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底,全国注册小店8000多万户,带动就业约2亿人,增添了市场活力,繁荣了商业文化。2020年,为促进就业、扩大消费、提升经济活力,七月中旬由商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部、税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小店经济推进行动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0〕215号),为推动小店经济发展部署了各项安排。
所谓小店,即小型店铺,通常指面向居民消费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美容美发、维修、摄影扩印、配送服务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雇员10人以下或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及年营业额1500万元以下的网店。
所谓小店经济,是指依托小店形成的促进大众就业、服务改善民生、驱动多元化消费的经济形态。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小店”可能享有哪些政策的扶持以及“小店经济”的试点安排。
一、政策扶持:
1、放宽小店的经营条件:
支持小店以住宅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
同意电子商务经营者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注册;
中央厨房统一制售半成品配送为主,门店简单加工即可出餐的小店,降低营业面积和厨房比例要求。
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有条件的沿街小店在不影响公共交通和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下开展外摆经营;
2、优化小店经营环境: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完善小店经济基础设施,优化购物环境和消费体验;整合小店商业资源,拓展小店综合服务功能;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电商平台在地方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培训,提高小店员工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小店提供代理记账、信息咨询,经营分析等服务,综合传统数据和大数据资源,研究全国小店经济就业景气指数,推动小店经济发展。
鼓励支持品牌供应商开放产品和渠道资源,线上线下同质同价,减免小店代理费用,合力做大市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企联合,引导小店采用非全日制用工、招用兼职人员、共享用工等方式,更好满足小店用工需求。
清理转租分租环节哄抬租金;推行小店“一户一表”,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3、加强小店财政扶持
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小店经营风险的保险业务;
支持金融机构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电商平台合作,依法依规为小店提供信用贷款;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对小店信贷支持的考核方式和激励机制,研发适合小店轻资产特点的普惠型金融产品;
鼓励银行机构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改进授信审批和风控模型,提升融资需求响应效率;
支持地方对符合条件的小店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
二、小店试点安排
小店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25年,培育小店经济试点城市(区)100个,赋能服务企业100家,形成小店集聚区1000个,实现“百城千区亿店”。
目前,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国小店经济试点。
首批全国小店经济试点,由各省级主管部门于2020年9月底前申报,经逐级推荐报送和组织评审后,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确定试点城市和赋能服务企业名单;
城市(区)试点周期为两年(从确定试点时间算起),每年滚动开展试点选取工作。
三、小店经济类型
按照统一部署、因城施策、地方启动省、市级小店经济试点,分行业、分类别培育小店集聚区。主要小店集聚区类型有以下几类
1、社区小店集聚区
2、批发市场小店集聚区
3、商圈小店集聚区
4、特色街区小店集聚区
5、电商服务平台
6、物流服务企业
7、商贸服务企业
8、中央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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