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人们遇到问题而自省的做法似乎已经陌生和遥远。然而在中华五千年传统文化中,即使是身为皇帝,勤于反观内视、注重自己修为的例子却是不胜枚举的。
《资治通鉴》在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的一段历史时写道:“皇上与群臣议论怎样禁止盗贼。有人请求使用严厉的刑法来制止。皇上微笑着说:‘老百姓之所以去做盗贼,是由于赋税太多,劳役、兵役太重,官吏们又贪得无厌,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这是切身的问题,所以也就顾不得廉耻了。我们应当去掉奢侈,节省开支,减轻徭役,少收赋税,选拔和任用廉洁的官吏,使老百姓穿的吃的都有富余,那么他们自然就不会去做盗贼了,何必要用严厉的刑法呢!’从这以后,过了几年,天下太平,没有人把别人掉在路上的东西拾了据为己有,大门可以不关,商人和旅客可以露宿。”
唐太宗在贞观六年,将死刑犯约四百人放回家去,约定一年后要求他们回来接受死刑执行(秋决)。结果到了约定日期之前,全部的死刑犯,一个也没少,提前回来就死。最后唐太宗以这些死囚讲信义,就赦其死罪。
贞观年间社会秩序很好:贞观四年,全国死刑犯二十九个;贞观二十二年,全国死刑犯仅两人。
而今的教科书上总是强调唐太宗说的:“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让人以为古代君王是怕百姓扰事、危及自身才采取措施来安民的。从史实记载来看,其实不然。
从远古的黄帝、尧舜、周文王、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到康乾盛世,真正开明的君王都是敬天知命,视天下黎民百姓的生计为己任,因此上承天意、下顺民心。一方面在勤俭、敬业中,加强自己的修为;一方面推己及人,既重视百姓的道德礼仪教化,又促进生产与物资沟通,让百姓富足、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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