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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学前教育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1015115,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教育、财政、消防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先后深入城北、城南、阳头、上白石、赛岐、罗江、甘棠、下白石等乡镇(街道),实地查看了14所各级各类幼儿园,对保育教育、幼师队伍建设以及幼儿园的园舍、饮食等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的现状

2015年秋季,我市有幼儿园105所、872个班、在园适龄幼儿24793人(3至未满6周岁适龄幼儿,不含托班),农村小学附设学前班84个、102个班、在园适龄幼儿1672人。其中,公办幼儿园25所(实验幼儿园3所、市直机关园1所、乡镇中心园17所、乡镇独立园4)、209个班、在园适龄幼儿8478人;已获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38所、291个班、在园适龄幼儿8033人;无证民办幼儿园42所、270个班、在园适龄幼儿6610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迅速。

㈠抓住机遇,着力改善办园条件。以两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积极拓宽渠道,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社区、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征地建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2011年至2013年,实施第一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累计投资3796万元,新建园舍17989平方米、改造旧园舍9490平方米,增设附属幼儿班82个。2014年至2016年,继续实施第二期项目建设,计划投资5337.02万元,新建校舍面积16395平方米,改造校舍面积5630平方米,增设附属幼儿班35个。

㈡完善机制,努力规范管理水平。积极实施示范园创建工程,以鼓励园所评级推动各级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快速提升。目前,全市已获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宁德市级示范园6所、福安市(县)级示范园12所,另有6所民办园为福安市(县)级示范园。依托2所实验幼儿园优质资源的共享与阶梯式帮扶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创建,从财力、物力、人力多方支持引导提升公办园整体建设。全力推进园长职前职后一体化建设,保证园长100%持证上岗。实施幼儿园教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不断加强新教师、小学转岗教师、农村薄弱园教师、民办园师资队伍建设。五年来,组织教师参加省地市级培训2700多人次。抓住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每年补充幼儿教师40余人。

加强培养,致力优化师资队伍通过骨干引领、层级带教、竞赛评比等活动,有目的、有序列地培养中青年教师,在连续三届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有14位教师分别获2个省级2等奖、3个地级一等奖,5个市级一等奖和4个二等奖。从教学现场问题入手,以观摩研讨课为主要形式开展教师专业成长系列园本教研,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构建梯队式教师队伍,以分层自培为抓手,以老带新,开展优质课观摩、经验分享等活动,达到教学相长的双赢格局。每年选派幼儿园骨干教师参加各类研训活动,并邀请专家开设讲座,进行经验交流。全市幼儿园现有省特级教师3名、小中高教师15名,省级学科带头人3名,省、地级骨干教师20名,宁德市优秀人才3名、名师3名,福安市青年人才5名、青年骨干教师16名、学科带头人共16名。

㈣多措并举,有力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探索强园带弱园的帮扶方式,发挥省、市级示范性园的引领作用,结合福安实际情况,每年采取三层阶梯式开展示范性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园对口帮扶活动,引导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辐射与拓展。每年开展一次省、宁德市示范性幼儿园市级开放活动,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双赢目标。近年来,学前教育硕果累累,多项课题成果、论文、案例在全国、省、地级市各类评比中获奖;幼儿音乐剧、舞蹈节目、美术作品、幼儿故事等在全国性大赛中获奖。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㈠认识不足,规划滞后,应对措施不到位。近年来,虽然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仍有部分领导干部对学前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使得我市学前教育发展长期缺乏计划保障。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区人口逐年增加,而我市的幼儿园规划建设远远滞后于人口增长的速度。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原则上城镇服务人口一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6千人应设置1所幼儿园”“每个乡镇、街道有一所公办园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目前全市公办幼儿园仅25所,在城区城南街道、城北街道尚未设立中心园。全市新建住宅小区70个,仅9个配套有幼儿园,建成后交付教育部门统筹使用的只有1所。公办幼教资源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重不足,截至2015年秋,全市公办园在园适龄幼儿总数10150人(其中城区2947人,乡镇7203人),仅占全市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40.93%。其中,城区公办园的在园适龄幼儿仅占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28.98%。且幼儿园网点布局整体规划混乱,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群众对入公办园难、入优质民办园贵现象反应强烈。

㈡机制不全,发展无序,监督管理不到位。学前教育发展涉及教育、财政、编办、土地、住建、卫生、食药监、消防、物价、民政等多个部门。但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交流协调不足,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学前教育从规划到投入、从建设到管理、从引导到规范,没有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导致学前教育发展呈现混乱无序状态。如城区(三个街道)公办园6所,在园适龄幼儿2947人;已获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园17所,在园适龄幼儿4262人;无证民办园19所,在园适龄幼儿2961;公办园与民办园在园适龄幼儿数分别占城区在园适龄幼儿总数的28.98%71.02%。由于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为了缓解入园难问题,公办幼儿园不得不扩大招生,办园规模超标、班额过大的现象十分突出。省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要求,每所幼儿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360人。目前,我市有10所公办幼儿园都已超规模。碍于市场刚性需求的实际存在,对条件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相关部门既不发许可证,也不给予取缔,导致无证园反而成了监管盲区。而无证园多以居民居住用房和其他非教学用房作为教学用房,活动场地狭小,消防隐患严重,消毒措施不到位,在园舍、饮食、交通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极其严重。

