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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言还是阴谋?

作者

方山

关于“金玉”的话题,已说过多次。近来谈到此事,仍觉有趣。

“不离不弃,芳龄永继”这八字是“是个癞头和尚送的,他说必须錾在金器上”(见第8回)。这里有一句脂批:“和尚在幻境中作如此勾当,亦属多事。”看来,送八字的事确是癞头和尚干的。

至于后来文中提到的“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见第28回)。似与前说有矛盾。但一细想,不难辨别:和尚未必能拿得出那些“金玉”之物;就算和尚愿意送,以薛家之豪富,也未必能瞧得上(就如同凤姐不屑用那些“市卖货”一般)。至于前后文中略有矛盾,也不难理解:书中前后有矛盾的地方多了,“阴谋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解释。

“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宝物了!还只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数字,使人一见便知是奇物方妙。”看来,灵玉上的那八字“莫失莫忘,寿仙恒昌”,也是癞头和尚送的。

“宝玉看了,也念了两遍,又念自己的两遍,因笑问:‘姐姐这八个字倒真与我的是一对。’”(见第8回)脂批云:“余亦谓是一对”。在我看来,“金玉良姻”的关键,真正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便在于这两个“八字”(均是癞头和尚所送)。金锁和灵玉,不过是载体而已。那些“金玉”之物,在贵族少爷/小姐身上并不罕见;而在加上这成对的“八字”后,才注定了二宝日后的姻缘。在脂批看来,这便是癞头和尚的“多事”了。

那英莲/香菱(副册之冠)一出场,就被癞头和尚送了“八字”(“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以定终身;而二宝(宝钗是群芳之冠,宝玉是诸玉之冠)呢,亦是由癞头和尚所送“八字”定了终身。古时考虑婚配时,看的是“生辰八字”;而此书男主角的婚配,则要看癞头和尚给的“八字”。

薛蟠说道:“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见第34回)因宝钗的话句句在理,薛蟠实说不过,又因吃了酒、不知轻重、只顾堵住妹妹的嘴,才要故意歪派她的。但从薛蟠的话中,也可以得到一些信息:“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先有金玉之说);“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后知宝玉有玉)。既有“金玉”之说,对宝玉的那块玉好奇、留心并不奇怪(不好奇、不留心,反倒是不合情理的);但要说她是出于私心偏袒宝玉,确是委屈宝卿了。

那“金锁”据说是长命锁,多在小儿周岁时挂上;也有在百日时挂上的,那就更早了。诸如“芳龄永继”的话,錾在长命锁上,倒也合适。如此说来,癞头和尚拜访薛家的时间,至少在宝钗的百日或周岁之前(此时薛蟠大约两、三岁,还不记事呢。此话由薛姨妈来告诉他,并不奇怪)。宝钗约大宝玉两岁。那么,在她挂“金锁”时,那宝玉还没有出世呢。金锁在先,灵玉在后。

再说木石姻缘。黛玉初来时,二人皆小, 还考虑不到这些事。贾母也就是把她当作外孙女儿疼的。况且,她也知道宝玉的性子(将来是不听妻妾劝的),故不赞成他早娶。宝玉的婚事,她考虑的范围是比较广的,故有宝琴之事。

“虽然我们宝玉淘气古怪,有时见了人客,规矩礼数更比大人有礼。所以无人见了不爱。”(见第56回)同理,那黛玉就算是有一些怪癖,也不过是在“背地里”罢了。到了外面,其表现未必会逊于宝琴。

“众人中也有见过的,还有一两家不曾见过的,都齐声夸赞不绝。其中湘云最熟,南安太妃因笑道:‘你在这里,听见我来了还不出来,还只等请去。我明儿和你叔叔算帐。’因一手拉着探春,一手拉着宝钗,问几岁了,又连声夸赞。因又松了他两个,又拉着黛玉宝琴,也着实细看,极夸一回。又笑道:‘都是好的,你不知叫我夸那一个的是。’”(见第71回)南安太妃的话,未必是客套。这五个女孩子,当得此赞。其中,黛玉宝琴似乎更出色些(“极夸一回”似比“连声夸赞”更甚)。当然,宝钗未必真不如这两位,只是她含蓄内敛,故不似黛玉宝琴那般抢眼。就连兴儿的描述中,也只说黛玉是“一肚子文章”,而未提及宝钗的学问、才华。

在这五朵金花中,除探春外,宝钗、宝琴、黛玉、湘云,都是可以考虑的对象。宝琴来前,贾母最宠的,是二玉。台湾大学欧丽娟教授说,贾府中人常有意无意地拿黛玉做幌子,说明了黛玉的受宠地位。这一点我是赞成的。二玉都有一些任性。任性和受宠,乃是一物之两面。而宝琴来后,似有超出黛玉的势头。在我看来,贾母最疼的女孩子,大概就是这两位了。不过宝琴有了人家,已被排除。那么贾母择定黛玉,也就不奇怪了。

