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就在当天,
北京海淀法院对一起猥亵儿童案
作出一审判决,
多次猥亵10岁女童的
某校外聘指导教师王某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
还被宣告终身禁业——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还说了哪些内容?
全文1527字,阅读约需1.5分钟
前不久,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
正式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
就在当天,
北京海淀法院对一起猥亵儿童案
作出一审判决,
多次猥亵10岁女童的
某校外聘指导教师王某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
还被宣告终身禁业——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意见》还说了哪些内容?
严格落实禁业制度,
护佑“少年的你”
2022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自2022年11月15日起施行。
《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员工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禁止令规定的具体规则;规定了在教职员工犯罪案件的判决生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送达裁判文书;明确了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与犯罪教职员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处理、处分和处罚的关系,为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明确了裁判规则。
根据《意见》规定,教职员工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判决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即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结合前述《意见》来看,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教职工被判处终身禁业之“业”,进一步被明确为“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而不仅仅局限于原行业。
此外,《意见》还明确,犯罪教职员工相关判决将一并“抄送”被告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等。关于终身禁业审判规则的明确,叠加不同“系统”间衔接上的优化,将在更大限度上堵住犯罪教职工流窜他地、改头换面重操旧业的漏洞。
多地法院也作出多起终身禁业案件
《意见》发布后,广西、辽宁、四川、甘肃、山东、甘肃、黑龙江、安徽、河南等多地法院也作出多起终身禁业案件。
截至目前,《意见》实施近半月各地已有至少12人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11名被告人因性犯罪被判终身禁业
1人因故意伤害被判终身禁业
在这些案件中,有11名被告人是因为性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判终身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他们的身份主要是学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利用自己的身份便利,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
“终身禁业宣判”让保护儿童权益更有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愿望,而对未成年的保护,应当是全社会的共识,也是不可推辞的共同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的和谐幸福,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期待在这些案例的启示和震慑下,我国未成年儿童的法治保护之路更顺畅、更有力。
从严保护未成年儿童,
不仅是基于社会防卫的现实考量,
也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必然要求。
《意见》从纸面走入现实,并引起舆论“热烈”反应。
舆论之所以“热烈”,是因为伸向孩子的“黑手”被成功捉住,更因为这是全国首例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依法宣告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可以预见,这个“全国首例”将作为标志性判例,在社会层面上起到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为引导规范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与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健康、净化校园环境等提供有力支撑,并渐次显现其作用及影响。
儿童是我们社会广义上的弱势人群,对他们基本权利的保护关涉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与正义。从严保护未成年儿童,不仅是基于社会防卫的现实考量,也是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必然要求。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北京日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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