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盐铁论译著
文学曰:法能刑人而不能使人廉,能杀人而不能使人仁。所贵良医者, 贵其审消息而退邪气也(1),非贵其下针石而钻肌肤也。所贵良吏者,贵其绝 恶于未萌,使之不为非,非贵其拘之囹圄而刑杀之也(2)。今之所谓良吏者, 文察则以祸其民(3),强力则以厉其下(4),不本法之所由生(5),而专己之残 心。文诛假法(6),以陷不辜,累无罪,以子及父,以弟及兄。一人有罪,州 里惊骇,十家奔亡。若痈疽之相泞(7),色淫之相连,一节动而百枝摇。《诗》 云:“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8)。”痛伤无罪而累也。 非患铫耨之不利,患其舍草而芸苗也(9)。非患无准平(10),患其舍枉而绳直 也(11)。故亲近为过不必诛(12),是锄不用也;疏远有功不必赏,是苗不养 也。故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也。

【注释】 (1)审:详察,诊断。消息:指人身上气脉盛衰。 (2)囹圄:监狱。 (3)文察:指依据法律条文进行严格审理。 (4)厉:残害。
(5)本:根据。
(6)文诛:深文罗致。 假法:假借法令。 (7)王先谦曰:“《治要》‘泞’作‘漫’,是。”漫:水满横流,引申为传染。 (8)这是《诗经·小雅·雨无正》文。辜:罪。沦:陷落。 胥:相。 铺:通“痛”,受害。 (9)“芸”,原作“去”,今据《治要》改。芸,除草。 (10)准平:测量水平的器具。这里指标准。
(11)枉:不正,不直。绳:作动词用,纠正。 (12)为:有。“为罪”与“有功”,互文见义。

【译文】
文学说:法律可以把人判刑,但不能使人廉洁,也可以把人处死,但不能使人讲仁义。良医之 所以可贵,在于他能明察气脉盛衰,使邪气(病)消退,不在于用石针去刺皮肉。好的官吏之所以可 贵,在于能把坏事消灭在没有发生之前,使人不去为非作歹,而不在于把犯人监禁起来,判刑或杀死。 可是现在所谓好的官吏,动用严法祸害百姓,使用暴力强权残害下级,不根据法律的本意,而是专凭 自己的残酷的心意行事。深文罗致,假借法令,陷害无辜,连累无罪的人,儿子牵连父亲,弟弟连累 哥哥。一人受罪,一州一里都恐惧,许多家的人逃亡。好像毒疮一样互相传染,像好色和淫乱互相连 系,一个枝节动摇,百根枝条都晃动起来。《诗经》上说:“一人有罪,受到惩办,他人无罪,受到 牵连。”这是在怨恨无罪受连累啊。不怕锄头不锋利,只怕留着杂草不锄,反而把禾苗锄掉了。不怕 没有测量水平的标准,只怕舍弃弯曲的木头反而去纠正直木。所以对亲近的人虽有过错而不处罚他, 就等于不锄杂草;对疏远的人虽有功劳而不奖赏他,就等于不去培育禾苗。所以国家不怕没有法律, 就怕没有切实可行的法律。

周秦第五十七

  【题解】本篇继续就“礼治”和“法制”问题展开辩论。因为周朝实行“礼治”,秦朝实行 “法制”,所以用“周秦”作为篇名,御史坚决拥护“立法制辟”的重要措施。文学则坚持“礼治”, 继续宣扬“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的“先礼后刑”的主张,其目的是攻击汉武帝推行的“法 治”。


  御史曰:《春秋》罪人无名号,谓之云盗,所以贱刑人而绝之人伦也①。 故君不臣,士不友②,于闾里无所容。故民耻犯之③。今不轨之民④,犯公 法以相宠⑤,举弃其亲⑥,不能伏节死理⑦,遁逃相连,自陷于罪。其被刑 戮,不亦宜乎?一室之中,父兄之际,若身体相属,——节动而知于心。故 今自关内侯以下⑧,比地于伍⑨,居家相察,出入相司⑩,父不教子,兄不 正弟,舍是谁责乎?

