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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副总统杀人之后被判无罪

1804年7月11日,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规格最高的决斗。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这次决斗中被打死的那个人在美国历史上如此重要,以至于他的头像至今还被印在10美元钞票上。这个人就是亚历山大 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华盛顿的副官、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

他对美国的贡献有多大,只需要看看还有谁能和他一样,享受到被印在美元上的荣誉就应该大致有个了解了。

一美元:美国第1任总统乔治·华盛顿

两美元:美国第3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

五美元:美国第16任总统亚伯拉罕·林肯

二十美元:美国第7任总统安德鲁·杰克逊

五十美元:美国第18任总统尤利西斯·辛普森·格兰特

一百美元:美国政治家、外交官、作家、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

而这场决斗的另一个主角也不含糊,正是当时的美国副总统阿伦伯尔(Aaron Burr)。说起来阿伦伯尔之所以屈居副总统而没能当上总统也拜汉密尔顿所赐。当时美国建立之初,总统的选举制度并不完善,不像现在是分开选的。那时候总统和副总统是混着选的,最后票多的是总统,少的是副总统。

第三任美国副总统阿伦伯尔

在1800年选举时,阿伦伯尔和杰弗逊票数一样,前后投了35次票杰弗逊都没能超过半数。眼看还有两个星期总统就该就职了,但是总统人选还没定下来,这可如何是好。这时前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出手了,汉密尔顿和杰弗逊是不同政党的创始人,正是针锋相对,但是这次汉密尔顿却没有趁势黑他一把。

倒不是因为汉密尔顿良心发现,而是他虽然讨厌杰弗逊,但是更讨厌阿伦伯尔。于是汉密尔顿通过操纵自己党内的选票,使得阿伦伯尔在选举中败北。这个梁子可就结大了。

汉密尔顿和阿伦伯尔的仇还远不止此。汉密尔顿穷小子出身,家庭没什么背景,但是娶了个媳妇却是名门望族,他的岳父也曾担任过联邦参议员。

但是后来在选举的时候被人抢去了位置,正是阿伦伯尔所为。四年后,在汉密尔顿的不屑努力下,又帮他岳父把这个位置重新抢了回来。阿伦伯尔心中能没有怨恨么。

这还不算,汉密尔顿乃一时俊杰,也有翠袖添香、红妆佐酒的风流韵事。事情被人发现时曾有两人联袂登门,与他当面对质,弄的好不尴尬。

这两个人一个是杰弗逊的学生、后来担任第五任总统的门罗。另一个正是阿伦伯尔。当时此二人曾答应为汉密尔顿保守秘密,但是最后这件事还是被媒体捅了出来,汉密尔顿就要寻门罗的晦气,要跟他决斗,但是被阿伦伯尔拦了下来。

梁子一桩接一桩,阿伦伯尔在副总统任内干的很不愉快,就准备去竞选纽约州长。善于把握机会的汉密尔顿再次及时出手,把事情搅黄了。正所谓“无穷旧恨添新恨,不料前仇接后仇”。

这些事情还是小事,钱的问题才是大事。在建立银行的问题上汉密尔顿和阿伦伯尔更是势同水火。

新仇旧恨如此多,俩人难免在言辞上相互攻击。汉密尔顿在报纸上指摘阿伦伯尔的种种不是,伯尔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要求汉密尔顿道歉。汉密尔顿也是经历过独立战争这种大场面的人,平生擅长以决斗定输赢,大大小小的决斗20多次,怎么会为了这点小事道歉呢,于是当即拒绝。

阿伦伯尔也不含糊,他也经历过决斗,虽然次数少于汉密尔顿,只有2次。但是,伯尔也是参加过独立战争的人,而且汉密尔顿是做华盛顿的副官,大多数时间是在后方的。伯尔可是实打实冲杀在前线的指挥官,若论战术素养可比汉副官高出不少,当然也不会露怯,于是一场口舌之争就这样演变成了一场真实上演的血腥残杀。

因为当时纽约州和新泽西州都禁止决斗,但是纽约州的惩罚更为严厉,所以两人特意选定了临近两州交界处、新泽西州内的一个高地。这里堪称是决斗圣地,1700年至1845年间,这里一共发生了18次著名的决斗。

除此之外,3年前也就是1801年,汉密尔顿年仅19岁的长子也正是在这里死于决斗。对汉密尔顿来说,这里是一块伤心之地。

汉密尔顿与阿伦伯尔决斗

枪响之后,汉密尔顿倒地,之后不治身亡。阿伦伯尔一路跑到南卡罗莱纳避难。后来纽约州和新泽西州都起诉了他,但是没发现什么非法行径,就撤诉了,居然就撤诉了......

