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
说 明
一 本表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的修订版。
二 本表条目按照异读音节的音序排列。
三 审音以异读词(包括单音节词和多音节词)为对象。例如:名物义“瓦”没有异读,动作义存在wǎ、wà两读,本表只对动作义“瓦”的读音进行审订。“装订”有zhuāng dīng和zhuāng dìng两读,是审音对象;“订单、预订”等词没有异读,不审。
四 不审订是否轻声、是否儿化,原表涉及轻声、儿化的条目除外。
五 不审订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读音,原表涉及人名、地名的条目除外。
六 条目后注明“统读”的,表示涉及此字的所有词语均读此音。例如:熏xūn(统读),表示“熏香、烟熏、熏陶、煤气熏着了”等中的“熏”都读xūn。
七 有些条目涉及文白异读,本表以“文”和“语”作注。前者一般用于书面语,后者一般用于口语。这种情况在必要时各举词例。例如:剥 bō(文), bāo(语),表示在“剥削”等书面复合词中读bō,在“剥皮儿”等口语单用时读bā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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