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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判词看“金陵十二钗”的结局


从判词看“金陵十二钗”的结局

 作者:潘建华 

曹雪芹只留下《红楼梦》的前八十回,犹如爱神维纳斯的断臂一样,留下了永恒的残缺之美,也给世人留下了一个永远的谜。关于“金陵十二钗”的结局,更是谜中之谜,历来众说纷纭。
“金陵十二钗”都有判词。所谓判词,就是断语、结论,是曹雪芹采用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对林黛玉、薛宝钗等十二位红楼女子的人生遭际和结局所作的断语和结论。判词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画,二是诗。根据画和诗的内容,来分析和推断“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和结局,应该是比较科学严谨、且有说服力的做法。
这些判词集中出现在太虚幻境的“薄命司”里,可见“金陵十二钗”都是“薄命”的女人,她们的结局都是不幸的悲剧。概括起来说,她们的结局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死亡,如林黛玉、贾元春、贾迎春、秦可卿。
林黛玉的结局是死了,这点没有什么争议;有争议的是她的死因。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病死说”,以无名氏的四十回续本(以下简称“续本”)影响最大。贾府败落,贾宝玉疯癫,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使用调包计,让贾宝玉与薛宝钗成婚。林黛玉得知真相后焚稿断情,吐血而亡。
续本这样安排,有其合理成分。因为林黛玉自小体弱多病,再经历父母双亡、寄身贾府等生活磨难,尤其是与贾宝玉的感情总是一波三折,使她的身心疲惫不堪。最后在贾宝玉迎娶薛宝钗的欢庆的音乐声中,她“香魂一缕随风散”,带着无限的哀怨和绝望而离开人世。
二是“泪尽说”。持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有《枉凝眉》中的诗句:“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春流到夏!”脂砚斋评《石头记》说:“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既然曹雪芹可以为写作《红楼梦》“泪尽而逝”,那么林黛玉也可以为贾宝玉的爱情“泪尽而亡”。这条批语可作间接证据。
其实,“泪尽说”只是一种艺术的说法,含有明显的夸张成分。
其他还有“沉湖说”“沦落风尘说”“嫁给水溶(北静王)说”等等,这些说法大多出于主观臆测,或从小说中寻摘到只言片语而加以演绎,实在不足为据。
林黛玉究竟是怎么死的?其实曹公在第五回钗黛判词里就已经给出了答案。林黛玉的画是“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诗是“玉带林中挂”。诗与画的内容高度契合,相互印证。“两株枯木”合在一起是个“林”字,“玉带”倒过来读是“黛玉”的谐音,“玉带林中挂”暗示林黛玉最后自缢而死。
很多读者出于对林黛玉这个艺术形象的同情和偏爱,很难接受接受自缢而死的结局。他们或从林黛玉的出身、或从林黛玉的病体、或从林黛玉的性格等角度,试图证明她不会这样去死,也不该这样去死!其实,一味地去纠结死的方式没有多大意义,因为无论哪一种,结果都是死亡,都是肉体的毁灭。

 
关于贾元春的死因,也有不同看法。续本认为她是病死的,刘心武则认为她参与了政治事件而被缢死。从判词看,贾元春的画是“一张弓,弓上挂着香橼”。“弓”与“宫”谐音,“橼”与“元”谐音;“香橼”挂在弓上,肯定挂错了地方,暗指贾元春误入宫中,未得善终;也可以理解为贾元春是吊死在宫中。续本的病死说,显然与此不合。
如何解读判词中“虎兔相逢”(一说“虎兕相逢”)的含义,一直存在着争议。概括起来说有三种:
一是时间说,《红楼梦》第九十五回续书里这样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寅年即虎年,卯年即兔年,续书的意思就是,贾元春死于虎兔相交之年。这种把“虎兔相逢”只是简单地理解为一个时间概念,似乎没有多大意义。
二是属相说,认为属兔的人和属虎的人命相犯冲,不宜婚配。如果结婚,属兔的人将不得善终。这种说法类似坊间传闻,实在不足为据。
三是政治说,认为贾元春卷入到两派政治斗争当中,“虎兔相逢”只是比喻说法,“兔”比喻贾元春,“虎”比喻谁不知道,也许是皇帝,也许是皇后,反正是能主宰贾元春命运的人。兔子遇到老虎,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被老虎吃掉!结合《恨无常》中的“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把芳魂消耗”“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等诗句,贾元春显然不是寿终正寝,而是死于非命。
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以为,刘心武的解释有一定的合理性。至于贾元春参与了什么政治事件,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卷入,她的死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些都不得而知了。


