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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光之际“杨乃武冤案”始末

同治十二年(1873)十月,浙江杭州余杭县一个豆腐作坊伙计因病而亡,却因承审官员先入为主、刑讯逼供而被锻造成一起“因奸毒毙本夫”案,余杭县妇人葛毕氏(本名毕秀姑,人称小白菜)以毒杀亲夫葛品连罪,同治新科举人杨乃武以“奸夫”共谋杀害罪,被分别判凌迟处死与斩立决。此案在同治光绪年间各种力量的博弈下最终沉冤昭雪,由于案情曲折离奇、审理艰难漫长,成冤过程典型且具规律性,昭雪原因更深刻地反映出晚清时期的政治、社会与制度等因素,使得此案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力。

杨乃武,字书勋,浙江余杭人,二十多岁考取秀才,同治十二年八月,参加癸酉乡试,考取浙江第一百零四名举人,时年三十三岁。余杭全县得中癸酉科举人的,仅杨乃武一人。

毕秀姑童年死了父亲,上无伯叔兄嫂,下无弟妹子侄,随母亲过活。因她日常喜穿件绿色衣服,系条白色围裙,长得清秀淡雅,楚楚动人,街坊就给她起了个绰号:小白菜。十八岁那年(同治十一年三月),嫁给葛品连,因葛品连是做豆腐的,人见小白菜长得俊俏,也有叫她“豆腐西施”的。葛品连容貌猥琐,不比武大郎强,毕秀姑俊俏如潘金莲,也有人叫她“毕金莲”。葛家原开豆腐店,葛父死后,葛品连在余杭一家豆腐店当伙计。葛毕成亲后(同年四月),以一千文月租租住杨乃武家一间房子,有一年之久。

杨乃武与毕秀姑的关系,有几种说法:

据杨乃武之女杨睿,一九六五年三月回忆父亲的文章说:葛品连夫妻搬来后,“品连每天半夜就要起床做豆腐,因此常宿在豆腐作坊,不常回家。我父母见秀姑聪明伶俐,都很喜欢她。秀姑常请我父亲教她识字,后我父亲又教她念佛经。因为品连常不在家,她只一人,我母亲常叫她到我家吃饭,吃饭时是与我父母及姑妈(杨菊贞)同桌吃。秀姑在成亲前常受人欺侮,搬入我家后,一些市井无赖就不敢再来,因我父亲看到这些人是要骂的。这些无赖便制造谣言,说‘羊(杨)吃白菜’”。

闲言碎语传出后,葛品连上了心,但没抓住把柄。同治十二年六月,葛品连夫妇搬出杨乃武家。浙江学政胡瑞澜奉旨复审杨案,光绪元年九月,他上的定案奏折,称“杨乃武屡言葛品连手艺卑微,致葛毕氏与夫不睦。(同治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杨见葛毕氏独处,即向调戏成奸,后非一次,并未给与钱物。”有了奸情,杀人动机也就明确了,“杨乃武起意商令将葛品连毒毙”,然后娶毕秀姑“与伊妻不分嫡庶”。

光绪三年(一八七七年)二月,刑部尚书皂保给西太后上的平反奏折,称“(同治十一年)七八月间,葛品连因屡见葛毕氏与杨乃武同坐同食,疑有奸私,潜在门外檐下窃听数夜,仅闻杨乃武教葛毕氏经卷,未经撞获奸情”。

同治十二年十月初七日,葛品连发病,初九日死亡,十一日,葛品连改嫁母沈喻氏,告到余杭县衙。知县刘锡彤见出了命案,带领仵作前往勘验。仵作沈祥报称服毒身死,刘锡彤怀疑葛毕氏所为,将她带回县衙审问。经酷刑拷打,葛毕氏供出与杨乃武有奸情,十月初五傍晚,杨乃武交给她一包砒末,嘱她方便时下手。趁葛品连病时,葛毕氏将砒霜放入汤药中,毒杀了丈夫。