于是阿伦伯尔就回到华盛顿继续当副总统直到任期结束。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决斗就这样黯淡的结束了。可是,阿伦伯尔的审判在哪里呢?

原来伯尔经过此事之后,政治生涯就算断送了,于是就谋求在美国之外再建立个新国家。这个事儿被杰弗逊总统知道了十分高兴,要知道汉密尔顿和阿伦伯尔本来就都是杰弗逊的政敌,他俩相互残杀就已经让杰弗逊暗喜了,这回伯尔又有了新的罪名,可以痛打落水狗了,杰弗逊自然是喜出望外,于是在1807年开始通缉阿伦伯尔。

伯尔一看这个,二话没说自首去了。结果法官觉得这是政治打击,直接就给他释放了。过了几周,杰弗逊再次通缉阿伦伯尔,伯尔再次自首,这次虽然换了个法官,但是依旧把伯尔释放了。第三次就没这个好运气了,杰弗逊派来一个自己派系的法官,伯尔直接跑路,但是被抓了回来,于是就有了这场官司。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

美国最高法院审副总统这可是稀罕事,伯尔打死过在全世界范围都声名赫赫的汉密尔顿,这次又是被告的叛国罪,总统杰弗逊一心想弄死他,正是一副标准的落水狗形象啊,这次还有肯帮助他么?还真有,这个人是弗吉尼亚州最出名的律师爱德蒙 伦道夫

基于同样的理由,爱德蒙 伦道夫决定为阿伦伯尔辩护。这次审判不仅仅有这一个姓伦道夫的哦,陪审团的首席成员也是伦道夫家族的人,叫做约翰 伦道夫。为什么要提到这个伦道夫家族呢,原来总统杰弗逊也是这个家族里的。

哦,这次是杰弗逊想弄死阿伦伯尔,而伯尔的辩护律师是杰弗逊的表弟,陪审团的首席跟他们也是一家子,这下伯尔岂不是危险了。我们来看看伦道夫家族的谱系图。

看这幅图里的佩顿 伦道夫,正是第一届大陆会议总统。杰弗逊、麦迪逊和门罗分别是美国第3、4、5任总统。露西 格瑞密似乎名气不大,但是要知道这位美女有位痴情的追随者就是第1任总统华盛顿。另外,美国那时候最牛X的大学是“威廉 玛丽学院”(到今天也牛X哄哄),正是威廉 伦道夫创办的。这样的一个好生牛X的家族居然出动了三大成员来收拾阿伦伯尔。

好吧,其实这还不止,请看上图左下角的那个叫做约翰 马歇尔的人,也是伦道夫家族的,按辈分来看算是杰弗逊的侄子。他是干什么的?他是美国最高法院第四任首席大法官。

要知道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跟总统可不一样,总统是民选的,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而且是终身制。马歇尔自从第2任总统亚当斯临卸任前被任命大法官,在这个位置上足足干了30多年。熬走了N个总统。

好吧,简单一算时间,原来阿伦伯尔案正是马歇尔在职期间审判的。哦,这个案子也确实是马歇尔判的。幕后黑手、自己的律师、陪审团首席甚至连大法官居然都是一家人,伯尔又如何抗的住呢。他是否是一个人在战斗呢?

伯尔的家族

杰弗逊出身牛X哄哄的伦道夫家族,那阿伦伯尔是否也有同样显赫的家族背景来与之抗衡呢?他的家族能和伦道夫这样显赫的家族相提并论么?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能。阿伦伯尔的曾祖母姓谢尔曼,所以阿伦伯尔是跟谢尔曼家族有关系的,这个家族都有什么人呢?

在阿伦伯尔之后的若干年后,这个家族里出过:老布什总统、小布什总统、胡佛总统、塔夫脱总统。还有南北战争期间北军的著名将军威廉 谢尔曼,就是那个推行焦土政策,把南方搞成了一片废墟的人。

至于比阿伦伯尔高一辈的罗杰 谢尔曼,呵呵,他是美国国父之中唯一一个参加了所有开国文件草拟的人,在制宪会议上提出“伟大妥协”的人。杰弗逊总统这样评价这个人:

“这位是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谢尔曼先生,一个平生从来不说蠢话的人。”

罗杰 谢尔曼凭借自己无与伦比的资历和能力,以及远见卓识,依靠子女与各个家族的联姻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是一股绝对不容小觑的政治势力。

在康涅狄格州,罗杰 谢尔曼乃正经八百的政治领袖。而罗伯特 佩恩在马萨诸塞州呼风唤雨。这个阿伦伯尔则是纽约州的政治明星,号称美国政治选举的竞选之父。

但是此时罗杰已经死了,唯一能代表谢尔曼家族与伦道夫家族分庭抗礼的就是阿伦伯尔了。怪不得杰弗逊一定要干掉他呢,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汉密尔顿和阿伦伯尔在政治生涯上的双双陨落,才使得杰弗逊、麦迪逊、门罗三个弗吉尼亚人占据总统宝座长达24年之久,被称作“弗吉尼亚王朝”。

