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维勒法律小常识将为大家带来关于借款利息的几个问题。
你不得不知的。
一、应该如何约定利息
双方达成约定利息的合意之后,
应当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以及支付方式等,
如果双方对于利息没有明确约定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所以,要收取利息的那位请在借条中明确好啊。
二、应当约定多少利息
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计算利息,
可以高出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
但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即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
超出4倍范围内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六个月 | 5.6% | |||||||
一年 | 5.6% | |||||||
一至五年 | 6.0% | |||||||
五年以上 | 6.15% |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是逾期还款了
双方之间约定了还款时间但是没有约定利息,
对方逾期不还钱,
那么此时权利方可以主张对方支付逾期的利息,
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支付。
所以钱还是不要逾期还的好。
四、在本金中预扣利息的做法不受保护
很多人在借钱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不给利息,
于是在借款中预先扣了利息。
例如借款5万,但是实际上只给了对方4.5万元,扣了五千元的利息。
在此提醒一下,
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哟。
如果以这种借条到法院起诉的话,只会认定双方之间只存在4.5万元的借款关系。而且如果利息约定不明的话还视为不支付利息。
这下亏得大了。
五、还钱时没有说是还利息还是本金怎么弄
约定分期还钱,但是还钱时没有说是还的利息还是本金,
到最后别人不还钱了,
那么此时之前归还的算作利息还是本金?
答案是:
视为归还的为利息
相关依据: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以上内容你们掌握了吗?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