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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以直报怨是最好的生存策略

为了生存,基因生而“自私”,但个体的人并非如此。

《自私的基因》这本由英国演化理论学者理查德·道金斯创作的科普读物于1976年首次出版,出版后立刻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而关于这本书中的观点的讨论至今仍然存在,有人认为其是对达尔文演化理论的伟大发展,有人则对其中观点不屑一顾,认为其观点过于荒谬。但无论如何,它都为我们理解一些自然界以及社会现象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思路。

关于“演化论”的一些事

如上文所说,理查德·道金斯是一位研究演化理论的学者,而其祖师爷毫无疑问就是大名鼎鼎的达尔文。

说到这里必须有一件事先进行说明:过于达尔文的理论应该被怎样被翻译的问题,民国的著名翻译家严复先生对于达尔文理论的翻译是《天演论》,很多人到现在依旧认为这个翻译方式才是最能体现达尔文的理论精髓:既所有生物不过是被变化的自然界不断选择,适应环境者获得更大生存机,不能适应环境者则会逐渐走向灭亡。

《天演论》的译法没有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可能与以“天”代表自然界这种文化传统是中国的特色,而西方文化中并没有这样的传统造成的。

中国著名翻译家,严复先生

但是,毫无疑问的是,“进化论”的翻译方法或多或少有些偏离达尔文的本来理论,因为“进化”本身就有一种方向性的暗示,似乎系统简单的生物存在的目的就是要变成系统更复杂的生物,“进化”同时暗示着系统复杂的生物更加高级,更优,更强,更容易生存,但显然,这种理论与事实不符,系统更复杂的生物的灭绝速度并不比系统简单的生物慢,相反,很多时候还远快于对方。

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达尔文的理论,这句话一定是“适者生存”,而不是“优胜劣汰”,因为,达尔文的观点并不认为存在所谓的优劣,决定谁将生存下去的唯一因素就是谁更适应环境?

其实,达尔文的演化论本身就是一个饱受争议的理论,人们普遍从心理上不接受它是因为它过于残酷,它打破了人们对于“人是万物之灵”的美好认同,以一种冰冷的语调告诉人类:人类不过是暂时最适合当前自然环境而占领了地球的主生态位的一种生物罢了。

但是,质疑达尔文者也并不都是信仰宗教学者,其理论确实从逻辑上就解释不通一些自然现象,而一个一直在挑战达尔文理论的自然现象就是:利他行为。

“自私”的究竟是什么?

利他行为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中的利他行为自不必说,即使在自然界中也存在许多不可思议的利他行为,如一些群居动物中的个体在发现天敌时会主动给同伴报警,但是这种报警本身却可能暴露自己位置,让自己被天敌捕杀的可能性增大;如一群吸血蝙蝠外出吸血时,一些吸了很多血的蝙蝠会把一些血喂给没有吸到血的同伴,而同伴通常会在日后吸到血时将这些血归还。再比如很多动物(哺乳动物尤为多见)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幼崽而舍生忘死。

猫鼬见到猛禽时会向同伴发出预警,但这样客观来说容易使自己被猛禽攻击的可能性加大

有些科学家对于自然界中利他现象的解释是:生物并不是为了自身利益而存在,而是为了集体利益而存在。这种理论被概括为所谓“群体自私论”或“物种自私论”。他们认为自然界中“自私”的不是个体而是“群体”。

这个理论充满了美好的浪漫主义色彩,但是其逻辑上比“个人自私论”更加难以自洽。因为自然界中在存在部分利他行为的同时,存在着更多的利己行为。

如果生物存在的目的是尽可能的维护群体利益,那么为什么同类生物之间为了领土、配偶而大打出手甚至致死的对方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什么植食动物在面对肉食动物攻击时老弱个体仍旧会选择逃跑而不是主动被肉食动物吃掉以换取种群中更多年轻个体生存的机会呢?

