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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得这么好,为什么没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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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写得这么好,为什么没人看?我这文章有毛病吗?没毛病。你读,你先读完,我再跟你说。”老崔把他手机塞我手上。

我只得硬着头皮,盯着打开的手机页面看。三瓶啤酒下肚,我整个人晕乎乎的,看到文章的题目《托翁三部曲之我见》,我更晕了。不过,看到老崔火热的眼神死盯着我,我看他还不如看他的文章。

“这六千字花我多少时间,你知道吗?差不多一个月!每星期读一本,读完三部曲就得三个星期,再查找阅读参考资料,看看别人怎么解读点评,博采众家之长,加上写啊修改啊,这些又得花一个星期时间,我这都是分秒必争的。”

我也是分秒必争地匆匆扫完他的文章,把手机还给他。

“怎么样?”

“我觉得挺好的,很扎实!”

“好个毛!你知道吗?我这点击还不到一百,点赞不到十个。'老崔将手机往桌上一丢,咕咚咕咚将一杯啤酒一口气灌下肚。

“你都一个老司机了,还拿点击率当回事啊?曲高和寡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写得不够平易近人吗?我写这个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把这些鸿篇巨著的东西整理成通俗易懂,起到一个工具桥梁的作用,帮助读者了解和理解经典,所以我力求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文字上也是尽可能做到朴实。可结果是使了牛劲,放了个鸡屁! '

“这不代表你不行,只能说明现在读者不行。现在年轻人有几个耐得住性子读50万字的大部头?你想想,有几个能把这三部头都看了?我就没有。再说,真要是能下苦功读书的,基本都成作者了,作者又有几个用心看他人的文章?就算看,也别指望他们点赞,写得不好的,他们看不起,写得好的,他们又不服气。文人相轻,自古如此。你自己不就是如此,你喜欢的文章有几个?”

“我可不是不服气,要是真写得好,我会给予肯定的。但是,有些文章真是没法看,内容东拉西扯,逻辑上狗屁不通,文字上错误百出,还偏偏这样的文章受追捧,越是文学素养越高的,越是无人问津,你说怪不怪?你说现在年轻人怎么就品味这么差呢?不读经典,狂喝鸡汤,大作家的书都没看过几部,就口口声声要当作家。凭什么啊?”

“凭什么?凭年轻呗,年轻不就是什么可以想,什么可以梦吗?来,喝酒喝酒!”

街边的烤串摊位,沿着路灯杆摆放,昏黄的街灯有气无力,不时有路人从我们身旁沓沓而过。老崔一半没入阴影一半沐浴街灯,一边摇头一边喝酒。

“是不是我们老了?和年轻人有代沟了?真的,我真的这么想过,不过我还是没有想明白。你说,文学是有创新有发展,但是不能说它最基本的要素变了吧,不讲究严谨?不讲究文字?不讲究结构?不讲究经典?只讲故事?”

“我觉得你说到关键的问题了,确实现在年轻人钟爱看段子,他们追求趣味性胜过品味文学性,别看他们口口声声喊着要读书,自谓文学青年,但是叶公好龙者居多。真正的文学爱好者,是有所追求的,阅读既是需要也是学习,只有付出汗水,才能品尝到甜美。”

“我觉得我写的不难理解啊?”

“对他们来说,做不喜欢的事就是一种付出。句子长了不喜欢,文章长了不喜欢,一眼没看懂不喜欢,要开动脑筋要集中精力,他们就觉得损害了脑细胞。他们的头脑都是被一些关键词占据,那些关键词成为他们大脑的屏保,只有关键词被点中,才能激活他们的大脑。因为熟悉他们便觉得亲切,你看亲切这个词跟喜爱就差不太远了,要是你说了几个他们熟悉的事,或者就是发生他们身上的故事,那么他们就马上对你路人转粉了。你看路人转粉就是他们的语言,什么粉丝屌丝之类啊,他们看到就产生熟悉的味道的感觉,要说这也是文学的时代性的体现嘛------”

老崔打断我,道:“一说屌丝这个词,我就来气。这不是一个恶心而下流的词吗?为什么这么多人以屌丝自居,这个词的粉丝比《战争与和平》的粉丝还要多,悲不悲哀?用这个词自嘲,多低级?”