续本里最接近判词内容的,就是对贾迎春结局的描写。贾迎春的画谶是“一恶狼,追扑一美女,欲啖之意”,诗谶是“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这条恶狼就是孙绍祖,“子系”合在一起是“孙”的繁体字;“中山狼”是化用典故,比喻忘恩负义的人,这里借指孙绍祖。美女就是贾迎春。美女遇见恶狼,就像兔子遇见老虎,其结果是不言而喻的。生性懦弱的贾迎春嫁给凶残成性的孙绍祖,结果一年不到就被折磨而死。
至于贾赦是不是因为五千两借银,才把女儿“典押”给孙绍祖,孙绍祖又是如何对贾府恩将仇报等等细节,我们无法苛求,续本的描写是否符合曹雪芹的原意,事实上读者也无法揣测曹公的原意究竟是什么。
 


在“金陵十二钗”中,有一个人的结局是曹雪芹自己写的,这个人就是秦可卿。让读者感到奇怪的是,曹雪芹对秦可卿结局的安排,也与判词内容不一致。
秦可卿的画谶是“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高楼大厦”指贾府中的宁国府,美人指秦可卿。秦可卿为什么“悬梁自缢”?她的诗谶已经作出了回答,“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其中“情”字四次出现,而且写的是“淫情”。
联系《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第十三回中畸笏叟的一条批语:“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其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由此可见,曹雪芹初稿是按照判词来写的,写“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秦可卿与公公贾珍在天香楼偷情,不巧被婆婆尤氏(一说“丫头”)看到,秦可卿羞愧难当,结果上吊而死。后来因为“畸笏叟”的干涉,曹雪芹不得不删掉这一章节,而改写成我们现在看到的“病死”的情节。
 

第二种是守寡或被休,如薛宝钗、史湘云、李纨、王熙凤。
判词中薛宝钗的画谶是“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诗谶是“金簪雪里埋”。“雪”是“薛”的谐音,“金簪”与“宝钗”同义,合在一起就是“薛宝钗”的意思。金簪本该戴在头上,现在却被埋在“雪”里,究竟又暗示什么呢?
有两种说法影响较大:一是暗示薛宝钗婚后被贾宝玉冷落,二是暗示薛宝钗死后抛尸雪野。笔者更认同第一种说法。这从《终身误》中可得到印证:
“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这支曲子是以贾宝玉的身份和口吻写的。开头两句表达了贾宝玉对待“木石前盟”“金玉良缘”的不同态度,直截了当;接着采用对比手法,表明贾宝玉因为“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所以才会“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厚林薄薛的感情取向一目了然;最后引用“齐眉举案”的典故,暗示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结为夫妻的事实;“到底意难平”却又写出他们之间名为夫妻、实为路人的冷淡关系。由此可见,“终身误”不仅误了贾宝玉,同样也误了薛宝钗。贾宝玉出家以后,薛宝钗就是守活寡。
续本把薛宝钗的结局写成是:宝玉出家,薛宝钗不久生下儿子,取名贾桂。贾桂与贾兰后来“兰桂齐芳”,复兴贾府。这样安排,违背了人物命运的真实性和悲剧性,冲淡了小说的主题,不能不说是一处很大的败笔。
其他说法如薛宝钗“沦为乞丐”“嫁给贾雨村”等,都属于“草谈”一类,根本不值得取信。
 


