政治学、社会学门径进入乡村研究时,觉得人类学强调的“整体论”“他者眼光”,大可弥补某些研究倾向的自我中心、片面偏激之不足。然而,进入人类学门槛后,却又感到并不尽然。读了不少欧美人类学经典民族志,里头写满了“他者”社会文化生活的各种细节,却很少能听到此类“他者”真正“说话”的声音。他们似乎并不具有主体性,自己不会发声,而恰如实验室玻璃瓶里的青蛙,只是欧美人类学家研究发声、说理的证据,能够且只能够说明欧美哲学文化中的某些重要概念和理论。俨然“他者”的社会文化生活都是由西方概念组成的,这些概念都是由柏拉图或亚里士多德创造、由康德或萨德发展的,而且除了西欧和北美的精英文化圈子之外,没有人够资格去谈论。


这么说,我并不是要因循诛心论,指责人类学家虚伪(哪怕是欧美的)。事实上,除了少数人可能始终在带着刻骨铭心的敌意去研究“他者”之外,人类学强调从“他者”的眼光理解“他者”,绝大多数并非有意自欺欺人。殖民时代之后的人类学尤其如此。当今世界人类学的智慧,更是在文化多元、反种族主义、反歧视等领域多有贡献。在理论上,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格尔茨(又译作吉尔兹、格尔兹)强调从“深描”“他者”之“地方知识”入手进行“文化解释”以来,反思欧美人类学误将“他者”视作“没有历史的人民”,反思“时间与他者”的关系以及“写文化”者,可谓蔚为大观。然而,为何一旦具体到人类学非常核心的操作性环节——田野调查和民族志书写,却依然常以欧美哲学概念“加工”田野经验材料,也即“他者”社会文化生活?为何“他者”作为主体的声音,始终很难出来(以至于某些后现代主义人类学家干脆认为,“我”感觉咋样,民族志就咋“写”——但这样,何不就搞文学创作,还要人类学田野调查干什么呢)?此类问题,所涉因素甚多。但不管如何,诛心论定非明见。毋宁说,人类学现在是有些“眼高手低”,理论反思上认识到了问题,实践操作上做起来,却尚未能有效解决问题。以我愚见,进一步矫正、细化、完善认识层面的方法论,以及操作层面的方法,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可能相当重要。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作为古典人类学转向现代的标志,田野调查法是克服欧洲中心主义“幽灵”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阐释”法是现代人类学转向当代的标志之一,其洞见在重视文化“转译”的主体性与“他者”的“上下文”,但因缺乏具体方法支撑,也给“幽灵”留下了后门。谁“阐释”谁,“阐释”什么,怎么“阐释”,皆存问题。极端后现代主义者甚至彻底解构了“阐释”的客观性。而其实,每个“他者”都有自己的“文史哲”传统。改变“他者”单向“被阐释”的地位,赋予“他者”之“文史哲”传统优先解释权,方可避免以所谓“普世理论”对“他者”指鹿为马。让“他者”“说话”,并和“阐释者”平等“对话”,既是“文史哲”传统作为人类学方法论所需,也应是当代人类学迈向新时代的方法论基石。


完善阐释法,我们还必须明确,人类学家与田野对象其实是交互主体,语言为双方沟通的介质,其本体则是并接的多重宇宙论。当代人类学“本体论转向”强调多重宇宙论比较,但不能武断地异文合并以求纯化。阐释实为同一世界多元文化主体的话语权实践,仅从认识论上强调“裸呈”田野对象叙事或不同主体视角,并不能消除权力不对等。在此意义上,民族志并非“写”而是“做”出来的,“做”得好坏,不仅与不同主体的认识角度、水平有关,更与阐释的权力实践有关。


