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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情态的存在与消亡

畅读荐:在《红楼梦》中,曹雪芹把“女儿”与“女人”分为不同类型的群体,这不仅是以年龄等为标准进行简单的区别和划分,其中更加体现着曹雪芹独特的情感体验和与世不同的价值观。

本文来源:红楼梦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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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在小说中特别强调“女儿”的存在意义、地位及其重要性。在第二回中,贾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把“女儿”之情提到比阿弥陀佛与元始天尊还高的地位。甄宝玉对小厮说,要说出“女儿”两个字,须用香茶漱口之后方可。因此,“女儿”不再是现实社会中的一种群体,而是带有自然本性的象征。它是圣洁的代名词,曹雪芹对它是顶礼膜拜的。这体现了曹雪芹独特的女儿观和价值观。

在《红楼梦》第二回中,曹雪芹借贾雨村之口,提出“正邪两赋”的人性观点。从中可窥见,所谓的“正邪两赋”不是传统价值观念中的“大仁”、“大贤”与“大恶”、“大奸”的善与恶取向,而是秉天地正邪之气而生的“正邪两赋”之性,它已超越了传统的价值善恶观念。同时,模糊了传统中“情”与“性”的界限,秉天地而生的“情”与“性”达到高度的和谐与统一。

因之,曹雪芹对“情”的内涵,完全按照自己的体验进行诠释。这种诠释超于现实之上而存在于特殊的感性之中,富有神性和诗性。第一回中写到的“还泪”神话,是“情”的缘起和归宿,也是故事情节展开的源动力。“情”的神性体现在它超乎现实的圣洁性。而这种圣洁性的具体形态就是“女儿”之情。

贾宝玉恶袭人和宝钗之劝,说好一个清净女儿怎么变成了“国贼禄鬼”?贾宝玉没有走经济仕途,把钻营于经济仕途之人讥为“禄蠹”。《西江月》说他“潦倒不通世务”,就是被父亲棍捧相加也不悔改,把四书以外的书都烧掉,认为这些书都是后人的杜撰,污人之性,将人误导走入歧途。在第五回中,警幻仙姑受宁荣二公的嘱托,以声色香茗仙酒美女对其警劝,希望他改悟前情:

在闺闼中固可为良友,然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诡,百口嘲谤、万目睚眦。今既遇令祖宁荣二公剖腹深嘱,吾不忍君独为我闺阁增光,见弃于世道。故特引前来,醉以灵酒,沁以仙茗,警以妙曲,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与汝。
今夕良时,即可成姻。不过领汝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然如此,何况尘境之情哉?今而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将谨勤有用的工夫,置身于经济之道。

警幻仙姑希望宝玉不但为闺阁增光,还与传统中的污浊同流合污,否则就会被世人“百口嘲谤、万目睚眦”,被人厌弃。

显然,宝玉没有听从警幻仙姑的警劝,与传统认同的仕途之路分道扬镳,继续溺于“情”。“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与其说是对宝玉的贬损,不如说是对宝玉的赞美。

这是曹雪芹关于“女儿”之“情”的一个方面内涵。

另一方面,宝玉对于女儿的情份,也充满着与世俗传统格格不入的成份。这体现在他对待女儿的态度,没有了儒家的等级道德规范和约束。不管她们是不是仆人,或贫富,他都愿为“女儿”充役、担过。他对待生活中的凡事俗务,不是用社会道理性来判断是非对错,而是以“情”为尺度来对待。只要有利于“女儿”之情的,就维护,就为她们说话。这混淆了传统道德的是非观念,因此,他为彩霞、五儿担过,为在大观园内烧纸钱的藕官说话开脱责任。

在他的房中,任意丫头们“糟塌”,只要快乐就行。但是这些行为在凤姐和他的奶妈等世人眼中是不成体统的。他对女儿的尊重和体贴,在世人看来,匪夷所思。不同的是,在大观园中,在贾宝玉的世界里,却大行其道,与世人世法分庭抗礼。他认为女儿是一颗宝珠,结了婚的女人沾了男人的气味就成了死珠和鱼眼睛,令他讨厌得可杀!因为,女人一结婚就被社会道德所玷染,原始的女儿之性就被异化,与男人没有什么两样了。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讲,女儿之情它不但排斥了男人的经济仕途之情,还把已婚的女人排之门外。