取得口供后,刘锡彤传讯杨乃武,杨乃武坚称绝无此事。因杨乃武有举人身份,不能用刑,无法获取定案口供。刘锡彤便通过逐级呈报的方式要求革去杨乃武举人功名。

杭州知府陈鲁命把全案人犯案卷解送杭州府,此时,革去杨乃武举人功名的御批已下,知府陈鲁动用大刑,严刑逼供,杨乃武熬刑不过,只得诬服,承认与葛毕氏因奸谋毒之事。当陈鲁逼问砒霜来源时,杨乃武想起仓前镇爱仁堂药铺,信口诌了个“钱宝生”名字,说是以毒杀老鼠为由,在他手上购得的。后来刘锡彤派人找到了药铺老板“钱宝生”,“钱宝生”写了张卖砒霜给杨乃武的甘结。

有葛毕氏、杨乃武口供,有药商卖药供词,杭州知府陈鲁认为“铁证如山”,可定罪判刑了,遂于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按律拟罪:以因奸谋杀亲夫罪,判葛毕氏凌迟处死;以授意谋害他人亲夫罪,判杨乃武斩立决。

杭州知府陈鲁定案后,将案情详报浙江按察司,按察使蒯贺荪认定原判无误,并解由巡抚杨昌濬亲鞫,杨昌濬批准原拟罪名,申报刑部待决。巡抚是最后一审,此时已是铁案难翻,一旦通过“秋审”,刑部回文一到,就可立即执行。

杨乃武姐姐杨菊贞,青年守寡,住在娘家,杨乃武在襁褓之中即由杨菊贞带养,因此姐弟情深。巡抚定案后,包括杨乃武妻子杨詹氏在内的杨家亲戚都认为伸冤无门了,只杨菊贞不死心, 与杨乃武妻杨詹氏和作“抱告”的杨乃武舅父(前清规定女人不能递呈告状),身背黄榜,走了两个多月才到北京,向都察院告状。都察院没有受理,将他们押解回浙,第一次上京告状失败。

杨乃武在狱中分析了形势,告诉杨菊贞再上京首先找熟识的浙江籍京官,冤状也不仅投都察院。杨菊贞第二次上京后,“遍叩”浙江京官三十多人,并向步军统领衙门、刑部、都察院投递冤状。

投递的呈词,是杨乃武在监狱中以具呈人杨詹氏的口气写就的。杨乃武对葛毕氏的诬陷,县令刘锡彤的栽赃,一一作了辩驳,对所谓的犯罪事实,提出七大疑点。重要的有三条:杨乃武身上有暗记,如果与葛毕氏通奸,葛毕氏一定明了,只要询问,马上知晓。杨詹氏在接受官府审问时已多次谈及,而问官反问杨詹氏,杨乃武的暗记在何处?要她当堂说出,这样的问题却没有问过葛毕氏一次;葛毕氏供称杨乃武十月初五日给的毒药,实际上杨乃武初四日在南乡岳母家,为早已去世的岳父灵堂除灵拜服,初五日公议过继岳父之侄詹善政为岳母之子之事,初六日才回家。当时同在詹宅的亲友都曾写具公禀,但各级问官却不愿查察明白;药铺店主“钱宝生”是卖砒要证,理应当堂审问,因他与县令有私下协议,不敢当堂质对,买毒药之事何以为凭!

杨乃武的状词抓住要害,全文被《申报》登载,杨乃武的申诉理由从而使天下人尽知。加之第二次京控的方式争取了江浙京官的同情,都察院没有把她们押送回籍。都察院给事中王书瑞上疏,奏杨乃武冤,参劾杨昌濬。西太后命浙江学政胡瑞澜“提集全案人证卷宗,秉公严讯确情,以期水落石出,毋得回护同官,含糊结案,致干咎戾”。