关于史湘云的结局,她肯定是嫁人了。嫁给谁,有两种不同说法,一是嫁给卫若兰,不久卫若兰死,史湘云守寡;二是先嫁卫若兰,卫若兰死后,又嫁贾宝玉,白首偕老。
续本的安排大致同第一种说法,只是没有明确交代卫若兰的名字而已。这种说法的主要依据是,脂砚斋和畸笏叟的两条批语。“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有史料证明,脂砚斋、畸笏叟和曹雪芹是同时代人,都曾阅读过《石头记》的草稿,他们的说法应该比较可信。
第二种说法,依据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及故事情节。回目是个无主句,补上主语就是“(贾宝玉、史湘云)因麒麟白首双星”。史湘云在蔷薇架下捡到贾宝玉丢失的麒麟,与史湘云的麒麟恰好配成一对,暗示他们因麒麟而结缘,而且白头偕老。但是这种说法漏洞很多。
首先,“白首双星”是否是“白头偕老”的意思?
其次,贾宝玉的“麒麟”会不会送人,比如送给卫若兰?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就把袭人送他的汗巾转赠给蒋玉函,暗示袭人后来离开贾府后,嫁给了蒋玉函。
第三,这时候的史湘云已经定亲,而且确定不是贾宝玉。第三十一回王夫人说湘云“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第三十二回袭人祝贺湘云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这些话都是明证。
第四,与判词内容不合。史湘云的画谶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画面非常抽象,很像一幅写意的风景画,如果不联系诗谶的内容,很难读懂画面的意思。史湘云的诗谶是“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从某种意义上说,史湘云比林黛玉还要不幸,她在襁褓中就失去双亲。后来虽然“厮配得才貌仙郎”,希望能“博得个地久天长”,但是结果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 
“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字面意思是高唐的云散了,湘江的水干了。楚怀王梦会巫山神女,虽然短暂却能化成“朝云暮雨”;娥皇、女英哭祭舜帝,绝望之余尚能投江殉情。然而史湘云却是“云散”“水涸”,既没有“朝云暮雨”的未了情,甚至连投江去死都不能。
所以,扼要概括一下史湘云判词的要义,就是她的“才貌仙郎”很快就死了,她的幸福婚姻转瞬即逝,非常短暂。假如史湘云历经磨难后又嫁给贾宝玉,而且和贾宝玉白头偕老,那就不是“乐中悲”,而是“悲中乐”了。
 至于“白首双星”的含义,笔者认为应该分两层来理解,“白首”代表心愿,表达史湘云对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的向往,渴望能与心爱之人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双星”代表结局,暗示史湘云的婚姻生活虽然幸福,却很短暂,如同牵牛星、织女星一般天河永隔。
 


在《红楼梦》里,李纨的形象也许不是最完美的,却是最真实的。
她一出场就是寡妇身份。“原来这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子,取名贾兰。……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第四回)
她的一生是不幸的,她活着的全部意义似乎除了丈夫贾珠就是儿子贾兰。她的结局,也是和儿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在李纨的画谶和诗谶里也能得到证明,她的画谶是“一盆茂兰,旁边有一位凤冠霞帔的美人”。“茂兰”,字面意思是茂盛的兰草或兰花,实际上是暗示贾兰将来要出人头地、飞黄腾达。“凤冠霞帔的美人”指李纨,“凤冠霞帔”是她的装束,意味着她母以子贵,受到了朝廷的诰封。在《晚韶华》里,她们母子的形象更是生动逼真,李纨是“戴珠冠,披凤袄”,光彩照人;贾兰是“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神气十足。虽然此时的贾府已经日薄西山,而她们母子的形象却如同最后的一抹霞光。然而对李纨来说,所有这一切不过是迟到的“韶华”,来得太晚了,等待她的是死亡,“昏惨惨黄泉路近”;留给世人的是嫉妒和谈资,“枉与他人作笑谈”。
续书把李纨塑造成一个彻头彻尾的“节妇”形象,远没有曹公笔下的表面如“槁木”、心却未必如“死灰”的李纨形象更生动更丰满;对李纨的结局处理也显得草草了事,第一百一十九回写道:得知儿子考了“一百三十名”,“李纨心下喜欢,因王夫人不见了宝玉,不敢喜形于色”。
 


