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土地承包经营权被侵犯后该如何行使救济权?

  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该怎样寻求救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山东临沂市高新区农民戴文灿就遭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很有研究价值。

  今年53岁的戴文灿是马厂湖镇道沟村农民,1998年9月28日与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集体土地2.52亩,承包期限自1998年9月28日至2028年9月28日。2014年7月,未经戴文灿同意,村委会将其承包地圈占,并建造了6层楼房,戴文灿认为村委会侵犯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与村委会交涉未果,戴文灿开始寻求救济权。

  首先,向国土部门举报,寻求行政执法权的救济。2014年10月,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经过调查后认定,马厂湖镇道沟村村委在建楼房两座,占地面积2.57亩,未经依法批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委会擅自在土地上建设还建楼的行为属于非法占地行为。

  既然是非法占地行为,戴文灿要求村委会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土地原状。因为楼房正在建设中,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向道沟村村委会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为“临高(2014)256号”。村委会对此置之不理,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再次向道沟村村委会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为“临高(2014)264号”。村委会对此还是置之不理,继续施工。

  为了维护国家机关执法严肃性,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又向马厂湖镇政府送达了消除违法用地行为通知书,编号为“临国土资高分消(2014)53号”。但也无济于事,违法占地行为一直未能停止。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又寻求上级支持。临沂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也向该宗违法占地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遗憾的是,相关人员不予配合,造成案件办理难以开展。

  行政执法机关尽力了,但没有取得较好效果,戴文灿开始寻求司法权的救济。2015年4月,戴文灿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土地上的违法建筑,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1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2015年7月2日,戴文灿在法庭上说,未经我允许,村委会实际占用了我的承包地1.2亩(包括弟弟的0.52亩),用于建造楼房。村委会答辩说,还建楼经过了一定的审批程序,并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每亩土地每年补助1000元,一次性领取10年补偿。

  截至2015年12月底,法庭还没有判决。对判决结果,戴文灿充满了信心,只是担心胜诉后能否执行到位?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不小心错过土地确权,还有机会补救吗?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例精选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的土地承包合同该和谁签?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变更程序及申请材料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