无视“做”人类学研究过程中的权力实践,以及作为人类学智慧源泉的“他者”社会文化生活经验,人类学所谓的“理论创新”难免走入死胡同。当代西方人类学诸多主流刊物所发的大量论文,用于陈述田野经验材料的文字往往只有六七百单词甚至更少,攀升到哲学分析的文字却常长达六七千单词,哲学意味十分浓厚。或如亚当·库珀(Adam Kuper)所批评,因质的内容被掏空,人类学其实已到了“终点”?当然,何为人类学质的内容,必定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不过,无论如何,田野经验在其中按说应该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事实上,大量人类学学者并不缺乏田野经验。尤其在欧美,做人类学博士学位论文研究,至少得有1年以上的田野调查,所接触“他者”社会文化生活的经验材料,必定不会太少。缘何这些丰富的经验材料,却无法进入论文,而只能在论文中占到1/10甚至更少的篇幅?只能说,此类人类学研究路数,对欧美哲学的关心,其实远胜过对“他者”社会文化生活逻辑本身的关心。


经验材料堆积本身,自然并不代表人类学智慧。但是,从一滴水中果真能知道整个世界的奥秘,从筛选得如此稀薄的田野经验中,果真能可靠地琢磨出一套又一套的哲理分析?这种“做”法,难道不会加深感性到理性的鸿沟?甚至,即便以上问题皆不成问题,人类学将田野经验日益稀薄化,却将绝大部分精力用来讨论欧美哲学,难道能“做”得比哲学家们更专业、内行,水平更高?答案恐怕多少有点让人怀疑。依我有限的哲学修养看,即便是关于本体论反思以及现代性批判之类的“当代人类学”热门话题,其哲理讨论似乎也并没有超出海德格尔、鲍德里亚、德里达等哲学家的视界。甚至说得刻薄点,人类学家们想把自己打扮成极富哲学思想的智者,事实可能很残酷——顶多只能算得上欧美哲学与其他哲学之间的二流掮客。或者进一步来说,就算能“做”得过哲学家,那何不干脆就做一个专门研究欧美哲学的哲学家,还要人类学干什么?尤其是,还要深入“他者”社会文化生活,做田野调查干什么?


说到底,这其中依然有一个如何理解和处理人类学研究中“自我”与“他者”关系的问题。


在方法论上,作为人类学的基本技艺,民族志书写的难题之一,是“自我”无法从本体上变成“他者”,但若“他者”缺席,则会陷入“自我”唯主观论。它需要尊重“自我”与“他者”的差异,但不限于写差异,否则就只是猎奇。“自我”与“他者”皆不可缺,但若无互动,“他者”就是与“自我”无关的任意抽象,针对互动的自我反思更无从谈起。因此,不是“他者”,也非“自我”,唯因互动而情境性生发的、超出“自我”与“他者”的实践增量,才使“做”民族志成为可能。


这其中,民族志需以田野经验深描为基础,更需要与之相对应的理论抽象。面对田野经验与理论抽象之间的张力,民族志书写者必须尊重“他者”的主体性。否则,再翔实的经验叙述也只是一种装饰性的修辞,仅能满足民族志书写者或者读者关于“他者”的想象。谨慎地对待不同的经验类型和层次,对民族志书写的方法论警醒和理论自觉有其裨益。


具体就中国而言,在方法论上建立起了田野经验与中国社会文化结构整体研究之间的联系,将经验置于主位上,对人类学关于中国的实地研究具有文化自觉的意义。在应用研究方面亦如此,以扶贫研究为例,参与式扶贫有其高效环节,但它所依赖的治理理论,在国家观上强调弱化国家,在公民观上强调个体公民权为善治的前提,在族群复杂的社会中超越国家,则值得反思。政府主导扶贫确须完善,但若从管理式转为服务式扶贫,完全可在巨大成就上进一步精准化。精准扶贫立足文化自觉,将参与式理论祛魅并用其利,与反腐败和社会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理并进,方能协同形成事半功倍的效应。


对于中国(乡村)经验中个案的代表性和自身社会研究的客观性问题,已有类型比较法和扩展(延伸)个案法等方法论对策,但如何从操作层面克服对个案经验的“麻痹症”,提高对自身社会经验的敏感性,仍值得探讨。区别于综合、专题、深描、多点民族志和区域比较等方法,类型比较视野下的深度个案将类型比较视野作为特殊的“他者”眼光,增强深度个案和本土社会研究的理论自觉。中国经验的厚重、广博与多样性决定了此种表述,以及中国研究本土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以区域性的华南研究为例,在社会文化与族群关系上,它具有方法论的意义。若对其进行拓展,将政治经济学的视野引入人类学,结合“中心与周边”关系分析,华南研究还具有另一层方法论意义:在此交叉视野下,因为华南具有“中心与周边”共存且共生的特点,一些学术问题域将会以新的方式呈现。


