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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仁原配夫人李秀文回忆家国往事(2)——新媳妇的心事

从夫识字

更新鲜的是,他边喝茶边问我:“你识字么?”我摇头:“不识字,女人识字有什么用?”他说:“要识字!要识字!不识字便等于是个盲人,以后我写个信回来你也看不出,受人骗你也不知,我教你!只要你肯学,日子长着呢。”这一席话,就似给我喝了一碗甜酒,又甜,又暖,又心跳身热。那时,谁听见过有男人愿意让女人认字的,还是新婚的夫妻在洞房中讲的话呢。这事以后我回娘家给姐妹们讲开了,都传为美谈。人人都说李宗仁读了洋书,与众不同,以后不知还有什么新鲜事呢。

我丈夫在洞房中说的话,后来果真做到了。丈夫做了我的开蒙教师,但他教我开笔写字,却不是写一二三四,也不是写人之初,而是教我认写“李”字,他说得很有趣:“'李’字有意思,你我都姓李,会写这'李’字,其他字便不难写了,因为'李’字有横有竖,有撇有捺,有弯有钩,笔画不多,各样齐全,容易认也容易写,学会写'李’字,其他字便不见难了,就先从李字开始学吧!”他还给我取了“秀文”这个名字,说这三个字中,有两个字差不多,“秀”字和“李”字是很相像的,“文”字也很容易写。

这样,我既做了李宗仁的妻子,又做了他的学生。这是又一件趣事,稀奇的趣事。可惜,他在家日子不长。他结婚时已在广西陆军小学习武,婚事是假期回来办的,婚后开学便又离家去了。以后每逢休息日,他总是要回家看看。陆军小学在桂林城,离家乡有六十多里,早晨上路,晌午过便赶到家了。我丈夫他走路飞快,是出了名的。后来他一直在外习武,回家的次数便越来越少,但他并没有忘记给我读书识字的事,每次回来,都向父亲提出要让我们妇女念书。

新媳妇的心事

做闺女时最怕嫁的男人不好,一世受苦;二怕公婆难伺候;三怕小姑小叔多,鞋头脚面难应付。我出嫁的当晚,见到丈夫的人品和性格言行,心中一块石头虽落了地,但又早听说他家人口众多,五男三女,只大伯结婚成家,做得农活,其余大都是张着口吃饭的。一家生活,全靠二十多亩田地,真不知日子是怎样过。自己过来后,又面临着一个什么样的境遇呢?当天晚上,丈夫也曾略略讲过:父母为人厚道、慈祥,一家人和气,不会令我为难的。但我仍然惴惴不安。

第二天一早,送嫁的表嫂( 她们是在男家住一宿的 ),照例行事,领我进入厨房,意思是带我领教一下为妻为妇的本分。此时新妇只须入厨略沾一下手。但以后,就是天天离不开的劳作了。那天我入到厨房,大姆早把水挑好,正在烧火煮猪潲,我连忙过去舀水,大姆笑笑,说:“今天不用动手了,以后有你做的呢,到堂屋见公婆去吧。”那表嫂遂又领我到堂屋,只见公公在踱步,看婆婆打点我回门的礼品。屋里除了大伯不在,其余三个弟弟,三个妹妹都在走马灯似的转来转去要看新娘。我一一见过了,遂即入房,把孝敬公婆以及送给小姑小叔的鞋子,一起端出,送到婆婆面前。婆婆连声说:“真难为你了,我家这么大一帮人。”跟着招呼小姑小叔们过来,教他们称呼我为“九嫂”。三个小叔,三个小姑,都朝着我叫“九嫂”,然后便一窝蜂地去看新鞋子了。

这时,我才抬眼看婆婆,只见她慈眉善目,身板挺拔,穿得干净利索,说话态度安详,不像我母亲,过早就腰弯背驼。婆婆转脸招呼送亲表嫂:你们到新房吃喜面去吧,新夫妻还要回门呢。