而此时的阿伦伯尔,政治生涯已经结束,但是性命却还在伦道夫家族手中掌握,他又是依靠谁来保全性命呢?正是第2任总统约翰 亚当斯。刚才提到罗杰 谢尔曼依靠子女联姻跟众多政治家族建立联系,其中就包括亚当斯家族。

而约翰 亚当斯在卸任总统之前曾下了一手妙棋,那就是任命了马歇尔作为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而正是这位大法官判阿伦伯尔无罪,使他保全了性命。

约翰 马歇尔 第4任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等等,马歇尔不是伦道夫家族的人么,怎么他会救阿伦伯尔呢,怎么亚当斯会提拔他呢,要知道亚当斯跟杰弗逊也是十分不对眼。

原来,约翰 马歇尔也跟杰弗逊不对眼,虽然是一家人,但是政治派系不一样。一直跟自己的这个大表叔作对。可是大表叔杰弗逊是多么出色的人物,马歇尔又何德何能,可以跟自己这位牛X哄哄的大表叔分庭抗礼呢?

1962年,约翰 肯尼迪总统在白宫为美国的诺贝尔奖得主举办庆祝仪式的时候曾经说过这样的一番话:“这也许是迄今为止在白宫历史上人类智慧和才华的最杰出的一次聚会,但只有一个可能的例外,那就是当年当托马斯 杰弗逊在此单独用餐时。”

执剑者:约翰 马歇尔

美国在建国之初就有很好的设计,打算实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三权分立。但是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事实上在1803年之前,也不过只有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快乐的玩耍,而司法权就是个P。

那个时候的最高法院完全不是一盘菜,在刚刚建立哥伦比亚特区做首都的时候,国会甚至完全没想过这个部门还需要单独的办公楼。只是在国会大厦里给它留一个“只需家具”的房间罢了。当时有人这样描述最高法院的境况:

“一个陌生人,在国会大厦黑暗的通道上转上一个星期,恐怕也无法找到这个管理着美利坚合众国司法机构的偏僻角落。”

而最高法院所本应占据的“三权”中的司法权在那个时代其实根本就没有,但是在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美国政治体系中,最高法院是牢牢的占有这项权力的无上权威的。

那么,它这样巨大的权力是谁赋予它的呢?既不是宪法、也不是选民、更不是国会,而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自己赋予自己的。领导最高法院获得这样权力的人,正是约翰 马歇尔。

故事还得从本文开头被打死的汉密尔顿和反复提到的第3任总统杰弗逊说起,美国建国之后华盛顿担任了第1任总统,在他执政期间汉密尔顿和杰弗逊政见相左,为了让自己的政见能够压倒对方的,两人都采取了结党的办法。

汉密尔顿、亚当斯和约翰 马歇尔都是渴望联邦强大,或者说相对的具备一定的中央集权,而不是各个州变成一盘散沙,这个被称作国家主义,因为希望联邦作为一个实体变的强大起来,所以这个党被称作联邦党。而杰弗逊的党派则被称作民主共和党

前文提到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终身制,所以更替速度比总统慢的多,很多总统都没有机会亲自任命大法官,而不同政党的总统为了多安排些自己人进最高法院可真是费尽周折。联邦党人、第2任总统亚当斯就是这么干的。

1801年1月20日,亚当斯在卸任前任命了马歇尔为首席大法官。同年2月13日,联邦党人又通过了一个《1801年司法条例》把大法官的名额从6个减少到5个,这样就大大减少了杰弗逊任命大法官的机会。当时形势是如此紧张,以至于马歇尔还没有卸任国会议员就兼任了大法官的职务,严格来说这是违宪的,有些讽刺哦。

2个星期之后,联邦党人又搞出了一个《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建立了首都华盛顿特区,而且授权亚当斯总统任命特区里42个治安法官。

亚当斯自然是安排了42个联邦党人来担任这些职务,因为时间十分紧张,直到亚当斯卸任当天的凌晨(1801年3与3日)这批法官的任命状才匆匆的完成了手续。

在这一天里,首席大法官马歇尔是非常忙碌的,结果忙中出错,这42份委任状就没能都及时的送出去,有一部分就被滞留在了国务院。

而新上任的总统杰弗逊早就憋着劲跟他们算总账呢,他命令新上任的国务卿、未来的总统麦迪逊把这些还没来的及发出去的委任状都“如同办公室的废纸、垃圾一样处理掉“。

同时他们还迅速出台了一个《1802年司法条例》,把《1801年司法条例》废除掉了。总算在司法问题上回击了联邦党。但是他们并没有把亚当斯任命的那一批”午夜法官“废掉,也就是保留了《哥伦比亚特区组织法》。

