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是幼儿活动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在幼儿的生活、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良好的室内环境,能积极促进幼儿的身心发展。这里说的室内环境不是指环境布置或创设,而是采光、噪声、空气质量对孩子是否有影响!最新版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增加了对室内环境采光、隔声噪声控制、空气质量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
首先就是采光,采光是指室内能得到的光线,它的多少与房屋的进深和窗户/地面积之比有关。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各类房间(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供应用房)均应有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其采光系数最低值及窗地面积比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采光系数最低值和窗地面积比
注:采光系数标准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有关规定,采光系数需要进行计算。关于采光系数最低值是参考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的相关规定。为方便建筑设计进行估算窗口面积,同时给出了窗地面积比。http://www.zzguifan.com/webarbs/ClassRoomInfo/1_74.shtml
隔声、噪声控制
次噪声是一种污染。《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对房间隔声标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便建筑设计时合理地择定建筑的围护结构、隔墙和楼板等部位的材料及构造,满足隔声标准的要求。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室内允许噪声级
房间名称 | 允许噪声级(A声级,dB) |
活动室、寝室、乳儿室 | ≤45 |
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观察室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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