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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指南》中的限项规定,洋洋洒洒叙述了将近2000字,读着读着有点像绕口令一样,但其实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知道以下信息就很实用了。
在明确限项规定之前,我们需要知道:2017年度,自然基金集中受理期间【3月1日-20日16时】接收的是以下类别项目:
而根据2016年的申请情况来看,在集中受理的17万多项项目中,以下5类的申请数和资助都占到了绝大多数,而地区基金、杰青、优青都有其特殊性,地区针对特定地区,有特殊说明;而杰青和优青的申请者的项目成员中只有申请者一人,只需关注个人的限项情况即可,所以这里的结论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申请人和参与人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的主持(参与)的情况。这样一来,其实如何理解限项的规定就变得简单了,我们把一些内容浓缩了以后,就形成了以下干货,仅供参考。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指南特殊规定的除外)。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青年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青基金、杰青基金等;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1)青年科学基金、优青、杰青、创新研究群体等: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2016年起,获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不计入累计。
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
(2)参与数在保证研究经历情况下理论上不限。
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大多数人申请的项目大多数项目都会限项,所以,一般人可以不看,在这里就不多作叙述,就是这么任性。)
杰青、优青基金限项
只能获得资助一次;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注意事项
(1)处于评审阶段的申请,计入限项范围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就是说单人限项数是恒定的,不管你依托单位几个。)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1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怎样计算?
就本次来说,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都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今年可以过个好年歇歇了,准备来年再战。
2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怎样计算?
举个例子:有这样一位医生叫小明(不要问我为什么是小明),承担自然基金情况如下:
按照限项规定,作为负责人承担项目只能一项,是不是不能申报呢?并不是,按照“作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可以申请面上项目”规定。小明理论上是可以申请面上项目的。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具体要怎么算?
还是举个例子:又有这样一位医生叫小明(为什么是又),承担自然基金情况如下:
那按照小明的情况,如果2017年申请自然基金,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可以,按照规定,正在承担的1项计入限项,参与的4项不计入限项,因此作为负责人申请及参与还有2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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