两党相争如同狗咬狗,在这个过程中跟老百姓没啥关系,但是有人吃亏了,是谁呢?自然就是那些因为委任状被麦迪逊扣下而没能上任当法官的人呗。

这其中有一个人就十分不服气,他叫马伯里,是一个富商,觉得这个治安法官的职务是个非常荣耀的象征,但是居然因为麦迪逊从中作梗,使得自己丧失了这个本就该是自己的机会。

于是一怒之下,马伯里就把国务卿麦迪逊告上了最高法院。马歇尔是联邦党人,自然乐意管这种事情。于是最高法院就受理了这个案子。

但是在当时的那个年代,最高法院根本就是个没人搭理的小衙门。马歇尔发给麦迪逊的信函,麦迪逊根本不给任何回复。

于是马歇尔便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麦迪逊跟杰弗逊是亲戚,关系极好。如果判麦迪逊必须交出委任状的话,麦迪逊十有八九会完全不搭理他,让他和最高法院的面子就这样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如果拒绝马伯里的合理要求呢,一来自己的联邦党面上无光,二来最高法院就越发变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机构。

但是就是在这样的绝境之下,马歇尔依靠自己的智慧,做出了绝妙的判决,不但逃出了这个两难境地,而且仅靠一纸判书就使最高法院获得了巨大的权力,从而真正使美国实现了三权分立。他又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马歇尔的判决书是分三层意思:

1、马伯里主张自己当治安法官的权利这件事是对的,而且是个法律问题,不是政治问题。所以完全可以上法院打官司。

2、法院还分好多级呢,这里是最高法院,管的都是下级法院打不清楚的官司,你不该直接到我这来告,而是该去哪去哪,从基层法院告起。咦,这样的审判岂不是放弃了自己联邦党的阵地了,正中杰弗逊的下怀了么,好吧,妙就妙在第三条。

3、你们来最高法院告状,依据的是《1789年司法条例》的第13款,这部分内容呢跟美国的宪法是冲突的,所以这个条款不对,从此废除。苦主马伯里一看告了半天原来还是不管我啊,一生气不告了,跑去当银行总裁了。

表面上看马伯里没能帮联邦党占据个政治席位,麦迪逊也没完全没受这个事情影响,但是实际上马歇尔却通过这第三条判决获取了一个极为牛X的权力:司法审查权

话说杰弗逊掌控的国会是立法部门,想搞什么法律就搞什么法律,之前也没人能管的了,但是从这个判例一出,最高法院等于宣布:你们搞你们的,但是我有权说你们搞的不算数,这个权力就是司法审查权。

这样一来最高法院瞬间就可以和国会分庭抗礼了。可杰弗逊为什么要吃这个哑巴亏呢,这正是马歇尔的高明之处,我就根本没让你们干什么,又没发强制执行的指令(知道发了也执行不了),这样民主共和党执政的当局没有任何借口跟最高法院找茬,于是也就等于默认了最高法院自己赋予自己权力的事实。

马歇尔废除了《1789年司法条例》的相关条款,把这个案子推了出去,等于把最高法院自身的权限缩减了,就是明说这许多事情我不管。那么国会如果非让最高法院管的话,就不能不配合,如果这样的话马歇尔肯定判马伯里胜诉,那么麦迪逊就得乖乖的按法庭的判决执行。如此一来,民主共和党同样是大败亏输、颜面尽失。

所以,面对这样的判决,以杰弗逊的智慧也只能默默的忍下了。

也正是自此,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才算是真正的被确定了下来。说马歇尔是美国宪政历史上最重要的人物毫不为过。马歇尔的传记作者史密斯这样评价:

”如果说乔治 华盛顿创建了美国,约翰 马歇尔则确定了美国的制度。“

从1803年起直到今天,”司法审查权“这柄利剑就一直被最高法院牢牢的握在手中,约翰 马歇尔正是第一位执剑人。以此利器在手的他,自然可以与杰弗逊争上一争,也正是恃此利器之威,1807年阿伦伯尔才得以保全性命。

马歇尔是一位充满智慧的人,深知国之利器不可轻示人的道理,在确立了自己的权威之后,他与历届总统保持了相当的默契和克制,这柄利剑再也没有斩出。

直到多年之后的接掌最高法院的坦尼大法官手中,”司法审查权“这柄利剑才再度亮出了自己锋芒,却不幸的斩中了奴隶制存废问题这块巨石,碰撞出的火花点燃了整个美国,对南北战争的爆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那已是54年之后的1857年斯科特诉桑弗特一案了,却又是一个悲情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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