㈢投入不足,保障乏力,办园水平难提升。目前,我市尚未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发展经费严重不足,幼儿园主要依靠保教费收入来维持运转,使得办园条件难以得到持续改善。2014年,全市学前教育的财政性经费投入仅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85%,比例偏低。公办幼儿园基本上除教师工资由财政核拨外,办公经费、校舍维护、设施添置、自聘人员工资等都要依靠幼儿园收费解决。政府对民办园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也不够到位。相当部分幼儿园存在设施陈旧、设备落后,园舍面积和活动场所严重不足,生活设施不配套,教学设施简陋等问题和隐患,却因资金不足无力改造和维护。《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有开办午餐班的幼儿园还要自行支付食堂人员、保育员的工资和食品加工费用等,资金缺口较大。目前我市城区中心园都已停办午餐班,如此不仅增加了家长接送孩子的次数,造成不便,还衍生了一些不规范的午餐托管机构问题,产生安全隐患。

㈣数量不足,质量偏低,师资力量不均衡。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规定,幼儿园每班须配备2-3名教师,我市实际需配备专任教师1744-2616名。而目前全市专任教师1257人,公办幼儿园编制仅575名(不含民办园),实际在编人员仅398人,尚缺编177人,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尚无单独核定教师编制,公办园自聘教师达111人。除去管理和保育人员外,全市公办园实有专任教师504人(含自聘教师),公办园专任教师与招收幼儿比例为120,不符合国家16-7的标准。一些民办幼儿园为控制成本,也没有按照编制标准配备教师。教师队伍良莠不齐,目前全市公办园教师中持有资格证的495人,占总人数的68.84%,公办园自聘教师持有资格证共47人,占自聘教师总人数的42.34%。达标民办园教师中持有资格证的233人,占民办园教师总人数的36.52%。农村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民办园教师年龄结构偏大,且大多未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现象较为普遍。此外,自聘教师和农村教师工资普遍偏低,职称评聘困难,五险一金办理也大多没有到位,随意辞职现象普遍,教师队伍不稳定,制约了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建议意见

㈠科学规划,推动资源合理布局。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是国民教育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是政府的本职工作;强化政府责任,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益性、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要结合福安实际,制定学前教育发展的总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前测算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情况,使幼儿园选点布局更加符合城镇化进程中人口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趋势。要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新城开发、新住宅区建设、旧城改造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优先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优先用于改扩建幼儿园,促进公办幼儿园合理布局。

㈡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经费保障的各项要求,建立稳定的、逐步增长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要按照实际需求,逐年增加公办园的数量,通过补助办园经费等方式,鼓励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尽早落实国家关于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独立幼儿园的要求,力争公办园达到主导作用的比例,以基本解决城区入园难、大班额问题。积极开展城区薄弱幼儿园改造计划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对城乡办园条件较差的公办幼儿园进行改造提升,改善办园条件。鼓励优质的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建议参照福鼎、蕉城等周边县市管理办法,对缺编的公办园自聘教师给予补助。建议财政、物价等主要部门重新核定午餐开支细则,使开设午餐班需配套聘用的工作人员工资、水电费、燃油费等能够合理支出,或适当予以补助,保证公办园午餐班的开设解决家长后顾之忧。

㈢出台政策,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充分考虑我市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实际情况,坚持多元办园,支持社会力量办普惠性幼儿园。严格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 确保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规费减免等方面享有与公办中小学同等的待遇,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同等的权利。要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政府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对办园规范、质量合格、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助,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满足群众的入学需求。

㈣加强管理,规范民间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对安全隐患大、保教质量差的家庭作坊式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对经过改造能够符合标准的民办园,要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其进行改造。对已达到标准的民办园,要及时给予办理许可证。确保民办园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要建立全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本地机构管理、班级管理、幼儿管理和资金管理的动态监管。继续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定期或不定期对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师资建设、保教质量等进行督导,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㈤优化师资,保障学前教育质量。要根据全市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对师资的需求,在每年的教师招聘计划中适当增加幼师的招聘比例,根据《福建省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学前班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闽编1990035号)文件精神,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使专任教师与招收幼儿比例基本达到标准。相关部门需重新核定幼儿园师生比,按各区域情况核定幼儿教师编制,解决我市公办幼儿园幼师严重缺编的问题。尽快制定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规划,加强中专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建设,扩大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规模,加大对在校教师的再培训力度。制定过渡期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对目前尚未取得资格证的公办园自聘教师和民办园教师,进行统一准入资格考试,通过考试的教师在一定时期内予以继续留任,并鼓励其参加继续再教育,尽快取得资格证。教育、人社等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保障农村幼教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幼儿教师岗位吸引力,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福安市人大常委会

学前教育工作情况调研组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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