胡瑞澜经过“连日熬审”,最后仍维持原判,确认原拟罪名“查核并无出入”。胡瑞澜的奏折递上后,京中大员先后有抨击浙省官员审案不正的公呈和奏折。首先是浙籍京官汪树屏等十八人向都察院投递公呈,都察院接到公呈,随即援案具奏,称胡瑞澜“复讯此案,改饰招供,回护原题……弥缝周密”,吁请饬刑部审办。

在两宫太后召见时,咸丰状元、光绪帝师傅、常熟人翁同龢一再“为此陈奏,力请湔雪”。并利用在养心殿给西太后进讲《治平宝鉴》一书时,借讲西汉廷尉张释之为汉文帝认真执法的故事,建议西太后,借平反冤案“振刷纲纪,收拾人心”。

大臣们的公愤,形成强大力量,加之民间舆论沸腾,西太后不得不谕示:将“浙江余杭县民妇葛毕氏毒毙本夫一案”的卷宗及要犯要证,连同葛品连尸棺,“着杨昌濬派委妥员,沿途小心押解,毋得稍有疏忽”,并令刘锡彤“眼同检视”,上京送刑部审讯。

开棺验尸,是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十二月初九日,在地安门外海会寺进行的。刑部尚书桑春荣带领刑部满汉六堂、都察院、承审各司员、仵作、差役当堂验证,带同全部人犯见证。刑部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仵作,也用车接来。尸体仅剩白骨一具(另据《申报》记载,开棺后见尸身没有完全腐烂,皮肉粗具,周身用丝棉缠裹,还是初验时形状),老仵作亲自检验。勘验现场此时已是“观者填塞,万头攒望,寂静无欬 ”。

“老仵作先取囟门骨一块,映日照看,即报云:此人实系病死,非服毒也”。尚书桑春荣大吃一惊,叱令细验。老仵作说:“某在刑部六十余年,凡服毒者,囟门骨必有黑色,似此莹白,何毒之有!”同验的仵作皆说无毒,声喊确凿。这一刻,“两旁观者欢呼雷动,叫‘青天有眼’者不绝”。再叫余杭原验仵作沈祥复验,问他有毒无毒,沈祥低头无语。

余杭县令刘锡彤“至此始咨嗟踯躅,神色惶遽,免冠而自跪于提牢厅前求救命,叩头有声”。“杨乃武之妻杨詹氏愤之气溢于眉宇,亲执利刃拟剜刘令之腹,为旁人劝阻始止”。然后她向四周的人大声说道:有人说我丈夫杨乃武踢死前妻,我即是他前妻的妹妹,假如他踢死我姐,我母亲还在,如何能让我再嫁杨乃武!

有记载称:刘锡彤自认与大学士宝鋆是乡榜同年,朝中有后台,又自恃年老,曾两次到刑部“咆哮万状”,声言自己是“奉旨来京,督同检验”的,不是接受审问的。待验尸结果出来,刘锡彤已“觳觫无人色,口齿相击有声”,丑态百出。有人评说刘锡彤,“此辈豺狼之性,犬羊之智,刀未在颈,尚欲噬人;一闻执缚,摇尾帖耳,言之为愤绝!”

当时有个法国记者在场,他看到囚在木笼中穿红衣的杨乃武,看了又看,验尸结果出来后,马上告诉杨乃武。当年外国报纸对这件奇案也有报导。两年后,法国记者到杭州还访问过杨乃武。验尸结果,杨乃武冤情大白。

原来,十月初七日,葛品连身发寒热,两膝红肿,毕秀姑知他有流火风症,以为他发流火(下肢丹毒),劝他休息两天,他不听,仍去豆腐店上工。初九日早晨,葛品连因病不支,由店回家,在路上店中吃了点东西,吃后没走多远就开始呕吐。到家后,发寒发抖,呻吟不止,毕秀姑扶他上楼,帮他脱衣盖两床被睡下。毕秀姑问他病情,他说两天来身软发冷,两膝无力,只怕是疾发气弱所致,叫毕秀姑拿一千文钱托人代买东洋参和桂元。药买来后,毕秀姑煎汤看他喝下,并把自己母亲叫来,她照料半天即回家去了。下午,毕秀姑听葛品连喉中痰响,口吐白沫,已不能说话,毕秀姑急了,叫人通知葛品连母亲沈喻氏和自己母亲,两人来后,请郎中诊视,郎中看后说是痧症(霍乱、中暑等急性病),用万年青、萝菔子煎汤灌救,无效,下午四时左右死亡。沈喻氏为葛品连换衣,尸身正常,当时谁都未起疑心。

