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遇到疑案、悬案,办案的官员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多管管这样的闲事,避免造成冤假错案。唐朝的袁滋,因为管闲事,使蒙冤的县令得以昭雪,让疑案真相大白。
当时,凤翔府伊李勉派理曹掾去审案子。有两个农夫,在田间薅草时,挖出了一大坛子马蹄形的金子,抬着送到了县衙。这个县令害怕金子在公家的仓库里不安全,便存放在自己家里。第二天,这个县令打开坛子观看,不禁大惊失色。这坛金子竟然全都变成了土块。
理曹掾在审理案件时,县令窘迫懊恼,无法反驳,只好承认自己偷换了金子,并且在供词上签了字,画了押。但是,这个县令交待不出这坛金子的下落,案子还无法了解。理曹掾将县令打进了大牢。
一次,李勉去赴宴,喝酒时说到了这件事,大家都嘲笑县令掩耳盗铃,贪婪愚蠢。当时袁滋也在场,只有他低着头没有说话。李勉问袁滋为什么不说话。袁滋说:“我觉得这事太蹊跷,怀疑这案子有冤。”李勉听了很不高兴,就让袁滋去审理这个案子。
第二天袁滋传唤农夫,让他们辩认坛子里的二百五十多个金子形状的土块。两个农夫认定这些土块的形状和数量同原来的金子一样。于是袁滋借来金子,熔化铸成坛子里土块一样大小的金块。铸造完后只秤了一百块金子,就已经是三百多斤了。
袁滋心里有了谱。他审问县令。县令说是两个农夫,用竹扁担抬到县衙的。袁滋叫来那两个农夫,当堂抬称过的100块金块。两个农夫怎么抬也抬不动。
袁滋当堂断案说:“坛子里的马蹄金是土做的,刚出土时像金子,时间一长就恢复了土地的颜色。如果是真金,当初的两个农夫怎么抬的动呢?”案情大白,县令的冤屈得到了澄清。
袁滋办案不凭想当然,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有推理,也有现场模拟,让冤案真相大白。
我们不妨看看那些冤案。不是迫于上级的压力,为了对上级有个交待,尽快草草破案,就是为了快点结案,完成破案的数量。如果这些案件中,都有袁滋这样“爱管闲事”的办案人,对疑点多问几个为什么,深入实地,调查研究,这些冤案就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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