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 ≥60 岁
肿瘤
慢性肾病
慢性肝病(酒精相关性肝病、非酒精性脂肪肝、自身免疫性肝炎和肝硬化)
慢性肺病(包括中重度哮喘、支气管扩张、支气管肺发育不良、慢性阻塞性肺病[包括肺气肿和慢性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病、肺栓塞、肺动脉高压)囊性纤维化
痴呆症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
1型或2型糖尿病
残疾(包括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脑瘫、出生缺陷、智力和发育障碍、学习障碍、脊髓损伤、唐氏综合症)
心脏病(心力衰竭、冠状动脉疾病、心肌病、高血压等)
艾滋病
免疫功能低下或免疫系统减弱(正在接受化疗、实体器官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治疗、使用高剂量皮质类固醇[泼尼松当量 ≥20 mg/日,时长超过 2 周]、使用肿瘤坏死因子(TNF)抑制剂及其他具有免疫抑制或免疫调节功能的生物制剂、原发性免疫缺陷等)
心理健康状况(情绪障碍[包括抑郁症]、精神分裂症谱系障碍)
超重或肥胖(BMI≥30kg/m²)
妊娠或产褥期(总体风险低,目前妊娠期患者仅有少量临床数据,权衡利弊使用
镶状细胞病或地中海贫血
吸烟(目前吸烟或有吸烟史)
实体器官或造血干细胞移植
中风或脑血管疾病
物质使用障碍(药物成瘾:如酒精、阿片类药物或可卡因使用障碍)
结核病
一次同时服用 300mg 奈玛特韦(2 片粉片)与 100mg 利托那韦(1 片白片),q12h×5d。在确诊及出现症状后 5 天内尽早服用。
漏服药 8 小时以内需尽快补服,漏服超过 8 小时不应补服,直接按规定时间服用下一剂。
需整片吞服,特殊情况下(如存在吞咽困难)可考虑掰开或压碎,与液体混合后服用;对于必须通过肠内饲管给药的患者,可以通过制备混悬剂后鼻饲给药。两种药品的混悬剂分别配置,配置好的药品需在 4 小时内给药。特别提示,先给予奈玛特韦后,必须在 5 分钟内给予利托那韦,否则可能会影响奈玛特韦的疗效。
与食物同服或不同服均可
每次 5mg(5 片),每日 1 次,疗程至多不超过 14 天。建议在病程相对早、核酸阳性的患者中使用;
空腹服用;
应整片吞服,确因吞咽困难等原因,可考虑掰开或碾碎服用(但可能损失药量,药效未见相关数据)。
建议综合考虑患者病情进展速度、呼衰程度、影像特点、基础疾病等因素决定激素的剂型、剂量和用法,必要时酌情增量或减量。推荐病变进展迅速、双肺病变累及超过 50% 以上,或需要呼吸支持的重症、危重症患者使用地塞米松 6mg Qd 静脉注射,也可选用等效剂量其他激素,如氢化可的松 50mg Q8h 静脉注射,甲泼尼龙 10mg Q6h 静脉注射(有条件可同等剂量持续泵注),强的松 40mg Qd 口服,一般不超过 10 天,如使用时间偏长不要骤停。
诱发哮喘急性加重或慢阻肺急性加重的患者可按相应指南使用激素
使用巴瑞替尼或托珠单抗时,需要与糖皮质激素联用。
适应症:推荐用于治疗重型和危重型患者,需要高流量或更强呼吸支持,尤其是加用激素后仍进展,且 IL-6 明显增高、CRP>75 mI/L 者使用。
用法用量:与激素联用,通常为单次使用,首次剂量 4~8 mg/kg,推荐剂量 400 mg,生理盐水稀释至 100 ml,输注时间大于 1 小时。首次用药疗效不佳者,可在首剂应用 12~24 小时后追加应用一次(剂量同前),累计给药次数最多为 2 次,单次最大剂量不超过 800 mg。
相对禁忌:对托珠单抗过敏,其他不受控制的严重感染,结核等活动性感染者,消化道穿孔风险高,中性粒细胞计数<500/μL,血小板计数 <50,000 l=''>5 倍正常上限。免疫功能低下的个体应谨慎使用托珠单抗。孕妇慎用。
注意事项:需与糖皮质激素联用,不应和巴瑞替尼同时使用。
适应证:推荐用于治疗重型和危重型患者,应用指征与 IL-6 拮抗剂类似。
用法用量:eGFR>60 ml/min/1.73m²的成人,推荐剂量为巴瑞替尼 4 mg 口服,每天一次,最多 14 天,如果没有巴瑞替尼,可用托法替布替代,10 mg 口服,每天两次,最多 14 天。
注意事项:需与糖皮质激素联用,不应和 IL-6 受体阻滞剂联合使用:只有当巴瑞替尼和 IL-6 受体阻滞剂(托珠单抗)均不可用时,才应考虑使用托法替尼。妊娠、过敏反应者禁用:治疗期间应密切监测白细胞、肝肾功、感染和血栓指标。
适应证:PaO2/FiO2 低于 300 mmHg 的重型患者。
注意事项:短时间(1~2小时)密切观察,若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无改善,应使用经鼻高流量氧疗(HFNC)或无创通气(NIV)。
适应证:PaO2/FiO2 低于 200 mmHg,无禁忌证同时予清醒俯卧位通气(治疗时间每天 >16h)。
注意事项:短时间(1~2小时)治疗后病情无改善,特别是接受俯卧位治疗后,低氧血症仍无改善,或呼吸频数、潮气量过大或吸气努力过强等,应及时进行有创机械通气治疗。ROX 指数=(SpO2/FiO2)/RR,在高流量吸氧后的 12~24 小时内,ROX 指数 >4.88 可预测治疗成功;ROX 指数 3.85~4.88 需要密切评估患者的临床情况,必要时气管插管;ROX 指数<3.85 需要改为有创机械通气。
适应证:PaO2/FiO2 低于 150 mmHg,特别是吸气努力明显增强,同时应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器官功能情况实时进行评估气管插管。
分型:根据肺顺应性等特点可分为 L 型(相对轻症,低肺可复张性)和 H 型(重症,高肺可复张性),采用不同的机械通气策略。
注意事项: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避免过高的气道压和呼气终末正压(PEEP)导致气压伤。
适应证:最优的机械通气条件下(FiO2≥80%,潮气量为 6 ml/kg 理想体重,PEEP≥5 cmH20,且无禁忌证),且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并符合以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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