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六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上述规定表明,对于实控人,有几个关键点:
(1)实控人本身并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3)实控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2、实控人认定的相关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3、实控人控制公司的主要形式
(1)投资安排-1
(2)投资安排-2
(3)其他安排(不完全列举)
(4)AB股(同股不同权)
公司的股份和股权代表的表决权并不一致,实控人虽然持股数量少,但代表的表决权却极大,比较成功的案例有京东的架构,虽然刘强东不是第一大股东,凭借其绝对的表决权,京东仍被紧紧的掌握在其手中。
(5)一致行动人协议
股东之间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将分散的表决权集中,同样可以保持对公司的控制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