回门

我也眼巴巴盼着回门。回去见母亲,见姐姐,有好多话要讲给她们听的。吃过喜面,我弟弟和几位女亲便来接了,我们两家当时都是普通农民,回门不再坐轿。若是官宦人家,则还是要坐轿的。

两村相隔不远,一杯茶不凉便可走到。我们步行回去,一路上招了不少看热闹的,甚至在家里的也赶出来看新姑爷回门。一路上嬉笑言谈,都说洋学生做新姑爷,回门肯定有新戏文。到家时,前前后后,跟着的怕有好几十人。在路上,我丈夫满面春风,兴致勃勃地与乡邻们谈谈笑笑,似乎他也是看热闹的。他说:“步行好嘛,坐轿憋得难受。我这辈子再也不用去坐轿才好。”

回门做新姑爷,轮到丈夫作难了。在众目睽睽下,要正正经经毕恭毕敬地拜见岳父母,拜见族中父老,一般男人总免不了有点拘谨不安的。可是我丈夫却又与众不同,见长辈,落落大方,鞠躬行礼;见哥嫂,含笑点头,之后落座饮茶,问长问短毫不拘谨。那些看热闹的便说,果然洋学生开通得多,乡里人哪能这般大方。

三个姐姐和好些村中姐妹,则拉我到房中,打听我做新娘的经历。及至我把洞房之夜,丈夫给我斟酒倒茶,乃至教我认字的事讲了出来,大家都又作为奇事,说当真出了新闻了,也更加羡慕我嫁得好丈夫。

夫家

回门之后,婚礼便告结束,长长的日常生活便开始了。我上敬公婆,下睦小姑小叔,并尊重大伯大姆。家务活不论大小,轻重,我都尽力去做,减轻了大姆的负担。晚间,在油灯下为几个小姑小叔纳鞋补衣。就这样,日子长了,不但深得公婆喜爱,大姆也因有我这个得力助手而高兴。小姑更是喜欢和我亲近。一家人过日子喜气洋洋。

那时我夫家除了耕种二十多亩水田之外,还兼以粜米为生,公公是个教馆先生,文质彬彬,家务农活管不了,全靠婆婆操持。婆婆不但精明能干,且又熟谙生计,一切安排得井井有条,忙而不乱。

婆婆

那时我大伯在家,是种田的主要劳力,婆婆则以赶圩粜米为主。除了赶两江圩,还有一处叫山口圩,三日赶两圩,光挑米就够辛苦的。可是婆婆还要带着针线随身,挑米到圩,坐下不是纳鞋底,就是搓麻线,真是手不停,脚不歇。长年累月,从不喊苦叫累,总是有说有笑的。一家人见到婆婆如此勤劳,便谁也不敢偷闲。

婆婆对儿女从不恶言斥骂,总是温言教导。晚间,公公在油灯下教儿女识字念书,婆婆则教儿女做人道理。勉励儿子长大努力做事,立志自强,不要依赖他人;不要人穷志短,也不可为富不仁;做人要懂礼义,明廉耻,洁身自爱,勿贪不义之财;就说君子不念旧恶,改恶便是好人。这些道理,婆婆不只是讲给儿女听,而且是身体力行的。

婆婆虽不曾受过什么教育,但是宽厚仁慈,能忍能让,方圆十里的人,都夸赞她大贤大德。婆婆的处世行事,对我也有很大的教益。我在家做女时,总认为嫂嫂对我们絮絮叨叨,多有嫌弃,故此产生恶感,宁愿早嫁出门。及至与婆婆相处,日子长了,便觉到自己有许多不足,回家见到嫂嫂,也心平气和了。而嫂嫂对我又何尝有什么过不去的呢?大凡人的器量小了,嫌隙便大了;器量大了,便不会只看到别人的短处了。这也是我受到婆婆的影响,也是我日后做人处世的开蒙教益。

婆婆既能干,又谦虚,她胸怀坦荡,把养家糊口的重担挑起,从不口出怨言,还说公公是个读书人,体力劳动非其所长,读书人自有他的作用,若是没有公公知书识礼,她也不会懂得更多道理的。