至于王夫人,可能更喜欢宝钗(血缘上也更亲)。但后来,(“金兰契”后)黛玉的变化也是有目共睹的。王夫人就算对黛玉不甚中意,也不至于反感(这和晴雯是不同的)。看晴雯死后宝玉那样,王夫人也有点自悔。不管怎么说,她也算是一位慈母,最要紧的还是儿子。因此,王夫人虽有一定的控制倾向,到后来怕也会偃旗息鼓的。如果贾母有意选择黛玉的话,她可能也会默许的。

至于元春,对薛林二位都是很赞赏的;只是从赏赐来看,似乎更中意宝钗罢了。元春最初选择宝钗,并不奇怪:贾府多数人(包括湘云、袭人),都更喜欢宝钗吧。要说元春不喜欢黛玉,却也未必。这不过是谁排第一、谁排第二的问题。

还有贾政。对贾政而言,读书最大。最初要宝玉读书,是为科举;而在“名利大灰”后,则为怡情。“因那年试宝玉,因他拟了几处,也有存的,也有删改的,也有尚未拟的。这是后来我们大家把这没有名色的也都拟出来了,注了出处,写了这房屋的坐落,一并带进去与大姐姐瞧了。他又带出来,命给舅舅瞧过。谁知舅舅倒喜欢起来,又说:‘早知这样,那日该就叫他姊妹一并拟了,岂不有趣。’所以凡我拟的,一字不改都用了。”(见第76回)宝玉所拟的,还有删改的;而黛玉所拟的,则是“一字不改都用了”。可见,贾政对黛玉的才华是很欣赏的。他后来连读书这样的大事上都不再强逼宝玉了,在婚事上大约也不会勉强他的。

薛林二姝“各极其妙”(见第5回脂批),“真是天上少有,地下无双”(见第65回)。各人倾向不同,无非是更喜欢哪个的问题。就连宝玉自己,第5回中还做着“兼美”的梦呢;到了第32回,才作出了明确的选择。

随着黛玉的成熟,王夫人、元春未必不会重新考虑此事。无论怎样,作为慈母、长姊,还是心疼宝玉的。贾政是个孝子,元春自幼是贾母教养的。因此,贾母的意见还是很重要的。

宝玉自己的选择,是黛妻袭妾。后来,贾母肯定了黛玉,王夫人肯定了袭人。前者是“再过三二年”,“是再无不准的了”;而后者呢,亦是“如今且浑着,等再过二三年再说”。若是不出意外的话,黛妻袭妾不过是早晚的事。

从薛家的角度看,薛姨妈的确想要依附贾府。寡母弱女,儿子也指望不上,有这样的想法并不难理解。但是否一定要与贾府联姻,才能获得贾府的庇护呢?

在我看来,这不是必须的:王夫人是她的亲姐姐,凤姐是她的亲侄女。这两位都是说话管用的。薛家有什么事,贾家绝不会坐视不理。

从功利的角度看,如果要通过政治联姻来获得庇护,薛家倒是应该考虑别家的:鸡蛋不能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么。那贾家在金陵省或许是数一数二的;但在京城,有类似背景的王孙公子多的是。薛家也不至于眼皮子那么浅,只知道有个贾家。“艳冠群芳”的宝钗,各方面的条件都很优秀,完全没有必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薛姨妈在考虑儿女的婚姻大事时,是属于不太功利的。如在薛蝌和岫烟的婚事中,她和邢夫人的想法,就完全不同:邢夫人首先看重的薛家的根基、富贵,其次看薛蝌长得不错;薛姨妈看中的岫烟的人品,并不嫌她家道贫寒,认为她和薛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夫妻,给薛蟠都怕给糟蹋了。显然,从家世上看,岫烟无论嫁给薛蝌、还是薛蟠,都是高攀了;而薛姨妈却认为薛蟠配不上岫烟(虽然她很溺爱薛蟠),显然是从二者的自身条件考虑的。

薛姨妈对宝玉,应该是比较喜欢的。假如没有黛玉、贾家来求亲的话,她也未必不愿意;但是否一定要嫁给宝玉、志在必得,恐怕就未必了。正如尤三姐说的:“难道除了你家,天下就没了好男子了不成!”(见第65回)

宝玉虽知“园中之人不久都要散的了”,但仍认为黛玉和袭人两个“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见第78回)。在园中和黛玉相伴,回去和袭人厮混。这似乎是唯一可以守得住的幸福了。然而,宝玉心中最笃定的这两个人,却先后离开了他,最终和自己“无缘”。

薛姨妈道:“凭父母本人都愿意了,或是年年在一处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若月下老人不用红线拴的,再不能到一处。”(见第57回)或许,“木石姻缘”亦是如此:父母本人都愿意、年年在一处、以为是定了的亲事,日后也可能生变的。正所谓天意难违。在《睡美人》的童话中,就算国王销毁了所有的纺车,也无法阻止公主的宿命。

