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宋慧莹,为任绪民颁发辽宁硬笔书法创作最高奖首届'兰花奖'创作金奖。
41.巾字旁
左竖稍短,横画起笔轻,逐渐加重顿笔写折钩,钩画出钩要短,竖宜垂露。巾在底要居正中,竖宜悬针。如:帆、帐、市、帝、幕。
42.女字旁
先写撇点,再写短弯撇,做旁时横变提,不要出头。如:如、她、妹、妈、姐。
43.子字旁
子在左横起笔略重,顿笔写撇,接笔轻起写弯钩,提画宜斜且出短锋。子在右横宜写平。如:孙、孩、仔、好、孺。
44.反犬旁
先写撇,略带弧形,再露锋入笔写弯钩,第二撇在弯钩的中上部接弯部起笔,勿出头。如:狗、狠、犹、独、狂。
45.豸字旁
先写短撇,后两点再写斜撇,再接笔写弯钩,最后写两撇,勿平行。如:貘、豹、貉、豺、貊。
46.木字旁
横短稍斜,竖写垂露应靠右。如:杜、村、林、梅、机。
47.禾字旁
先写短平撇,横斜左伸,竖宜垂露,撇宜短接竖起笔,右侧写点。如:秋、私、利、和、程。
48.竖心旁
先写右点,再写垂露竖,竖要直中有曲。如:性、情、忧、恨、悦。
49.火字旁
先写两点,撇画顿笔写直弯撇,点画宜小。火旁一般都偏左上。如:灯、炮、熄、灿、烂。
50.示字旁
先点后横撇,点宜靠右,再写垂露竖,坚逐步偏左,后写点。如:礼、祖、视、神、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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