“恶趣味!人身上的恶趣味从来都有,这就如同人爱抠脚丫一个样,越是隐秘的,越是上瘾,口欲极重。来,喝酒喝酒!”我举杯饮尽,冲老板喊道:“老板,来两串臭豆腐!”

“所以,你的意思我要迎合这种恶趣味?”

“NO,NO,NO! 干吗要迎合?迎合者的下场都是被抛弃。你要做的就是走自己的路,让他们去追你。”

“呵呵,我就是这么安慰自己的,可有时啊,又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直在挖的坑,挖得再大,付出再多努力,结果不过是把自己埋了。”

“那也值得! 你要知道,每个人的尸骨都有一个坟冢,但是能给自己灵魂掘出一座坟的没几个。”

老崔向我投来灼热的一瞥,高声道:“老板,再来半打啤酒!”

“你要知道,所有的能看到你文章的人,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手机使用者网络使用者而已,并不是文学爱好者,他们既不是冲着增长文学修养来的,也不具有文学鉴赏力,既没有热情也没有责任,所以对他们不要抱有期望。真理并不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相反引领潮流开创新局面的永远都是少数人。再说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文学不是生产力,科技才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所以科技成了价值导向。科技越发展,生活越是日新月异,留给文学的空间就越少。多一个玩王者荣耀,就少一个看《战争与和平》。”

“这么说文学已死?”

“把人和动物分开的不仅仅是会使用劳动工具,只要地球不毁灭,人类不灭亡,文学就有它的一席之地,只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发挥什么作用,吸引多少眼球而已。文明既然是由人创造的,我们自然也可以定义文学,还可以定义它的标准。”

老崔若有所思,慢慢饮酒。我也借机滋润了一下喉咙。

“管他娘的!有空就写着玩玩,不把它当回事!”老崔豁然开朗,举着空杯冲我嚷嚷:“喝光!喝光!'

“这就对了,拿它当回事,你就输了,不拿它当回事,就赢了。你们写作者都把文章比喻成自己的孩子,如果生孩子不是为了养老,就为了养他们时感受天真烂漫舐犊情深,那么不是一边养他们一边就得到回报了么?”

老崔表情乖张,显出几分醉意,搓着手,道:“是啊是啊,说到底还不是自己喜欢。喝酒喝酒!”

老崔抹去下巴上的啤酒沫,正张口欲言之际,手机响了,他接听电话后,是他老婆打来的,他听了几句就不耐烦地道:“喝酒怎么了?上班上班!我不知道明天上班?上个破班怎么了?你烦不烦?”

我等老崔挂了电话,劝慰了几句后,端起酒杯对他说:“时间不早了,这是最后一杯,今天到此为止。”

“兄弟,我就是喜欢和你聊天,可惜就是你太忙了,现在难得跟你聚一次。别!别!别!这次我买单,哪能每次都你买单?还当不当我是兄弟?”

“让我买单就当,不让买单就不当。”

'这次一定得我请!”

“等你哪天领稿费了,必须好好请。要是你成名成家了,我想请你,你都没时间!忙啊,不是签售,就是接受采访,要不是就是请去当嘉宾。”我抢着买了单。

“别拿我开涮了。哎呀呀!你怎么每次都这样。咱们喝酒还指望那个?那样早就饿死了。”

“所以啊,上班不能耽误,老婆不能欺负。两手都得抓啊!”

老崔搂着我的脖子,和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十字路口,我们站着聊了一会。分手之前,他找我握了五次手。

每次喝酒的时候,我说话比较多,还尤为多情,过后回想,便生出懊悔。年过四十岁的男人,都是这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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