葛品连死于十月初九日,虽在孟冬,南方气暖,第二天尸身变色,口鼻中有痰血水流出(《洗冤录》载:流火忌桂元,服之口鼻出血,足以致死)。葛母怀疑是中毒,平时知道葛毕氏“素性轻狂,虑有别情,遂以儿子身死不明,恳求相验”,第三日到县衙喊告。

县令刘锡彤接到状纸后,刚要查访情由,正遇一个叫陈竹山的秀才来衙门给人看病,陈竹山趁机向刘锡彤反映杨毕不正常的关系,说“葛毕氏曾与杨乃武同住,因不避嫌疑,外人颇多议论,搬家后夫妻吵闹”,葛品连突然死亡,都说是被毕秀姑谋害。刘锡彤派人打听,果然有此说法。于是就带领门丁仵作,“亲诣尸场相验”。

此时尸身肿胀变色,仵作沈祥辨验不真,把手指脚趾灰暗色,认作青黑色,口鼻里血水流入两耳,认作七窍流血。银针探入咽喉,把淡青色,认作青黑色,“致将发变颜色误作服毒”,又因“尸身软而不僵”,判定是烟毒致死。

门丁沈彩泉因听了陈竹山的话,怀疑杨乃武,说烟毒大多是自己服用,与案情不符,再看尸身肚腹青黑起疱,应是砒毒致死。沈祥与沈彩泉争论起来,没将银针用皂角水擦拭(据《洗冤录》载,验尸查毒毙时,银针探入喉管前需先用皂角水擦拭;银针取出后,需再用皂角水擦拭,如所染青黑色擦拭不去,始能定为有毒)。

争论之中,沈祥不能执定何毒,含糊报称“服毒身死”,填入尸格。刑堂之上,杨乃武对葛品连毒毙之事心存疑虑,刘锡彤把勘验情况说了一遍,捏称:“银针已用皂角水擦洗,青黑不去”。与此同时,刘锡彤将葛品连之母沈喻氏投递的呈词,和其他人的供词中,与尸格不合的“口鼻流血”字样,尽行涂改为“七窍流血”。

这是葛品连“服毒身死”的判定过程。

再看“卖砒要证”是如何取得的。

杨乃武解往杭州,杭州知府陈鲁用刑逼供,跪练天平架、夹棍踏杠、仗责诸刑无不用到,杨乃武昏死过去十多次,受刑不过,杨乃武诬服。陈鲁追逼毒药来源,杨乃武答:由余杭去杭州路过仓前镇时,到“钱宝生”药铺爱仁堂,假称毒鼠,用四十文钱买了一包红砒。

得到杨乃武口供后,陈鲁命刘锡彤回余杭传讯“钱宝生”。

“钱宝生”到了县衙,说没有卖过砒霜给杨乃武,并说自己的名字叫钱坦,从来没有“宝生”这个名字。钱坦弟弟钱恺听说哥哥捉进县里,就恳托陈竹山去县里说情。陈竹山、钱恺走到县衙门房时,刘锡彤正在花厅上讯问钱坦,他们就在门房里叫门丁沈彩泉把杨乃武在杭州府的原供要来看。钱坦退出花厅,陈竹山上前询问,并劝他,说卖砒霜是药鼠,不知害人,杨乃武也供称是毒鼠,承认下来,没有什么罪。并承诺到县令那代为说话,请县里出具与他无干的谕帖。钱坦不知是头脑简单,还是没有社会经验,不知道事关重大,听他这么一说,竟答应下来,当即在门房写具一张卖砒的甘结。得到钱坦的甘结后,刘锡彤给了钱坦一张“无干”的谕单,果真再没让钱坦与杨乃武对质。

