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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谢汶青
是。即便你妈做错事,可是也不能用家暴的方式呀!
说句心理话,我对家暴这个字眼无限的痛恨,因为一提到家暴很多人就觉得这仅仅是一个家务矛盾,
警察蜀黍也是象征性的调节一下,很多时候很多人还会认为结婚后男人殴打女人是正常的行为,
打到的媳妇揉到的面。不打女人的男人不算真正的男人。
很多女人甚至认为自己的老公家暴她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自己作为女人只能去忍耐,不忍耐的女人就不贤惠。
我身边就真的遇到过这样的男女。有的男人在外很窝囊,回到家却用贬低老婆和家暴老婆的方式换取他的威严。
这样的男人真心让人觉得恶心。
我一个同事的同学因为婚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过,他老公在娶她后知道她不是个处女,
于是大半辈子都用家暴的方式对待他的老婆,既不管理孩子,也不出去工作养家,专职在家专职家暴老婆。
他老婆身上总是有伤疤,但是他老婆都是一直一直在忍的那种。
因为在她的意识中,家暴就是夫妻之间搞出的一点小矛盾而已。
我还见过把老婆打残疾的,这种是我们能看到的器质性的伤害,可是,还有局外人看不到的精神内心的伤害呀!
所以,我觉得家暴这个词应该换成故意伤害罪。
然后用法律的方式对施暴者进行处罚。
你妈做了违反法律的事情吗?违反了也是警察蜀黍出面惩罚呀!假如不是很大,那你爸也是应该用说教的方式来处理,
而不是殴打你妈。
这种男人用自身天生的体力优势去殴打天生不具有体力优势的弱势群体,就是不要脸。
有能力出去殴打美国人呀!出去在社会上殴打那些街霸,乡霸呀!
回家殴打给自己生育儿女的女人算什么,要我说连禽兽都算不上。
在你还认为你爸做的对,没有错 ,你不是三观有问题,就是脑门被驴踢了。
我是情感领域创作者,喜欢研究婚恋,两性关系,痛恨道德说教,喜欢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问题,如果喜欢欢迎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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