【注释】
①人伦:这里指人类。
②士:古代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的阶层。
③耻:原作“始”,今据郭沫若校改,下文“夫何耻之有”,即承此而言。
④“今”,原作命,今据郭沫若校改。
⑤相宠:互相以为光荣。
⑥举:完全。
⑦伏节死理:伏法认罪。
⑧关内侯:汉官爵名,列第十九级,属于列侯,有侯号而居京畿,没有国土,故称关内侯。
⑨比地于伍:古时将百姓相邻的五家编为“一伍”,五家互相监督,如有一家犯罪,其他国家 不告发,也要受处罚。
⑩相司:“司”同“伺”。相互监督。

【译文】
御史说:《春秋》上犯罪的人不写罪名名称,都叫做“盗”,是为了鄙视犯罪受刑的人,把他 们排除在人类之外。君主不以他们为臣,士人不与他们交往,在家乡都无藏身之处。所以百姓以犯罪 为耻辱。现在不守法规的人犯了国法反以为荣耀,完全抛弃父母妻小,不肯伏法认罪,不断地逃窜, 连累了亲人,自己陷进了罪恶的深渊。这种人受到刑罚制裁,难道不应该吗?一家之中,父子、兄弟 之间,就像身体各个部位相连一样,动一个关节都连着心。所以如今从关内侯以下,实行五家连坐, 各家互相窥察,出入互相监督,做父亲的不教育自己的儿子,做兄长的不规劝自己的弟弟,不责备他 的父兄还责备谁呢?


  文学曰:古者,周其礼而明其教(1),礼周教明,不从者然后等之以刑。 刑罚中(2),民不怨。故舜施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3)。轻重各服其诛, 刑必加而无赦,赦惟疑者。若此,则世安得不轨之人而罪之?今杀人者生, 剽攻窃盗者富(4)。故良民内解怠(5),辍耕而陨心(6)。古者,君子不近刑人, 刑人非人也(7),身放殛而辱后世(8),故无贤不肖,莫不耻也。今无行之人 (9),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10),恒于苟生(11)。何者?一日下蚕 室(12),创未瘳(13),宿卫人主(14),出入宫殿,由得受奉禄(15),食大官 享赐(16),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17),
  
况众庶乎?夫何耻之有!今废其德教(18),而责之以礼义,是虐民也。《春 秋》曰:“子有罪,执其父。臣有罪,执其君,所失之大者也(19)。”今以 子诛父,以弟诛兄,亲戚相坐(20),什伍相连(21),若引根本之及华叶(22), 伤小指之累四体也。如此,则以有罪诛及无罪(23),无罪者寡矣。臧文仲治 鲁,胜其盗而自矜。子贡曰:“民将欺,而况盗乎(24)!”故吏不以多断为 良,毉不以多刺为工(25)。子产刑二人,杀一人,道不拾遗,而民无诬心(26)。 故为民父母,以养疾子(27),长恩厚而已。自首匿相坐之法立(28),骨肉之 恩废,而刑罪多矣(29)。父母之于子,虽有罪犹匿之,其不欲服罪尔(30)。 闻子为父隐(31),父为子隐(32),未闻父子之相坐也。闻兄弟缓追以免贼 (33),未闻兄弟之相坐也。闻恶恶止其人(34),疾始而诛首恶(35),未闻什 伍而相坐也(36)。老子曰:“上无欲而民朴,上无事而民自富(37)。”君君 臣臣,父父子子(38)。比地何伍,而执政何责也?

