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人说李鸿章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给国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就拿《马关条约》的签订就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如果李鸿章不在条约签字日本就没有法律依据来获得巨大利益。因为当时日本还是急于签订这种条约的,因为本身日本当时虽然勉强取得了甲午海战胜利,可是损失也是巨大的,当时日本国力毕竟有限,如果不是这类条约,日本继续和中国持久作战,未必就能取得利益,而唾手得到的条约利益就非常舒服了。
另一部分人说,这个李鸿章只是签字的人,而且如果他不签也会有人签,况且当时民气不够坚劲,倘若真的继续大规模作战,日本在东南夺取洋务运动好不容易发展起来的家底儿,对国家人民都会是更大的灾难。
个人觉得过大于功,当然只讨论他卖国的一面,也是不全面的。一味强调卖国,也让很多的翻供者有机可趁,希望把李鸿章一下子翻成“忧国忧民”、“忍辱负重”的爱国大臣。
可是他的做法真的是委曲求全,维护了最大的利益吗?
从李鸿章一生来看,签订了马关条约只是其中一个,一生签订了大大小小三十几个丧权辱国的条约,因此想要洗白李鸿章是不可能的了。
德、奥、苏俄赔款的停止
一战中国作为战胜国,停止对战败的德、奥赔款支付;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部分的庚款余额,苏俄亦在1920年宣布放弃;美、英、日、荷四国部分的庚款余额则改订偿付办法。
日本赔款的停止
由于抗日战争影响,中国对日本的庚子赔款实际是支付到了1937年8月底。
英美等国赔款的停止
二战期间,中国再无力赔款。于是英、美等国于1938年纷纷停止'庚子赔款'。
因此由于上述原因,赔款并没有完成,《马关条约》累计赔款,中国共赔款白银已近6.532亿两,折合银元近10亿元。因此单从这一个中日《马关条约》李鸿章的过错如果可以豁免,那么签订了一系列的丧权辱国条约其人真的只是单单的为了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利益么?答案不必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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