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律协2月15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12月份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
▌河南一名律师私自接受委托、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被处分
蒋敏通报,2018年8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律师协会收到投诉,反映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刘飞律师违反利益冲突规定。经郑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刘飞律师确有私自接受委托、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违规行为。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条“(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以下的纪律处分”和第二十七条“(一)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的,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协议约定,擅自提高收费的,给予训诫、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2018年10月28日,郑州市律师协会给予刘飞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五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江苏一律师教唆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虚假陈述被处分
江苏律师郭文男,因为在一起案件中教唆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虚假陈述被法院投诉,律师协会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据蒋敏通报,2018年6月8日,江苏省苏州市律师协会接到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的投诉,反映江苏平和成律师事务所郭文男律师涉嫌教唆当事人虚假陈述、记载不实谈话笔录。经苏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郭文男律师确有教唆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虚假陈述的违规行为。
通报称,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六条“故意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者行政机关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给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2018年10月17日,苏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郭文男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律政司法」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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