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坚
刘志坚(1912—2006),湖南省平江县人,享年94岁。
1928年参加平江农民赤卫军,1930年被编入中国工农红军并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共青团平江县区委书记、区工会委员长,红3军团政治部秘书处文书科科长、秘书处处长(主任袁国平),红3军团政治部青年部、民运部和宣传部部长(主任袁国平、贺昌、黄克诚);参加了“平江起义”和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参加长征,任中革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部长陆定一)。
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在四川会合后,他任红4军政治部主任(军长许世友,政委王建安),红四方面军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刘瑞龙)兼红4军政治部主任(军长陈再道,政委王宏坤);随左路军北上南下又北返、三过雪山草地。
全国抗战时期,先后任八路军129师政训处宣传部部长(主任张浩)、政治部副主任(主任邓小平)兼宣教部部长,129师东进纵队政委(司令员陈再道),129师所属冀南军区政治部主任(司令员陈再道,政委宋任穷)、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延安中央党校学员(1943),中央军委总参谋部第1局副局长(局长伍修权)兼军事报导处处长,中共七大会议正式代表。
抗战胜利后,相继任中共冀南区委副书记、冀南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司令员杜义德、陈再道,政委李菁玉、王从吾),晋冀鲁豫军区第2野战纵队副政委(司令员陈再道,政委王从吾),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0纵队政委(司令员王宏坤),中共桐柏区委书记兼桐柏军区政委(司令员王宏坤),第二野战军第4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司令员兼政委陈赓)。
一级八一勋章 一级独立自由勋章 一级解放勋章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央军委情报部部长,军委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1952)、总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部部长(1957—1966)和解放军艺术学院院长(1960—1965)、总政治部党委副书记,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第二政委(1975),昆明军区政委(1975)、军区党委书记(1976),昆明军区第一政委(1979)、军区党委第二书记、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80—1982),解放军政治学院院长兼政委、学院党委书记(1983—1985)。
1979年,他与昆明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共同指挥完成了对越自卫还击战云南战区的作战任务。
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军衔,先后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是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1977—1982),中共第一(增选)、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曾当选第二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
1942年10月,在一次与日军的遭遇战中,刘志坚的右大腿被日军机枪子弹打断后被俘。
情况上报后,刘伯承、邓小平立即命令部队:“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人抢回来”。于是冀南军区的指战员们在日军将他押解转移的路上设伏,经过激战把他救了出来。
建国后,毛主席曾握着刘志坚的手风趣的问:“你就是那个'劫法场’抢回来的跛子?”
刘莱瑛
夫人:刘莱瑛(1920—2015),河北省枣强县人,享年95岁。
1938年参加八路军,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荣获独立功勋荣誉章。
刘志坚、刘莱瑛夫妇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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