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几种主要形式
——以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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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郊区98%的村选择了“存量资产量化”方式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是在妥善处理合作化初期的老股金和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留置资产的基础上,将属于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净资产划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份一般都控制在30%左右,个人股份控制在70%左右。如:昌平区北店村,2001年因国家建设集体土地全部被征收,2003年村民搬迁上楼,2004年9月撤村建立了北店嘉园社区。当时面对部分村民要求将剩余土地补偿款全部分光吃净的压力,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使全村2474名社员成为股东。改革时,该股份合作社劳龄股37006个、户籍股1434个、独生子女奖励股316.5个。核定总资产2.77亿元,其中集体股0.831亿元,个人股1.939亿元。同时,村集体向开发商回购3.07公顷(46.1亩)国有商业建设用地,投资4亿元建成9.12万平方米商业楼用于出租,年租金达3000万元。北店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在签订商业设施出租合同时,还明确约定要优先解决本社区人员就业,使社区的劳动力全部实现了就业。目前,北店嘉园社区居民收入主要由股份分红收入、工资性收入和住宅楼出租收入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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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部分集体经济实力较差、集体账内存量资产较少的村,充分利用集体山场等自然资源,通过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乡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新途径。如:密云县石城镇南石城村采取“资源+资本”方式兴办股份合作制旅游景区,取得显著成效。景区共设有910股,其中,村集体用山场作为资源入股,占总股份的30%;村民入股金32.2万元,即322股,占总股份的35.4%;北京金凤凰旅游公司入股金30万元,即300股,占总股份的33%;个人(外村)入股金1.5万元,即15股,占总股份的1.6%。又如:密云县新城子镇花园村,将全村9748亩有林山场以资源股的形式全部量化给本村658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吸引本村180户(占全村的77%)社员现金入股36万元,村集体以2万元现金入股作为集体股份。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收益按资源股占51%、现金股占49%的比例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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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集体企业发展前景好,又急需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村,采取以集体资产入股,并按照自愿的原则,发动全体社员现金投资入股,组成社区型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如:顺义区北郎中村,首先是发动社员投资入股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其次是在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基础上,吸收社会资本。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本8200万元,其中,集体历年积累3500万元留作集体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投资3500万元作为个人股,并吸收外来企业和科技人员投资入股1200万元。目前,企业总股本达到9700万元,其中集体股4500万元,比注册时增加1000万元;个人股4000万元,比注册时增加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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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由于没有企业,集体经济积累性资产较少,乃干屯村决定将土地资源量化为集体资产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改革中,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设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与户籍股、劳龄股等共同进行量化配股。按照当地区域征地补偿最低标准5万元/亩计算土地资产总值,将其中70%平均分配给拥有土地确权资格的集体组织成员,除以基本股值得出每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数,并以此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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