在中国,不少人类学同行与我一样,主要是研究中国自身,乃至本民族社会文化生活。人常戏称其为“家乡研究”。在方法论上,“家乡研究”需要注意一些与异文化研究有所不同的问题。苏轼诗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家乡研究”也常会因“熟视”而“无睹”、“日用”却“不知”。这就需要研究者,以某种方式从“家乡”“跳”出来,带上“他者”的眼光,方能见“庐山”真面目。将“庐山”经验与既有理论,或“山外”经验相参照,理论上更加自觉开放和谦虚谨慎,或是有益之举。通过深入调查,还不难发现,“庐山”常有不符“常识”却又在“情理”之中的经验事项。厘清这些“情理”,既是理解“庐山”经验的门径,又是激发学术活力的方法。


出于历史的原因,民族研究向来是人类学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在中国尤其如此。人类学固然并不等同于民族学(如大样本人口计量分析,对民族学来说十分重要,人类学则未有因循此法者),但二者因交叠地带甚多,其方法论更迭,便也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例如,我国民族研究曾深受“阶级分析法”和“民族识别”的影响。这有其历史原因,也有其成效。但是,“阶级分析法”被教条化后,严重制约了民族研究。其后,“文化解释法”被广泛用于民族研究,也不乏成效。然而,民族研究因过于倚重此法,无法全面涵盖当代中国经济、社会、文化与政治转型的实践经验,陷入了新的制约。由此,在新时期,以透视实践经验为导向的社会科学视角,应是民族研究值得探索的方向。


若将人类学与民族研究方法论更迭,放入更长时段的学术史中去看,则不难发现,近代某些重要的方法论分歧、纠缠仍值得我们反思,并为当代民族研究提供某种参照。例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围绕西南民族研究出现了三场分歧。它们表明:以“体质、语言和历史相结合”科学化区分“民族”,与其他方法论,以及径直“造国民”,均有张力;后因边疆危机、国家救亡,主权于民族研究的重要性凸显,但是通过否认中华民族的组成分子为“民族”以免人假借“民族自决”分裂中国,还是承认其差异、给予扶持、促进平等团结来维护主权,也有张力;急迫、粗糙地处理这些张力,让民族研究方法论转向“语言、历史和主权相结合”的潜在共识被忽略了。将三场分歧置入主权政治为坐标的宽广时空视野下,不难发现,有主体意识和理论自觉的本土化方法论,至今仍有其独特意义。


总之,与人类学同理,问题意识与理论视野对民族学知识的专业化生产极为重要。但是,专业化应是通过强化问题意识、拓展理论视野,加深对问题的理解深度,而不是设置知识壁垒。以此为参照,当代我国民族学在历史、社会乃至积累较厚实的民族文化研究等领域,皆仍有更新问题意识和理论视野的必要。而辩证协调人类学及相关学科的知识体系和研究方法,双向强化族别与专题研究、民族理论与经验研究、学术生产与政策研究,或是值得探索的方向。


应该说,目前中国人类学对方法论的关注尚不算多。究其缘由,这与其学科发展的历史曾一度被中断有关(这也说明,学科确实是重要的,哪怕是“纯学术”的学科建设)。


20世纪80年代,中国人类学才逐步开始得以恢复。较早参与复办人类学的学者之一容观夐,于90年代初期写就的《人类学方法论》,可算此背景下较系统探讨人类学方法论的著作。除了介绍文化比较研究法、文化传播论、文化定量分析、结构功能分析、田野调查法和民族志类比分析法之外,还结合中国南方的黎族、瑶族、畲族历史研究,讨论了人类学方法论应用于中国研究应注意的一些重要问题。不过,从主体内容看,其所涉方法论,显然大部分属流行于20世纪上半叶者。其后,王铭铭、麻国庆等人在结合中国研究需要,重新引入当代西方人类学方法论方面,做了不少工作。


