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一、按照2003年8月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质检锅[2003]251号发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附件5规定:
附件5:
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
| 部件调整 | 参数调整 |
改造 | 以下部件变更型号、规格,致使右栏列出的电梯参数等内容发生变更时,应当认定为改造作业: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 | 不管左栏所列部件是否变更,致使以下参数等内容发生变更,应当认定为改造作业: 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运行长度(对人行道)、倾斜角度、名义宽度、防爆等级、防爆介质、轿厢重量 |
重大 维修 | 不变更右栏列出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重大维修作业: 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轨、曳引机、控制柜、导靴、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防爬)装置、梯级或踏板、梯级链、驱动主机、滚轮(主轮、副轮)、金属结构、扶手带、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 | 额定速度、额定载荷、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提升高度、运行长度(对人行道)、倾斜角度、名义宽度、防爆等级、防爆介质、轿厢重量 |
维修 | 不变更右栏列出的参数等内容,但需要通过更新或者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型号、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维修作业: 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靴、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液压泵站、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梯级或踏板、梯级链、滚轮(主轮、副轮)、扶手带 | |
日常 维护 保养 | 不变更右栏列出的参数等内容,需要通过调整以下部件(保持原型号、规格)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应当认定为维修作业: 缓冲器、门锁、绳头组合、导靴、电动单向阀、手动下降阀、梯级或踏板、梯级链、滚轮(主轮、副轮)、扶手带 |
二、日常工作常见改造:
1、双速梯改造为变频梯: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控制方式均改变。
2、电梯加高一层:提升高度改变。
3、轿厢装修:轿厢重量改变。
三、存在争议的常见改造
1、电梯提升高度不变,加多一个层门(对开或者原先预留的空楼层)。
(我的看法属于改造,井道图更换了^_^)。
2、更换限速器,2003标准实行时候,全国多少台老式电梯这样啊?办理改造了么?
(我的看法不属于改造,全国统一调整了嘛^_^)
3、电动机重新绕组
(我的看法是属于改造,改造验收时能看看125%载荷能不能拉起来嘛^_^)
4、电梯基站调整(部分工厂原先电梯停在一楼装车平台,现在把平台推了,把电梯停靠在地面上)
(这是一个单位咨询我的,肯定属于改造了)
5、还有别的许许多多……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