公公

公公是个勤勉好学的读书人,不以功名为意,一试未酬之后,便在乡设馆授徒。为人性格直爽,好打抱不平,常常到圩镇串街,知道不少时事新闻,深感清政府腐败无能,自己有志不能伸。曾不管家人劝阻,决然到香港,应募去了南洋。志在闯闯世界,增广见闻,回来可以做些有益乡民的事。到了马来西亚,他仍以笔墨为生,为广大华工做些代写书信等笔墨工作。同时也发现为洋人所骗,华工并不如洋人所说的可以发家致富,而是惨过牛马。洋人虐待华工,更是触目惊心。

不久发生了抗暴运动,公公被选为代表。斗争失败,被资方解雇。回乡之后,公公痛斥洋人之可恶,痛心清政府丧权辱国,以致洋人把中国人当作东亚病夫,人不如狗的事,随处可见。华工一天要做十八小时的工,所得的微薄收入,却不如洋人资本家的狗吃一餐。处处立有“华人与狗不得进入”的木牌。这样的事,直到我丈夫当了广西将领,为避战乱,公公再到上海,逛公园时,见到“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木牌,感到痛心不已,因此而不再到公园去玩。

从南洋回到乡间,公公更为好客,常常是“高朋”满座,家中本不宽裕,缺茶少烟,但婆婆总想方设法,采些野生果子煎水,饮起来又甘甜又清凉爽口。烟则是各人自备的烟斗。这样的聚会,公公认为是人生乐事。

公公有新思想,提倡破除迷信,兴办学堂。但因为那时迷信旧习很深,破除迷信一时难以做到。我婆婆自己也还信鬼神呢!兴办学堂倒是一说就通的,后来的两江小学、信果小学都陆续办起了。这是公公积极倡议的结果。后来我丈夫在外功成名就,这办学的事,政府也重视起来。

家计

我自到夫家,不论农活家务,都勤力操作,从不计较辛苦,加上我生性开朗,不与人口舌,又不在背后讲人的是非,故深得公婆喜爱。我见婆婆为几个小姑小叔的衣着,张罗不过来,便自动把陪嫁的布匹,拿出来交给婆婆为各人做衣服,婆婆欢喜不过说:“难得九嫂大量。以后家计好些,再匀回给你。”

以后,家计果真一天好过一天了。

我丈夫在陆军小学毕业之后,便到南宁广西将校讲习所任教,任少尉队长,每月薪金为三十四元,每个月寄十多元东毫回来,以补家用,家中生活自此富裕起来。那时的谷米,一百斤两元多东毫,十多元东毫,除了衣食,还可作许多用处。

公公婆婆都是宽宏大量,仗义疏财的人,过去手头拮据,尚且宁愿自己少吃点,也要匀出来接济别人,及至我丈夫月月有钱寄回,手头松了,更加乐善好施了。诸如修桥铺路,兴办学堂,以及乡中公益事业,必首先解囊捐助,更不说乡中亲友,遇到年成歉收,贫病交困,或者衣食不周,上门告贷了。以此远近闻名,都说培英公两老一世积德行善,必然荫及子孙。我婆婆听见乡人传颂,总是笑笑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不过各行其是,将来儿孙们能走正路固然好,若是靠祖宗积福那是不争气的。这话后来果然也有应验。

识字余事

我丈夫自从到南宁,离家远了,比不上在桂林陆军小学那时,短短的休息日也可以回家打个转,远了就只能在假期才能回家了。每逢回家,他还总不忘记教我识字,而且还一定要我学写。他说:“你不识字,我写信给你看不懂,你想写信给我也难。我在外面见到不少人请街上的代书先生帮写信,把秘密也给人知道了,真是又可怜又好笑,你也愿意这样吗?”

