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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只写一首,全诗仅两句,却成为中国诗歌上的千古绝唱!

什么是诗?《毛诗 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简言之,诗歌是一种抒情言志的文学体裁。不同于其他文化样式的是,诗的语言高度凝练,能用最少的文字来表达作者最丰富情感。所以,好的诗作,多不是长篇大论式的无病呻吟,而是点到为止的精彩发声。

比如,汉高祖刘邦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大风歌》只有区区三句,前二句直抒胸臆,雄豪自放,亦显得踌躇满志,第三句却突然透露出前途未卜的焦灼,抒发了作者内心表现出对国家尚不安定的浓郁的惆怅。全诗浑然一体、语言质朴、大气磅礴,包含了双重的思想感情,别具一格,堪称帝王诗中的经典。

汉高祖十二年(前196年)十月,淮南王英布起兵反汉;由于英布的战斗力太强悍,一般人对付不了,年逾六十的刘邦不得不亲自出征。后他击败了英布,在得胜还军途中,刘邦顺路回了一次自己的故乡——沛县(今属江苏省徐州),把昔日的朋友、尊长召来,共同欢饮十数日。一天酒酣,刘邦一面击筑、一面唱地即兴吟唱了这首《大风歌》。

刘邦虽然贵为君主,但是,帝国初创,诸事不顺,新建的汉帝国相继经历了燕王臧荼、韩王信、陈豨的叛乱。如今的英布造反虽然也被平定,但北面的匈奴虎视眈眈,国内反叛实力伺机而动,整个国家摇摇欲坠。刘邦在这时返回到了故乡,想起了前半生的坎坷换来了如今的荣华,而各方势力又正欲把这个他亲手打造的帝国推向深渊,所以,刘邦在吟唱这首《大风歌》时,是怀着一股被悲凉掩盖的豪气的。

再者,如唐代诗人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全诗语言苍劲奔放,结构紧凑连贯,短短的四句26字,就将诗人孤独遗世、独立苍茫的落寞情怀抒写得淋漓尽致。这是一首吊古伤今的生命悲歌,全诗读来酣畅淋漓又余音缭绕。

陈子昂,梓州射洪(今四川省射洪市)人,少任侠,亦能文,24岁时举进士。陈子昂是一个具有政治见识和政治才能的文人,直言敢谏,以上书论政,为武则天所赞赏,拜麟台正字,右拾遗,后世因称陈拾遗。

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年),契丹人攻陷营州。武则天委派其侄子武攸宜率军征讨,陈子昂在武攸宜幕府担任参谋,随军出征。武攸宜为人轻率,少谋略。次年兵败,情况紧急,陈子昂请求遣万人作前驱以击敌,武不允。随后,陈子昂又向武进言,不听,反把他降为军曹。诗人接连受到挫折,眼看报国宏愿成为泡影,因此登上蓟北楼,慷慨悲吟,写下了这首名传千古的《登幽州台歌》。

战国未期,有个著名的刺客,叫荆轲,他不光能挥剑杀人,也可以慷慨悲歌,他留给后世的,只有半首《易水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为何说他只留下半首诗呢?因为《易水歌》的后两句“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并非出自荆轲之口,在那样的场合下,他也不会有如此发挥,所以,许多文史专家都疑其为后人补作。

荆轲本是齐国庆氏的后裔,后迁居卫国,始改姓荆。荆轲喜爱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荆轲后游历到燕国,到燕国以后,结识了擅长击筑(“筑”是古代的一种击弦乐器,颈细肩圆,中空,十三弦)的狗屠夫高渐离结交,两人成为知己。

荆轲好酒,天天和高渐离在燕市上喝酒,喝得似醉非醉以后,高渐离击筑,荆轲就和着拍节在街市上唱歌。燕国的著名隐士田光,认为荆轲是个可成大事者,正当燕太子用人之际,田光将荆轲推荐给了太子丹。

太子丹对荆轲礼遇有加,他之所以讨好荆轲,其目的是想让荆轲去杀一个人,一个天下人都难杀掉的神人——秦王嬴政。荆轲真不是一般的刺客,这样一件别人眼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竟然接受了。

荆轲献计太子丹,拟以秦国叛将樊於期之头及燕督亢地图进献秦王,相机行刺。樊於期是太子丹的好朋友。太子丹不忍杀他,荆轲只好私见樊於期,告以实情,樊於期为成全荆轲而自刎。为了刺秦能顺利完成,太子丹还花重金求购了天下最锋利的匕首。

但是,荆轲并没有立即行行动,因为他要等一个人,等一个能助他一臂之力的高人。那个高人到底是谁,史料并无记载,只是,由于那个人住得很远,赶到燕国与荆轲会合还得一段时间,不过,荆轲已替那个人准备好了行装。

看着荆轲迟迟没有出发,太子丹怀疑他是因害怕而反悔,就再次催请说:“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你打算什么时候动身呢?要不,我派秦舞阳替你先行吧?”秦舞阳,战国末期燕国武士,燕国贤将秦开之孙,年少时就犯下杀人案,史称其“人不敢忤视”,就是没人敢和他对视,说明秦舞阳也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暗示一个人贪生怕死,是对刺客的最大侮辱,面对太子丹的如此安排,荆轲大发怒,斥责太子丹说:“你丫这样安排是什么意思?只顾去而不顾完成使命回来,那是没出息的!况且是拿一把匕首进入难以测度的暴秦。我所以暂留的原因,是等待另一位朋友同去。眼下太子认为我拖延了时间,那就告辞决别吧!”于是就出发了。

荆轲知道,这样匆匆前往秦国,无异于飞蛾赴火、自取灭亡,但是,刺客的荣誉却不能让他后退。他的好朋友高渐离得知消息后,与太子丹等人一起,将荆轲送到易水河畔。大家都知道,荆轲此去秦国,是有去无回的死亡之旅,所以,送行的人都穿着白衣戴着白帽,悲壮而决绝。

送至易水,众人就得止步,因为,易水是当时燕国的南界。临别之际,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由于荆轲唱得太悲壮了,以至于听者嗔目,发尽上指。

到了秦国后,秦舞阳就露怯了,按约觐见秦王的那天,荆轲捧着樊於期的首级,秦舞阳捧着地图匣子,按照正、副使的次序前进,走到殿前台阶下秦舞阳脸色突变,害怕得发抖,一下子引起了秦人的怀疑,最终,荆轲虽然捧着地图接近了秦王,地图展开后,匕首也露出来了,但仍然功亏一篑,荆轲惨死在秦王及秦宫侍卫的乱刃之下。

于是,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成了他用生命谱写的人生绝唱,也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的一曲绝唱。

荆轲的《易水歌》虽然仅有两句,但是,却景情交融,前后呼应,一气呵成。上句即景,写风吹水寒,渲染苍凉悲壮的气氛;下句抒怀,表达的是决死之心,明知有去无还,却毅然前往,决不回顾。“风萧萧”有声,从听觉上渲染离别之际的惨烈;“易水寒”彻骨,从感觉上描状环境的悲凉;一上一下,极尽天地愁惨之状,更加烘托出荆轲“君子死知己”,慷慨赴国难的凛然正气。

全诗虽只寥寥十六字,却“凄婉激烈,风骨情景,种种具备”。荆轲以此得名,而这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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