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方便各校办理学籍业务,根据《全国学籍管理办法》做相关说明:
学籍注册
凡当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未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小学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
转学操作说明
一、 市内转学:
1、 转入学校同意转入后,应先督促家长办理转学手续,给家长发放转学联系表,一式3份(指导家长填写完整)签字、盖章。
2、 转出学校盖章。
3、 教育局盖章。
4、 章全部盖好后,转学联系表一个单位送一份,转入学校接到该联系表后学生才能进班。转入学校开始办理网上转学申请,同时把“转转学联系表”拍照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5、 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申请后,进入学籍异动审核进行审核。
6、转出学校审核:只有转入学校审核后,转出学校才可以进行审核。只要上传的证明材料公章齐全,转出学校学籍管理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转学的申请及时审核。没有上传证明材料的转出学校可以审核不同意,让转入学校重新再办。对无故不审核的将按河南省学籍管理细则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 转出学校审核后,等待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需要家长再督促。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