关于王熙凤的结局,续书写她病死在贾府,87版电视剧里写她死在羁侯所,这两种说法都认为王熙凤死了,其实不然。
王熙凤的判词是“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对第三句的解释一直有不同看法。
一说主语是王熙凤,“一从”是说王熙凤初嫁贾府,凡事都要服从贾母和王夫人的意志;“二令”是王熙凤当家掌权后,颐指气使,发号施令;“三人木”用的是析字法,“人木”合在一起是“休”字,指贾府败落后,王熙凤被贾琏休回娘家。
另一说主语是贾琏,“一从”指贾琏对王熙凤言听计从;“二令”也是用了析字法,合在一起是“冷”字,指贾琏对王熙凤日渐厌倦;“三人木”指贾琏休弃王熙凤。
两种解释有一点是共性的、相同的,就是王熙凤最后被贾琏休弃,而哭回金陵的娘家。古代休妻有“七出”的规定,据《大戴礼记·本命篇》所载:“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对照一下,贾琏要休弃王熙凤,至少可以罗列出王熙凤的四点“不是”:无子、妒忌、多言和有恶疾,从而堂而皇之地把王熙凤休回娘家。
王熙凤被休,与守活寡无异,甚至比守寡还多了几分屈辱。
王熙凤的画谶是“一片冰山,山上有一只雌凤”。“冰山”比喻败落的贾家和王家,“雌凤”比喻王熙凤。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雄的叫凤,雌的叫凰,凤凰出现,象征祥瑞。此处用“雌凤”来比喻王熙凤,既突出了王熙凤“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的形象,又暗示了贾府“束带顶冠的男子”比如贾珍、贾琏之辈的无能。王熙凤的悲剧根源在于她“生于末世”,却又“机关算尽”,自作聪明。她不仅没有给贾府带来“祥瑞”,反而是“忽喇喇似大厦倾”的预兆。

 
第三种如贾探春、贾惜春、妙玉、巧姐,她们落魄飘零的结局同样让人唏嘘不已。
贾探春的结局是远嫁异乡。判词后二句说“清明涕泣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写清明节江边涕泪相送,家人送探春出海远嫁。画谶是“两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掩面泣涕”的女子就是贾探春。“放风筝”,古人在清明节放风筝,据说能除病消灾,给自己带来好运。“放”是放走、放掉的意思,就是把风筝放上蓝天后,便剪断牵线,让它再也回不来了。放掉风筝就是放掉病灾。此处“放风筝”用的是引申义,象征探春远嫁一去不回。
续书中虽然也有探春远嫁的情节,却又安排她衣锦还乡回来探亲,显然有违曹雪芹的原意。
 


贾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她的画谶是“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诗谶是“堪破三春景不常,缁衣顿改昔年妆。可怜秀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古庙”“缁衣”“青灯”“古佛”构成了她出家后的生活画面。
依据脂砚斋的批语,惜春将来还有“缁衣乞食”的经历,就是沿门托钵乞讨,处境非常凄惨。这与续书中写她带着丫头紫鹃,到栊翠庵出家,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有很大出入。
 


在“金陵十二钗”中,妙玉是唯一和贾府没有血缘或亲戚关系的人。她的结局有两种说法:一是无名氏续书中写她被强盗掳走,“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第一百一十二回)。二是脂砚斋批语中写她沦落风尘,“瓜洲渡口……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大概情况是,贾府败落,妙玉结束了在栊翠庵的带发修行,她辗转流落到瓜洲,被一个老朽不堪的人(枯骨)买去作妾。
判词中妙玉的画谶是“画着一块美玉,落在泥垢之中”,诗谶的后二句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美玉”就是“妙玉”,“泥垢”“淖泥”是同义词,比喻污秽不洁之地。妙玉最终身陷污秽肮脏之境而无法逃脱,求生不能,求死也不能,这是多么凄惨的结局!
 
巧姐的结局是沦为村妇。她的画谶就是最好的说明:“一荒村野店,有一美人在那里纺绩”。至于她是怎么沦为村妇的,诗谶中也给出了答案:“偶因济村妇,巧得遇恩人”。联系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二进荣国府等情节,正因为王熙凤“积得阴功”,才让巧姐遭难后“忽遇恩人”,这个恩人就是刘姥姥,是刘姥姥救了巧姐。句中的“巧”语意双关,既指巧姐,也有凑巧、碰巧的意思。
续书根据《留余庆》“休似俺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的大意,设计创作了贾环、贾芸、贾蔷、王仁等欲拐卖巧姐、卖给外藩郡王作妾的情节,虽然丰富了巧姐人物故事的曲折性,也坐实了舅“狠”兄“奸”的含义,却又让刘姥姥作媒把巧姐嫁给一个大地主的秀才儿子,这无疑冲淡了巧姐人生的悲剧色彩。
 
“金陵十二钗”或死亡、或守寡、或落魄飘零,正如作者在《飞鸟各投林》中总结的那样:“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曹雪芹正是通过她们的不幸结局,生动诠释了《红楼梦》“怀金悼玉”的悲剧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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