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赤峰4月2日电(记者 王远征 通讯员 张彦博)4月1日,赤峰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军(化名)不服巴林左旗公安局治安处罚一案。巴林左旗公安局长张文凯出庭应诉,赤峰中级法院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微博直播。赤峰市有150名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到庭旁听。
2013年7月份,巴林左旗村民李军因为不满意农网改造施工占地,原计划要占用他家的地,后只占用了一部分,少占地的补偿款也相应被扣,开始连续3个月在工程现场阻碍施工。10月5日,李军再次阻碍施工时,施工人员向巴林左旗公安局报案,巴林左旗公安局对李军处以治安拘留10天。李某不服,向巴林左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公安机关处罚违法并赔偿自己1800元。一审被驳回诉讼请求后,李军上诉至赤峰中级法院。
经过近2个半小时的庭审,因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李军当庭撤回上诉。
庭审结束后,在现场旁听庭审的赤峰市公安局副局长牛芳泽说:“通过旁听庭审,使我们公安干警受到了深刻教育,今后我们将会更加注重法律程序,促进执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作者:王远征 张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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