刘锡彤将甘结即日送至杭州府,陈鲁即据供词和甘结定案。

毕秀姑诬陷杨乃武,是整个案子最令人费解之事。各类资料,说法不一。

刑部定案奏折,有一句轻描淡写的结论:县官用刑逼供葛毕氏与何人来往,毒杀了葛品连时,葛毕氏“一时想不出人,遂将从前同住之杨乃武供出”。

据杨睿的文章,原委如示:毕秀姑搬出杨家后,居住在亲戚家。县衙门有个捕役叫阮德,他有个姐姐叫阮桂金,与粮胥何春芳有染。知县刘锡彤有个儿子叫刘子翰,与何春芳相交甚厚,两人都有心勾搭毕秀姑。刘子翰用计赚毕秀姑到一佣妇家,暴力强奸了她。毕秀姑惧于刘子翰父亲的权势,又怕丈夫不能见谅,不敢声张。何春芳得知此事后,认为正是染指毕秀姑的好时机,他探知毕秀姑一人在家时,偷偷潜进房间,以刘子翰事相要挟,欲与之狎,毕秀姑坚决不从。正在推拒之间,葛品连从外回来撞见,何春芳被骂出了门。

葛品连死后,刘锡彤把毕秀姑带回县衙讯问,先问毒药从何而来,问不出究竟,又问与何人通奸,毕秀姑说没有。审讯毕秀姑,使刘子翰、何春芳坐立不安,怕毕秀姑当堂说出奸情,当夜就叫阮桂金入狱诱骗恐吓毕秀姑,说:“葛品连是毒死,验尸已经明确。外面传说是你谋杀亲夫,这个罪名一成立,就要凌迟处死。要想活命,只有说是别人叫你毒死的。你在杨家住过,外面早有人说你和杨某有关系,你如果说出是杨某叫你毒死的,你就不会有死罪了。杨是新科举人,有面子,也不会死。还威胁她决不能说出刘公子之事,此事毫无对证,说出来就是诬陷好人,要罪上加罪。” 再审时,动了刑,毕秀姑熬刑不过,照阮桂金教的话说了。说杨乃武初五日给她一包药,葛品连吃下去就死了。

葛毕氏多次翻供,其翻供原因为:“前系刘大老爷叫妇人一口咬定杨乃武,便可免我死罪;妇人因与杨某向有宿嫌,遂尔仇攀。现妇人自知万无生理,何苦害人,反结来世冤仇,是以翻供。”

毕秀姑许配葛品连,后想赖婚,葛品连曾求杨乃武说合,葛品连得以完婚。毕秀姑在这件事上,对杨乃武不满。葛品连租住杨乃武家住下,毕秀姑时常责骂葛品连,并趁他不在家之际,勾引何春芳等人往来。杨乃武曾把情况说与葛品连听,要他管束妻子,葛品连斥责毕秀姑时,把杨乃武的话带出来,毕秀姑更加痛恨杨乃武。杨乃武想让葛品连搬出去住,但他们迟久不搬,杨乃武请出地保,押令移徙,毕秀姑又怨又骂地搬了出去。

毕秀姑未嫁之前,曾想退婚,被杨乃武“逼勒不准”,所以“积忿于心”。后葛毕氏见葛品连日渐“贫窘”,“故不能安于室”。葛品连曾有杀掉葛毕氏的举动,被人劝止,葛毕氏怕性命难保,遂起谋杀葛品连的想法。因杨乃武新中举,想以他作护身符,所以诬攀。

