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选举设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人的设置原则、职责和产生办法
一、设置原则
监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对选举过程实施有效监督的原则,根据参加选举的人数确定。
(人数确定 :监票人数量应视选举规模而定,通常建议至少两人,以便相互监督,增强监督力度。例如,对于大型党员大会,可适当增加监票人数量。)
二、职责
监票人的职责是对选举过程实行监督,保证选举工作按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进行。
1、投票前检查票箱,监督选票的分发。
(检查票箱是否密封完好,无作弊可能;监督选票分发过程,确保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都能领到选票。)
2、投票时监督投票。
(维护投票秩序,防止代投、多投等违规行为,确保每位党员独立行使选举权。)
3、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监督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是否与发出的选票数相符,并向大会主持人报告。
4、在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督计票人计票。
(在宣布选举有效后,全程监督计票过程,防止计票环节出错。)
5、计票结束后审核计票结果并签字,以示负责。
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产生办法
党员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由全体党员在候选人之外推选产生,确保监票人身份的中立性和公正性。)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
(防止监票人与候选人之间存在利益关系。)
计票人的设置原则、职责和产生办法
一、设置原则
计票人数量的确定,应本着有利于准确、迅速地统计选举结果的原则,根据党员大会规模和实际需要确定。
(计票人数量不宜过多,以免造成工作重复和效率降低;同时也不宜过少,以免增加工作压力和出错率。)
二、职责
1、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发、清点和计算选票。
2、在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签字。
(计票人的每一项操作都需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以确保计票过程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签字确认是对计票结果负责的表现。)
计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计票工作的同志担任。
三、产生办法
支部党员大会的计票人,一般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指定。
(通常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从非候选人党员中指定,确保计票工作的专业性和中立性。)
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中的计票人,一般由会议主持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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