贾宝玉看到香菱学诗聪明伶俐,看到宝琴、李绮、李纹像水葱一样秀美时,就赞叹这些天真无邪的“女儿”独得天地之钟灵毓秀。相反,他把男人贬为“须眉浊物”,也常自贬为“浊玉”,与这些女儿相比,自惭形秽。这样看来,贾宝玉厌恶与贾雨村这样的人接交,就不难理解了。同时,厌恶那些结过婚的女人及婆子也是在情理之中的。从“女儿”之情的内涵可看出,对价值观念取向的差异,体现了曹雪芹特殊的“以情悟道”的思想。

宝玉对具有自然之美的情的体验还体现在他的“情不情”。“情不情”是脂批提出来的,脂批说:

按警幻情榜讲,宝玉系“情不情”。凡世间之无知无识,彼俱有一痴情去体贴。

对世间所有“无知无识”之人之物,都怀有一片痴情。这把宝玉的各种情态都已囊括在其中。它的内涵的独特性就是不但对有情之人用情,还对无情之人之物用情。同样富有“女儿”不受污染的本真特性。对有情之人用情,上述已有所言及,而对无情之人之物用情,在小说中都有生动具体的表现。

如在第二十三回中,写到宝玉对落花不忍践踏,第三十五回中写到傅家的婆子取笑宝玉看见鱼儿燕子就跟它们说话,第五十八回中写到宝玉在杏子荫底下感春伤情,都生动地写到他的“情不情”。由此可看出,他的情已超越了人与物的种属界限,泯灭了天地有情与无情的界限,充满了体贴和温情。如果说儒家的爱很大程度上有等级上的讲究,那么,贾宝玉的情已不再囿于这样的道德性,而是至纯至美的自然性,即“女儿”之情。

曹雪芹所写的“女儿”之情,还体现他独特的生命感受。在小说中,贾宝玉常说到死亡。他的死亡意识也不是传统观念中的灭亡或不存在之义。同样包含着“女儿”的常态和常情。他批判那些士大夫的愚死与愚忠,认为这样的死不得其所。为“情”为“女儿”之死是自己最好的归宿。宝玉对袭人说:

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他邀名,猛拚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袭人道:“忠臣良将,出于不得已他才死。”
宝玉道:“那武将不过仗血气之勇,疏谋少略,他自己无能,送了性命,这难道也是不得已?那文官更不比武将了,他念两句书汙在心里,若朝廷少有疵瑕,他就胡谈乱劝,只顾他邀忠烈之名,浊气一湧,即时拚死,这难道也是不得已?还要知道,那朝廷是受命于天,他不圣不仁,那天也断断不把这万几重任与他了。可见那些死的都是沽名,并不知大义。
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时的,如今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鹊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

他还对紫鹃说:

原来是你愁这个,所以你是傻子,从此后再别愁了,我只告诉你一句趸话,活着咱们一处活着,不活着,咱们一处化灰化烟,如何?

宝玉的死亡意识所体现的是以“女儿”之情为本源的归宿。传统中的男人为经济仕途而蝇营狗苟、奔竞追逐,而宝玉则为“儿女”之情所忙,为她们笑,为她们哭。生命的动力和价值,体现的正是“女儿”之情。为此,就是化灰化烟也在所不惜。这样的生死观,纯为“女儿”之情而缘起,纯为“女儿”之情而回归,难怪为世人所嘲谤,被弃于世道。

“女儿”之情的另一种表现形态就是“意淫”。

警幻仙姑对宝玉说:

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物纨裤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污。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之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宝玉听了,唬的忙答道:“仙姑差矣,我因懒于诗书,家父母尚每垂训饬,岂敢再冐淫字?况且年纪尚小,不知淫字为何物。”警幻道:“非也。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滥淫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能语达。

与传统中“皮肤滥淫”之情相对抗的是,曹雪芹提出了“意淫”的情的观念。在他看来,“情”中无“淫”,“淫”中无“情”,他的“情”的概念是专有所指的,即是对传统中污浊的肉欲之情的否定。对此脂批者也深悟其意,说:

余叹世人不识情字,常把淫字当作情字。殊不知淫里有情,情里无淫,淫必伤情,情必戒淫,情断处淫生,淫断处情生。三姐项上一横是绝情,乃是正情。湘莲万根皆削是无情,乃是至情。生为情人,死为情鬼,故结句曰来自情天,去自情地,岂非一篇尽情文字。再看他书,则全是淫,不是情了。

