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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0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股权过户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东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于2016年7月19日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披露了《永东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并于同日披露了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永东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16%),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过户履行情况

2016年7月19日,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股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16%)过户至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完成。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6%。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会公告【2016】1号”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与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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