丈夫他除了教写我的姓名,他的姓名,以及一些日常用得上的字外,还教我写些我很不理解的字和句,边认字边教边讲。他教我写“好男儿志在四方”、“立志救国”、“投笔从戎”,还写什么“民族、民权、民生”这一类的字句,我不但觉得难认、难写,也难懂。我畏难,他却一定要我学。他说:“不但要识得这些字,还要懂得这些字的道理。”可惜,我丈夫不能经常教我,我也始终不很懂这些道理,只有“好男儿志在四方”、“投笔从戎”、“立志救国”这几句,用这些道理来比喻我丈夫的一生为人,总算还是懂得多少的。

后来丈夫真的投笔从戎,到战场上去了,一去就是几年,很少回家。我做他的学生也从此告终。

丈夫到南宁之后,一再写信同父亲说,父亲年事已高,不要执教了,另请个教师来,教我们几个妇女读书识字,不要做开眼瞎子。公公原是主张读书的人,赞成了。婆婆虽没受过什么教育,但一向通情达理,深明时势,也依了。一在农闲时候,请个教馆先生来教,只不过是念的多,写的少。

那时教念的书是《 女儿经 》、《 千家诗 》、《 三字经 》、《 增广贤文 》等,背得滚瓜烂熟,直到我耄耋之年,从海外归来,还常随口念诵给我小侄曾孙听,什么“天子重贤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还有《 千家诗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这些文呀诗的,我自己也觉奇怪,何以竟记得这么牢?

那时字是多识了几个,书也会念,而且能背诵。但我那强硬的性格,竟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不少。比如我学着书中所说的女子要“笑不露齿,坐不摇身”,“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等等,甚至见到男人,也不敢平起平坐了。

三从四德的旧礼教,在我脑中生了根,至今不容易改变。

直到德邻( 李宗仁字德邻 )在外写信回来,反对我们念旧书,这样,才又请过一位受过新教育的女先生来教我们。那位女先生是西乡人,只记得她夫家姓廖,本来可以多学一些新知识,只是不久,我丈夫在外,晋升到营长,派人来接我出去。

随军生活几年,后又在大城市一住多年,我逐渐明白过来,知道男女同样是人,应该平等,自由。自己的确享受到了一些平等和自由了。只不过,我的心目中,女人终究比不上男人,男人懂的东西势必比女人多,男人做的事,女人不能做,女人靠男人养活等等,这些看法,至今常常在言谈中流露出来,给家人笑话。

离家行

德邻从军作战几年,经过无数次出生入死,冲锋陷阵,才从排长升到连长,直到营长。民国六年,战局稍为平静,丈夫驻防在新会,他即派了一名副官回来,说是接我出去居住,以便照应他生活。我乍一听要我离家外出,与丈夫生活在一起,心中又喜又忧,喜的是丈夫有了出头之日,又肯带挈我这糟糠之妻到外面去见世面;忧的是我这个乡下女人,去到城市,不知怎样说话行事,才不至于闹笑话。

再者还不知公婆愿不愿意让我出去?他们不愿意又怎么办?自己当然不能开口的。婆婆倒先发话了,说:“德邻在外面几年了,身边没个人不好,家中少个把人不碍事,就让九嫂出去见识见识吧。再不让他们在一起,抱孙子还不知等到何时呢!”就吩咐我收拾行李,并叫一族叔随行送我。那副官嘱我不必带多衣服,说是到了外面,农村的衣服是穿不着的,因此我只收拾一些细布衣裳,布鞋则带了几双,银子首饰舍不得撂下,也带上了。那副官在一旁直笑。

离家见闻

告别公婆和家中大姆、小姑小叔,我便跟着族叔,随着何副官上路了。步行到桂林城,已经是太阳落山。第二天族叔带我上大街买些毛巾、牙刷之类东西,我走在街上,自觉周身土气。城里妇女与农村大不相同,我的发髻,还簪着银簪子。看见城里的年轻女子,盘两个髻,或梳辫子,都扎五彩头绳,结婚了的盘一个髻,很少见到用簪子的。不过,那时女人行街的还不多,大街上也并不怎么闹热。

