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动态】印江县探索“四化”模式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印江县积极探索团队精英化、侦查高效化、监督立体化、激励保障化的“四化”工作模式,着力推进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有效激发了侦查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的工作激情。
组建“精英化”团队。成立主办侦查员遴选委员会,从刑侦、治安、禁毒等9个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部门中遴选业务精湛的主办侦查员。实行主办侦查员员额制,按照主办侦查员占警力35%的比例,遴选主办侦查员35名、协办侦查员142名,并组建专业化、精英化的办案团队。 推进“高效化”侦查。采取“批准授权+备案”的方式,授予主办侦查员办案审批、侦查指挥、经费支配等权力,推进侦查办案的权威化、高效化。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赋予公安局长、副局长及科所长的办案审批、证据调取等8项权力授予主办侦查员,并赋予主办侦查员侦查指挥权、决定侦查措施权,团队经费使用、分配的权力及提名申请协办侦查员立功受奖的权力,让主办侦查员独立、自主、高效开展案件侦办工作。 实施“立体化”监督。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和审理中心,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清单,实行办案责任终身制,解决执法办案职权不清、责任不明、追究不力问题。紧扣“办案审核审批、案件出口、检察审核、现场监督、监督问责”五大环节压实监督责任,明确了公安部门、法制部门、监察部门、纪检部门等在各环节的审核、监督等职责,确保主办侦查员权力的规范、合法行使。 落实“保障化”激励。建立主办侦查员遴选管理退出机制,通过对主办侦查员立案受理、办案数量及质量、依法办案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主办侦查员资格。推行主办侦查员办案补贴制度,县财政匹配资金125万元,固定用于主办侦查员、协办侦查员岗位津贴和办案补贴。同时,主办侦查员还优先享受立功受奖、公休、保险等“八大保障”措施。 通过推行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今年1—10月,该县发案刑事案件636件,发案数同期下降39.08%;破案264件,破案率同期上升了6.2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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