《红楼梦》是反对包办婚姻、倡导婚姻自由么?我看未必。比如,薛蟠和金桂的婚姻,便有很大的“自由”成分(是薛蟠自己看上了金桂,薛姨妈这里不过是走个程序而已);而薛蝌和岫烟这一对被读者普遍看好的姻缘,却是包办的(是薛姨妈先看上了岫烟,才跑去撮合的)。

从婚姻幸福的角度看,是自己瞧上的、还是父母看中的,并不是最重要的。倘若只看对方的根基、相貌等外在条件,可能就难免薛蟠、迎春的婚姻悲剧。倒是对方的人品、脾性,对婚姻的幸福与否更为重要。

在我看来,此书强调的是“运数”,而非“人力”。所以,有一英莲(有命无运),便有一娇杏(命运两济)。两人所差的,主要是“运数”二字。“莲,主也;杏,仆也。今莲反无运,而杏则两全,可知世人原在运数,不在眼下之高低也。此则大有深意存焉。”(见第2回脂批)众钗的薄命,原在于“运数”;而木石姻缘成空,怕也是“运数”所致。

此书开篇之时,贾府已处于“死而不僵”的状态。“安富尊荣者尽多,运筹谋画者无一”(见第2回)。脂批道:“二语乃今古富贵世家之大病”。“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按脂批的说法,此时的贾府“盖已半倒矣”。

而在抄检大观园后,其衰败气象愈显。宁府夜宴中,闻墙下长叹之声(见第75回)。脂批云:“未写荣府庆中秋,却先写宁府开夜宴,未写荣府数尽,先写宁府异道。盖宁乃家宅,凡有关于吉凶者,故必先示之。且列祖祠在此,岂无得而警乎?凡人先人虽远,然气运相关,必有之理也。非宁府之祖独有感应也。”此时的贾府,气数将尽,距抄家也不远了。到了那时,贾府“外面的架子”便彻底倾塌了。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如此,公子红妆们的时乖运败亦不难料想。只能凭着命运之风,吹到哪里、便是哪里罢了。巧姐的命运,便是典型的一例。幸有刘姥姥相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巧姐如此,那宝玉又能好到哪里去呢?根据脂批,后来是沦为乞丐了(“展眼乞丐人皆谤”,说的便是“甄玉、贾玉一干人”)。预想中的黛妻袭妾(原是水到渠成的事),随着灾难的到来终成泡影。即使不等那“二三年”、提早将木石姻缘敲定,也好不了多少:宝玉终究要遭难的,黛玉终究要泪尽的。对黛玉而言,无论嫁与不嫁,湘妃的宿命都是无法摆脱的。

鸳鸯说袭人平儿:“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了,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见第46回)袭人如此,黛玉亦如此。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难道都要归罪于某个人么?“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反是常理,未必一定能找得出一、两个拨乱小人来为此而负责。否则,将陷入作者所批之陈腐旧套矣!

黛玉笑道:“不但你我不能趁心,就连老太太,太太以至宝玉探丫头等人,无论事大事小,有理无理,其不能各遂其心者,同一理也,何况你我旅居客寄之人哉!”(见第76回)黛玉是极明白的。

凤姐笑道:“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作媳妇?”(见第25回)脂批道:“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具不然,叹叹!”“二玉之配偶在贾府上下诸人即观者批者作者皆为无疑,故常常有此等点题语。”当初大家以为是定了的亲事,然竟不能成,只能说是天意了。

“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见第1回)。根据脂批,前者是指“黛玉、晴雯一干人”。显然,在黛玉死后(昨日黄土陇头送白骨),宝玉才娶了宝钗(今宵红灯帐底卧鸳鸯)。

宝钗是怎样嫁给宝玉的?据我猜想,应该是在宝玉遭难之后吧。黛玉承受不住,离开了人世。后来,二宝便成了患难夫妻。宝玉对宝钗,犹如藕官对蕊官:虽然忘不了菂官(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却也是“一般的温柔体贴”。二人相敬如宾,恩爱有加。金娃对玉郎,是人生中另一段旖旎的记忆。

“举案齐眉”的梁鸿、孟光,并非锦衣玉食,而是过着清贫的隐居生活。那宝钗是“山中高士”。身处富贵的她,却不爱妆饰,勤于女红。有人说,她似乎就是为了日后的贫贱生活而准备的。年少轻狂时,有黛玉这样的女子可以一起吟风弄月,自是人生之幸;而在贫贱之中,有宝钗这样的女子相伴,亦是人生之福。

这是一种“美中不足”的状态(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犹如甄士隐故事的开端(诸事顺遂,只一件不足:膝下无儿。在此,脂批点出了“美中不足”四字)。紧接着,由富贵跌入穷困,甚至沦为乞丐。感受炎凉,领悟无常。

宝玉最后“撒手”,正如甄士隐舍弃了封氏,惜春舍弃了入画。惜春舍弃入画,是为了杜绝宁府;而甄士隐舍弃封氏、宝玉舍弃钗麝,便是弃绝了红尘。若是换作一般世人,是断不忍舍弃“宝钗之妻、麝月之婢”的。

201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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