显然,“群体自私论”与“个体自私论”都不能解释所有自然现象,基于这样的矛盾,理查德·道金斯创造性的提出了“基因自私论”:既个人不过是基因的载体,基因决定个体的行为逻辑,个体的行为要遵循一个总逻辑:尽最大可能将基因传递下去。

个体在具体事务上表现出利己还是利他的决定性因素是:哪种行事方法更容易将基因传递下去。

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包括人在内的很多生物在某种原因自己不能繁衍后代的情况下都会作出一个选择:去抚养自己兄弟姐妹的后代,因为自己兄弟姐妹的后代身上更有可能拥有与自己相似的基因。没有后代的人类个人在选择遗产继承人的时候也往往会将自己的遗产留给兄弟姐妹的孩子,这就是其中道理。

人类两性间的一些关系问题也可以被这个理论解释(只是看起来有些毁三观),比如,为什么男性对于配偶出轨的容忍度远低于女性,答案很简单,女性能百分之百确定自己生下的孩子身上有一半自己的基因,而男性却无法确定自己配偶生下的孩子有自己的一半基因(现代DNA技术倒是解决了这一问题)。

某种意义上讲,现代男性对于“绿帽”本身的恐惧远远不及“喜当爹”恐惧

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世界各地的任何一种文明中都对于女性的贞洁有着较高的要求,为什么放荡在任何一种文化中都是对于女性的最高羞辱以及为什么处女膜这种看似毫无意义的事物能够在人类女性中广泛存在。这些问题用自私的基因理论都能很好的解释。

但是,是不是觉得三观尽毁?别着急,还有更让人想不到的,《自私的基因》这本书通过分析各种基因所对应的生存策略,而最终认定在群体生活中最有利的生存策略竟然是:以直报怨。

是不是很出乎意料?一个以基因是自私的为前提的理论进行推倒,最终得出的最佳生存策略竟然不是任何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而是最朴实无华的以直报怨?

那么,以直报怨的生存逻辑为何具有这么的优势呢?

以直报怨优势何在?

《自私的基因》以一种鸟的生存演变过程来模拟拥有各类基因的鸟的生存轨迹。

一种生存在非洲的鸟需要清理头上的寄生虫,而这它们自己做不到需要其他同类代劳,于是,不同的基因决定了鸟类有三种行为逻辑:骗子,傻白甜和斤斤计较。

傻白甜既任何同类找它帮忙清理头部寄生虫时它都会效劳。

骗子既设法令别的同类帮助自己清理头部寄生虫而不会去帮助同类清理寄生虫。

斤斤计较既当其他同类首次请求自己帮忙清理寄生虫时愿意效劳,但是,如果被自己清理过寄生虫的同类日后拒绝帮助自己清理寄生虫,自己也不会再帮助对方清理寄生虫。

对于这三种生存策略进行推演,你会发现,骗子的存在是傻白甜的灾难,骗子在以傻白甜的群体中很容易生存,但是傻白甜在骗子的群体中却无法生存,如果族群中只有骗子和傻白甜,其结果就是,傻白甜的生存空间不断被骗子压缩,最终走向灭绝,而骗子在傻白甜灭绝后,也会因为难以解决清理寄生虫的问题而最终走向灭亡。

但是,斤斤计较者的加入让这一情况出现变化,首先,斤斤计较者和傻白甜可以很好的共存,他们二者可以很好的解决清理头部寄生虫的问题,而且,而斤斤计较者也比骗子容易生存,即使在大群骗子中只有少数斤斤计较者,他们也可以结成小的同盟而解决头部寄生虫问题,而骗子则难以解决这一问题,于是,斤斤计较者的基因更容易传递,久而久之,就会成为主体基因。

综上,斤斤计较这是一种优于傻白甜和骗子的生存策略,而斤斤计较归根到底是一种迫使对方合作而达到双赢目的的策略,那么,在人类社会中这样的策略是否具有优越性呢?让我们先看一看另一个被大家所熟悉的理论: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在什么条件下不成立?

囚徒困境中假设的场景是:共犯A和B被警方分别审讯(警方证据不足,只能依靠口供),如果二者全部抵赖,各判刑一年,二者全部承认,各判刑五年,一个承认一个抵赖,承认者判刑三个月,抵赖者判刑十年。

直觉上讲,共同抵赖对于两人来说是让两人获益最大的选择,但是,由于嫌犯之间信任不流通,无法确定对方是否会承认,所以最终结果是往往是全部承认这种看起来利益最小的选项。

但囚徒困境的情况在现实世界中往往不会出现,因为它的成立至少需要两个条件,其一,是当时双方信息不流通;其二,是试验只进行一次。

试验只进行一次,则参与者之间不会形成反馈,人们只是在一锤子买卖中趋利避害后作出最优的选择,但是当试验进行多次,上一次选择的结果就有可能影响对方的下一次选择,这时候,事情往往就不是囚徒困境那样简单了。

