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终身学习倡议书
闽常教[2005]11号
当今时代是知识的时代,信息的时代,也是学习的时代。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奋斗目标,这是党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部署,也是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员令。作为从事成人教育的社会团体,我们深感自己责任重大,必须义不容辞地行动起来,协同各方面的力量,为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创建学习型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值此,向全国各城市、农村、企事业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1. 大力宣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意义。要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阵地,传播终身学习理念。通过持久深入的努力,广泛地动员全体社会成员投入到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活动中去。
2.开放社会资源,使人人都能平等地共享社会学习资源。现代的学习是开放的学习、自主的学习和创新的学习,其包括正规、非正规、正式和非正式的乃至偶发的学习。因此,要动员社会机构和团体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机会和场所,促进学校向社会开放和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为学习者提供便捷的服务,使学者有其所。
3.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全民读书活动是实施终身学习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此,在市民中提倡“每天一小时学习运动”,引导全民多读书、读好书,看报刊,看好报刊,形成好学上进的社会风气。
4.关注社会困难人群的学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实现教育的公平和民主。因此,对于因语言、文化、经济、身心障碍等不利因素而接受教育、进行学习有困难的人群,必须给予更多的尊重和关心,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帮助他们解决学习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学习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凡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有关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政策和法规的研究。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为政府制定和出台终身教育、终身学习法规和政策服务,使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得到法律的保障。
6. 2005年10月15日至21日举办的十城市 “2005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此,建议和期盼更多的城市都在今后每年的金秋十月,利用一周作为城市的“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以此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创建。
中华民族具有崇尚教育,崇尚学习的优良传统,21世纪的中国应该成为人人皆学之邦。让我们从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城市做起,努力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城市,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使学习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惟此,中华民族才能凝聚起历久常新、永不枯竭的创造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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