曹雪芹认为情之正者是“来自情天,去自情地”的天地之情,它是秉承天地之气而生而灭的,仍归于自然的本性,其本质仍具有“女儿”之情的纯洁性。“意淫”的“淫”字之义,非肉欲之义,可理解为“溺”和“多”之义,如《尚书》中“罔淫于乐”的“淫”之义。具体到小说中,如脂批所说的“情痴”、“情极”、“情毒”、“情种”、“情情”等等,是一种体贴、悲悯和关怀。

在小说的具体表现,如宝玉为平儿理妆的心满意足,看龄官画“蔷”的痴情和爱吃女儿嘴唇上的胭脂的爱红之癖、接玉钏儿递的莲叶羹自己被烫伤反而问候玉钏儿而自己全无知觉等等。因此说,“意淫”乃以女儿之情作为其内涵,其境界之高,与传统的“皮肤滥淫”有天壤之别,体现着曹雪芹独特的情的观念。

曹雪芹“女儿”之情的情态多样性,情境的崇高性,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是,这样的“情”有非现实的虚幻性。它与世俗的传统道德是有冲突的。小说中充满着梦境、神话及大量的宗教意象,如一僧一道,太虚幻境,石头补天及“还泪”神话,还有大大小小的梦。这些描写的出现,无疑是曹雪芹把它富有诗意和神性的“女儿”之情,建立在远离尘世之上的。

大观园的存在或可透露这样的含意。他诗性的赞美带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性体验。如石头被投入冷峻无情的尘寰,终被尘世的污浊所吞噬,然后回归至大荒山复还石头本质。自然性的美的回归,难道也是一种解脱的方式?大观园不复存在,它所存放的“女儿”之情自然失去依托,这就是《红楼梦》的悲剧吧!

脂批者在第三十二回回前引用了明代戏剧家汤显祖写给他的好友达观的一首诗《江中见月怀达公》:

无情无尽却情多,情到无多得尽么。 解到多情情尽处,月中无树影无波。

“多情”是情,“情尽”还是情,脂批又说“有情原比无情苦”。“女儿”之情的悲剧,显示了曹雪芹的痛苦的心态和无奈。相比之下,汤显祖的生可死、死可生的“至情”终在“鬼可虚情,人须实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杜丽娘与柳梦梅终于走向了团圆。汤显祖的“至情”在与世俗的妥协中,“情”的归宿有了着落。

但是,这种被世俗消解了的团圆之情,大大降低了它的境界。曹雪芹写情从汤显祖那里得到启发,但是,关于出路问题,关于贾宝玉的结局,可看出曹雪芹矛盾而痛苦的心态。因此,他把有“女儿”纯洁之情的“木石前盟”和符合传统道德观念的“金玉良缘”全都付之一炬,不愿意重复汤显祖团圆式的美梦。汤显祖笔下的梦是美梦,但是曹雪芹笔下的梦显然不是。在“好”与“了”、“了”与“未了”之间,看出曹雪芹有太多的不舍。这样的矛盾和困惑,不但曹雪芹难以解答,读者恐怕也难以自了。

清人花月痴人说了这样的话:“盖实怜黛玉割情而夭,宝玉抱情而逓也。”此言或可得个中三昧。“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名《石头记》为《情僧录》。”此中之意与脂批所说的“世上无情空大地”之意同。换言之,到地老天荒时,剩下的仍是情。从贾宝玉的结局看曹雪芹的困惑,“女儿”之情及其所象征的美的归宿与其说是悲剧,不如说是对抗现实的手段或方式,而不是结果或目的。

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对于曹雪芹有没有写完《红楼梦》,对于贾宝玉为什么最终选择“悬崖撒手”,或者不是“悬崖撒手”这样的结局,只是曹雪芹写作初衷时的构思。但是,后来由于在如何理贾宝玉的结局而感到困惑时,便戛然而止,不知如何下笔等等。诸如此类问题,显得并不十分重要。因为,思考有时比结论更重要。他留给后人的思考就是一笔值得重视的精神财富。

但是,从前面我们看到的八十回的内容来看,曹雪芹在写以“女儿”之情为核心的情本体论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把人性与情的结合,提出一个全新的情的观念,尽管这样的观念只停留在人们对《红楼梦》的审美艺术形态里,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尽管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但是,把它放在当时的传统的人性观,尤其是放在程朱理学人性观中来考察,它思想的前瞻性已超越了历史的局限,走向未来。

要言之,“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不是“空”的“无情”和“绝情”,而是仍归于“情”的无止无终。空空道人改名为“情僧”或许其中之意是“情”与“空”的结合,体现的仍是一种悲悯的关怀和“女儿”的痴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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