类似的资料还有一些,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究竟如何,只能永远是个谜了。

案情虽然大白了,但平反又拖了两个多月。四川总督丁宝桢,任山东巡抚时,曾诛杀慈禧宠爱的太监安德海,名声大噪,朝中京官都惧他三分。同治八年(一八六九年)七月,慈禧命安德海出宫去南方“织办龙衣”。同治帝虽年幼,但厌恶得势而干涉国柄的安德海,曾有密诏给“遇事敢为”的丁宝桢,令他“俟机”而行。丁宝桢在泰安将安德海逮住,慈安太后也有心翦除慈禧羽翼,以“祖制太监不能出都门”为由,令丁宝桢将其就地正法。

当刑部平反尚未奏结时,丁宝桢正在北京,他听说开棺验尸的结果,大怒,认为刑部不能为此案平反,到处宣扬:葛品连已死了三年,毒已散尽,骨头还能不白!当面斥责刑部尚书桑春荣老耄糊涂,并威胁说,这个铁案如果要翻,将来就没有人敢做地方官了!附和丁宝桢意见的有几个掌握实权的封疆大吏,多为湖南、湖北人,被称为两湖派,又称实力派。

刑部尚书桑春荣年老颟顸,经丁宝桢威吓,就拿不定主意。刑部尚书皂保,原是极力主张平反的,因受了杨昌濬的厚贿,就不说话了。刑部对平反及参革各员的奏折,一改再改,迟迟不复。另一派主张平反的,以大学士翁同龢为中心人物,附和的以江浙人为多,这些人多系言官文臣,称朝议派,又称江浙派。

翁同龢抓住刑部“委系无毒,因病身死”的结论,授意监察御史王昕弹劾胡瑞澜、杨昌濬。奏折上去,震动两宫。 刑部勘验结果出来后,余杭县知县刘锡彤即被革职。

光绪三年二月,余杭知县刘锡彤从重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不准收赎(当时刑律规定,凡妇女和年老之人因犯罪,被判徒刑或流放,可以银钱抵赎)。刘锡彤此时年逾七十,死在充军路上。杭州知府陈鲁、浙江学政胡瑞澜、浙江巡抚杨昌濬即行革职,浙江按察使蒯贺荪,“失入死罪,本干律例,业已病故”,不加追究。余杭仵作沈祥,杖八十,徒二年。

刘锡彤门丁沈彩泉,杖一百,流三千里。葛品连之母沈喻氏,因“妄供”,而获“杖一百,徒四年”的刑罚,须交银子才能赎罪。陈竹山“劝令钱宝生诬认卖砒”,本应论罪,但他已死在监狱,也就与已经“病故”的“钱宝生”,“均毋庸议”了。

杨乃武按律应受杖一百的刑罚,但考虑到已革去举人功名,也就不再追究。革除杨乃武的功名,因有同治帝的御批,刑部只能抓条小辫子,不可能再恢复杨乃武的举人身份了。葛毕氏“捏供杨乃武商令谋毒本夫”,另“与杨乃武同住时,不避嫌疑,招致物议,虽无奸私实据,究属不守妇道”,再获杖八十的刑罚。

杨乃武是光绪三年(一八七七年)二月底出狱的。他曾到在京的浙省籍官员家“踵门叩谢”,有见的,也有不愿见他的。此时他伤痕累累,功名也没了,家产荡然,回家的路费,还是胡雪岩帮助的。杨乃武回家后,生活困难,靠亲友的帮助,赎回几亩桑地,养蚕种桑维生。他家世代养蚕,有一定经验,经过全家劳碌,几年之后,生活日渐好转。

杨乃武因患疮疽,死于一九一四年九月,享年七十四岁。墓在余杭县西门外新庙前。一九九三年,一度荒芜的杨乃武墓,由当地政府重修,现已辟为旅游景点。

毕秀姑出狱后,回到余杭,在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准提庵供奉的是准提菩萨,后改为京受庵,意思是接受从京里归来修行的毕秀姑。毕秀姑的法名叫慧定,因庵里没有香火,毕秀姑以养猪养鸡维持生计,于一九三O年圆寂,享年七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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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案插画源自辽宁美术出版社1984版 孙大钧 绘《杨乃武与小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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