在农村,我就听说过,城里人的脚是三寸金莲,好秀气。这次我看见了,原来那“三寸金莲”并不见得秀气,走起路来,慢慢吞吞的,好像只见退步,不见前进。路上遇上前后有人,便再不敢挪动脚步。不过,听族叔说,出来独自行街的多数不是富家女子,富人家女子出门,总要人搀扶的。我想这样“秀气”,我们农村女人一辈子不学也罢,要是个个都“秀气”起来,怎么挑得起担子,怎么下得田呢?只好做个稻草人立在田中去吓鸟儿了。

在桂林城住了两天,我们便又上路。一路上,又坐船又乘轿的,才到新会。

说起坐轿,我是真不愿意,觉得坐船犹自可,坐轿则何苦呢?同样要走路的,倒要两个人来抬,又不是小脚。但是何副官说:不坐轿赶不上时间到新会,李营长要着急的。

新会是广东省最富的一个县,那里青壮年人几乎有一半以上到南洋和旧金山去做工,其中亦有做小买卖的。这些人漂洋过海,历尽艰辛,好不容易赚些钱回来,有的连命也送了。说来谁也不愿去冒这性命的风险,不过在当时社会太过腐败,人民无以为生,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去拼拼命碰碰运气。也有许多人拼死拼活,积得了钱回来,衣食无愁,从而发家致富,开发工商业的。因此,这个县比其他县富足,商店林立,城里面人来人往,比桂林要热闹得多。

我们到新会那天,已近黄昏时分,何副官怕我丈夫等急了,船靠码头,便直奔营部。我与丈夫一别多年,见面自有一番高兴。我看他比才结婚那几年老成持重了,也比在南宁将校讲习所时威武多了。这时他更开通了,一见面竟当众笑嘻嘻地给我掸衣衫上的灰尘,把我羞得面红耳赤,就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似的。丈夫倒像个没事人儿,丝毫不觉得什么,一迭声叫掌灯开饭,并跟族叔见面道乏。

刚住下两天,便有一位女人来看我。她后面跟着个年轻姑娘( 就是有钱人家的丫环 ),还跟着抬食盒子的。她吩咐抬食盒子的人放下食盒子之后退下,才向我笑嘻嘻地走过来。这女人的打扮真叫我吃惊,只见她头上戴的那些珠花子、金簪子、耳坠子,边走边颤悠悠的。身上穿的,我也分不出是什么料子做的衣服,大概就是戏班子里面所讲的绫罗绸缎吧。她一走过来,我便觉一阵眼花缭乱,香气扑鼻得难受,她走近我,径自伸手出来要拉我。我看她那手,白的白、红的红,嫩得不像人手,倒像刚洗干净的一把葱。那手上戴的戒指,腕上戴的镯子,全是金的,玉的。还有一边手戴两只不同样的金、玉镯子。

慢慢地我才又看到她的脸,擦的粉好厚,嘴唇血红。但我觉得她并不好看,还不如我们同村龙家大少奶奶叫人看了舒服。就连她身边那丫环,看起来也比这个女人顺眼。大概是我看不惯这样满脸涂脂抹粉的女人吧。这女人,她也在打量我多时。然后,一把拉起我的手直摇,并说:“李太( 广东话,不叫李太太,只叫李太 ),我来迟了,本当前天就来的,因我男人请客,我没得空。”还说:“你初来乍到,有什么不便,尽管叫附弁来叫我。李营长有公事,就让我陪你行街,看大戏,逛街买东西吧。

这里的大戏班子好出名的,李营长不得空,一切有我呢。你住的这地方也不够清静,我那边有的是空屋,请你同李营长搬过去住怎么样?”她一连串的话,我连插嘴的份儿也没有,只有着眼瞧着她笑。这时我也不觉得腼腆了,因为觉得这个女人,倒比在农村看调子有趣。她站在我面前,直似唱戏,就欠个锣鼓声。不过,我并不喜欢她。事后,我丈夫告诉我,这女人是新会一个大绅商的太太,这些人,我们是不好来往的。至于怎么不好来往,我也没问个究竟,觉得这种花蝴蝶似的女人,和我是合不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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