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的主题是关于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期间船舶外观和船体附近水域污染情况的检查要点,大家快和我来看看吧~
一、
船体外观(包括船名、水尺、载重线标志)
关注要点:
1.查看船名标识、船舶水尺标识、载重线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2.查看船壳整体保养情况。
3.核查两舷核定载重线标志,判断船舶是否超载。
4.船体是否有明显擦碰痕迹。
典型案例
2019年5月21日1440时左右,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在金塘岛南侧对“JS”轮(总吨1177,主机功率660KW)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轮船名及载重线标识污损严重。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直接责任人为该轮船长,后根据《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该轮船长进行了处罚。
二、
船舶舷外出水口及周围水域情况
关注要点:
1.查看舷边出水口是否排出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
2.查看周围水域是否存有浑浊漂浮物、油污带及各类漂浮垃圾。
典型案例
2019年7月10日,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对靠泊于中宅码头的舟山籍“ZXD”轮(总吨2445,主机功率735KW)检查时发现:该轮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海。经调查发现,该轮于2019年7月8日1700时船员对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检修时打开了舷外排放阀,直到2019年7月10日1000时被海事执法人员发现才关闭,共约0.48立方米生活污水排放入海。该轮上述行为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三、
国旗悬挂正常
关注要点:
1.在港船舶是否悬挂中国国旗。
2.船舶悬挂的中国国旗应当整洁,不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不得倒挂。
3.中国籍船舶应将中国国旗悬挂于船尾旗杆上,船尾没有旗杆的,应悬挂于驾驶室信号杆顶部或右横桁;外国籍船舶悬挂中国国旗,应悬挂于前桅或驾驶室信号杆顶部或右横桁;中国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悬挂于驾驶室信号杆右横桁时,中国国旗应悬挂于最外侧。
四、
船岸通道、船舶系泊安全
关注要点:
1.舷梯与码头是否间距过大,是否设置跳板,舷梯是否破损变形,舷梯吊索是否锈蚀或断股。
2.跳板是否安全设置,跳板上端是否固定,下端是否抵牢等。
3.安全网是否悬挂,安全网悬挂是否过于松驰,安全网是否固定,安全网是否破损等。
4.缆绳及带缆桩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5.缆绳及带缆桩状况如何,是否存在腐蚀及损坏情形。
6.缆绳是否松驰,是否绞紧。
典型案例:
2019年1月21日1000时,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对在中海油码头靠泊的″HH″轮(总吨1176,主机功率658千瓦)检查时发现,该轮正在装货作业且有人员上下船,但是船岸通道未设置安全网,对上下船舶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该轮船长XXX存在不按照规定采取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安全的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七)项的规定。
五、
船岸通道、舷梯口值班正常
关注要点:
1.梯口是否有人值守。
2.梯口值班人员是否对登轮人员进行登记并规范记录。
典型案例:
2019年8月4日1020时,宁波海事局执法人员检查“BY”轮,发现船上只有2名人员,其中一名船员持有其他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另一名船员未持有有效船员证书。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轮当日0945时左右抵达该码头,计划进行油污水接收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规定,船舶停泊时应至少安排一名值班驾驶员、一名值班水手和一名值班轮机员值班。该轮靠泊后值班船员缺少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和值班轮机员各1名。其行为违反了以下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二十二条。
来源:宁波海事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