然而,人类学或融汇了人类学思维方式的方法论著述,相对于中国人类学“追赶”式发展,乃至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科学复苏发展来说,在数量上显然供不应求。以至于在世纪之交,约翰·曼伦、伯纳德·罗素等并非专业人类学家所撰写的人类学方法(论)著作,被同样并非人类学家的“同行”,以“质的研究方法”名头译成中文,塞入其他论述,俨然成了“国内第一”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创新“著作”。大约10年后,讨论“民族志方法”“质性研究方法”(其中大量属人类学方法,尤其是前者)的译著、著述才慢慢多起来。但是,以中国经验为基础,尤其是从以中国为主体的视角,在方法论上对相关问题予以反思性建构的讨论,仍不算太充分。本书所收我陆续写就的不成熟文字,也属此类尚不充分讨论中的只言片语。


将这些不成熟的文字汇编成集,初始想法源于人类学、社会学教学。近年来,有不少学生向我反映,学习人类学研究方法时,常用译著中的案例大多来自非洲、拉美、东南亚乃至中东。而我们的学生,对这些区域的历史与现实往往缺少背景性的认识,因此学起来总觉得有些隔膜。再一个问题就是,学了这些方法后,要用于中国经验研究,还得慢慢琢磨如何对接。我曾有过的一些强调从中国视角出发,反思和建构人类学方法论的文字,尽管自认为仍极不成熟,但在他们看来,倒是相对亲切和易学易用。部分学生和师友建议我,不如再积累些文字,待到合适的时候结集成册,以便大家翻阅和进一步讨论、指正。我想,无论是对于自己阶段性地总结、反思过往学习人类学的过程,还是对将来进一步的学习以及教学,这都算是不错的建议。于是,就有了这本小书。


书中大部分文字写于不同年份,好些曾发表于《开放时代》《思想战线》等杂志,因此有部分参考文献前后用了不同译本,有些则是前为外文、后有了中译本。在我看来,文字一经发表,观点可再改,可重新论证,但已发文字本身则是覆水难收。为如实呈现多年学习人类学及其渐变的过程,本书对参考文献在文字上前后有出入者,未另作替换(但当初发表时,因杂志版面限制删减了部分内容,在本书中则采用了未删减版)。


出于同样的考虑,再三权衡后,本书收录了唯一的一篇批评性文字占全文2/3以上内容的文章。该文是就阎云翔教授《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谈方法论的。写作原本对事不对人,对阎教授另一名作《礼物的流动》,本人与众多读者一样很欣赏。2014年12月,阎教授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人类学系参加完一位博士生的论文答辩后,主家石瑞(Charles Stafford)教授在Seigman图书室组织了一场小规模的研讨会,讨论阎教授那时的几篇论文。轮到我发言时,我为自己曾写批评性文字的动机做了个简短的解释。阎教授回应得很大度。他表示:该文刊发后不久即有国内朋友转发给他看了;一本书出了英文版,数年后能再出中文版,又过几年后依然有人愿意对它进行评论和讨论,是一件值得作者高兴的事;批评对他而言,总体上是可接受的,该书原本是写给英语读者看的;他唯一不认可的是,批评中错误地认为其著作中的重要概念“uncivil individual”有“粗野的、不文明的、失礼的、无文化的、未开化的”之意,而他如果真要表达这些意思的话,会用uncivilized做修饰词。我的英语不好,想必这确实是一个错误(尽管我仍倾向于认为,uncivil至少算不上什么积极含义乃至中性含义的词),加之该话题并非那场习明纳的主题,我们未再就此进行讨论。


后来,我还给阎教授传阅过另外一篇从未发表的拙作。它其实是本书收录的这篇批评性文字的姊妹篇,或者说那才是主篇,本篇只是辅篇。当时作此二文,是想为和几个朋友持续多年的“社会学与人类学'三人行'读书会”关于“转型中国民族志运动”的讨论,在方法论上做一个小结。不过,在一些师友的建议下,我后来决定不再公开发表此文。


愿这本小书能给对人类学方法论感兴趣的师友、学生带来些许启发。

(节选自本书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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