有人进行了一次类似囚徒困境的试验,该试验将坐牢变为赚钱,如果A、B两人都选择合作,都得100元,如果两人都选择背叛,各得20元,如何一人背叛、一人合作,背叛者得200元,合作者不得钱。

试验进行一次时,结果与囚徒困境相似,大部分参与者的选择结果都是双方背叛。但是,当试验的次数增多,人们发现,有很多人选择合作。

选择合作的方式很多,有人选择一次合作,这就类似于鸟类试验中的“傻白甜”,结果证明这些人的最终收益很差,同样选择一直背叛的人成绩也不怎么样,但是选择对方背叛,我也背叛,对方合作,我也合作的参与者获利很多,而作出这种选择的人类似于鸟类试验中的斤斤计较的策略。

由于在一个重复的试验中,你的上一次决定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对方下一次作出的选择,所以,单方面的背叛变成了一种不明智的选择。

通过上述试验我们得知,对于对方的背叛行为作出报复要比不报复强得多,但是报复的程度是多少最合适呢?答案是:对等报复。

上述试验中,也有许多参与者设计出了不同的报复策略,其中最基本的就是这种“一报还一报”的对等报复,既对方这次背叛,己方将会下次选择背叛,如果对方继续选择背叛,己方也继续选择背叛,但是当对方停止背叛选择合作,己方也选择合作。

除此之外,还有所谓的“两报还一报”、“三报还一报”、“一报还两报”、“一报还三报”的各种加重或减弱报复策略。但是最后根据试验结束后参与者的获益情况来看,这些策略的最终获益都不及“一报还一报”的对等报复策略。

所以,现实生活中,信息完全不通,且仅进行一次的囚徒困境局面很难出现,而在多次进行的社会协作中,在对方选择合作时合作,在对方选择背叛时背叛才是更加明智的举动。

当然,任何试验都无法模拟出现实社会的复杂性,试验中得出的结论只能当做一种战略的指导,至于具体战术上如何安排则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其思路的精妙之处就在于它提出了“基因自私论”的假说,将物种的演变的决定性因素归结为基因的外部表现形式,显然,这种假说比“个体自私论”和“群体自私论”在逻辑上都更容易自洽。

《自私的基因》同样认为人类社会的文化传承与基因的传承类似,各种文化想尽各种办法传承下去,当然传承过程中也会相互交流融合,就像有性生殖状态下基因的交流融合一样。而更适应社会环境的文化也会被保留,就像更加适应自然环境的基因被保留一样。

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生物的行为逻辑,他们根据如何做能够让基因更容易传递而选择“利己”或“利他”的生存策略,而对于人类来说,行为逻辑会受到基因与文化的共同影响(当然,很多人认为文化演变其实也是被一个个个体的基因所决定的)。

无论是从基因角度,还是从文化角度,我们都不难发现:一味的利己或利他都不是一个好的生存策略,一味合作与一味的背叛同样不明智。

利己与利人:圣人、君子、小人与蠢货

在中国人的文化传统中,以直报怨被认为是一种偏正面的行为方式,宽泛而言,以直报怨者以可以算作君子的范畴。

有人将利己、损己,利人、损人两两组合,对应了社会上的四种人:损己而利人者为圣人,利己利人者为君子,损人利己者为小人,损人损己者为蠢货。

圣人自古不常有,因为其对于个人道德水准的要求过高,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当圣人,但一个良好的社会可以倡导人人都去当君子,因为做君子利人又利己,是个正向的生活方式,当小人虽然在短时间内可能获得比当君子更多的收益,但是长远来看,君子的获益通常更多。

人人都是君子的社会当然是最好的社会,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时候确实需要那种少之又少的圣人,亦或者,某些君子在某些特定的时候暂时充当圣人以拯救社会的面临的严重危难。就像新冠疫情来临时的医护人员、军人、警察、志愿者以及一系列为了疫情不顾各人安危的人。

当然,上述情况只发生在特殊时期,而在社会运行处于正常状态的时候,做一个利人利己的君子不论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是好处最大的。

所以,一个人以这样的方式去生活大致是明智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做一个利人利己的君子,在危难关头暂时充当一个损己利人的圣人,尽最大可能克制自己不要成为那种为了眼前利益而损人利己的小人,永远也不要去做一个损人损己的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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