【注释】
(1)周:周密,周全。 明:宣扬。 (2)中:适合,恰当。
(3)《孟子·万章上》:“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 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
(4)剽攻:抢劫,掠夺。 (5)解怠:同懈怠,松懈。 (6)陨心:丧失信心,灰心丧气。
(7)《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刑人则曷谓之阍?刑人非其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 轻死之道也。”
(8)放:流放。 殛(j0):杀死。 (9)无行:品行不好。 (10)捐:抛弃。
(11)恒:经常,长久。 苟生:苟且偷生。 (12)蚕室:古代受宫刑(割去生殖器)者所居温暖的囚房。 (13)瘳(ch#u):痊愈。 (14)宿卫:旧时在宫殿里值夜守卫。
(15)由得,原作“得由”,今据上下文意乙正。“由”通作“犹”。说本陈遵默。 (16)大,读如“泰”。秦汉时有大官令丞,主管皇帝膳食事宜,属少府。 (17)刀锯:古代刑具。刀用于割刑,锯用于刖刑。 闵:同“悯”。 (18)“今”字原无,今据《治要》补。 (19)这是《公羊传·成公十六年》文,今本“臣有罪执其君”句在“子有罪执其父”句上。 听:
这里是判决案件的意思。 (20)“相”字原作“小”,今据《治要》引改正。下文“未闻父子相坐也”,“未闻兄弟相坐
也”,两个“相”字,都承此而言。亲戚:这里指父子和兄弟之间。 (21)什伍:古代五家为“伍”,两伍为“什”。 (22)华:同“花”。
(23)诛及,原作反诛,正嘉本、太玄书室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作“诛及”,今据 改正。
(24)“况”下原有“民”字,卢文弨曰:“下‘民’字疑衍。”案撄宁斋抄本正无此“民”字, 今据删。《困学纪闻》十引此文与今本同,并云:“文仲、子贡不同时,斯言误矣。”卢文弨曰:“子

贡与臧文仲不同时,或从后论之。”案《韩诗外传》三:“季孙子之治鲁也,众杀人而必当其罪,多 罚人而必当其过,子贡曰:‘暴哉治乎!’?又曰:‘以身胜人谓之责,责者失身’云云。”这里的 “臧文仲”或是“季孙子”错了的。
(25)毉:同“医”。 (26)诬心:欺骗的念头。
(27)疾子:有病的儿子。(28)首匿:首谋藏匿罪人。汉时有首匿连坐的法令。武帝时执行最严。
《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公元前 66 年)诏:‘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 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29)“多”下原无“矣”字,《急就篇补注》引同,今据《治要》引补。 (30)“其”,原作岂,今据《治要》引改正。《公羊传·文公十五年》:“父母之于子,虽有
罪,犹若其不欲服罪然。”即此文所本。 (31)“闻”字原错在上文“而刑罪多”句下,今据陈遵默说校正。 (32)《论语·子路篇》:“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通典》六九引董仲舒《春
秋决狱》:“《春秋》之义,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33)语本《公羊传·闵公二年》。《公羊传》、《谷梁传》“免”皆作“逸”。《汉书·邹阳
传》:“阳见王长君曰:“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即用《公 羊传·闵公二年》语,字亦作“免”,与此同。
(34)《公羊传·昭公二十年》,“恶恶止其身,善善及子孙。”“其人”、“其身”,字异义
同。
(35)《公羊传·僖公十七年》:“君子恶恶也疾始,善善也乐终。” (36)“而”原作“之”,“也”字原无,今并据《治要》引订补。 (37)《老子·德经》第五十七章:“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文选·东京赋》
注引《老子》“朴”上亦有“自”字。 (38)语见《论语·颜渊篇》。

【译文】
文学说:古时候,规定周全的礼义,宣扬教化,礼义完备,教化严明,不服从的人再按其轻重 不同程度,处以不同的刑罚。刑罚恰当,百姓没有怨言。所以舜惩办了四个坏人,天下都信服,这是 因为惩办的是不仁的人。根据罪行的轻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应受刑罚的决不宽赦,宽赦的只是 嫌疑犯。这样做,世间哪能找到不守法规的人来判罪呢?现在杀人犯反而活着,抢劫盗窃的人成了富 翁,所以善良的百姓内心松懈,停止耕种,丧失信心。古时候,君子不接近受过刑的人,受过刑的人 不被当作人,自身受到刑法的制裁,而后代也蒙受耻辱,所以不论贤或不贤的人,都以犯法为耻。现 在品行不好的人因贪利而犯了罪,蒙受刑罚的耻辱,抛弃了礼义,还能长期地苟且偷生。为什么呢? 因为有的人受了宫刑,伤未痊愈,却成为皇帝的宿卫,出入宫殿,还领到俸禄,得到大官的膳食享受, 自己本身尊贵荣耀,妻室儿女也获得富裕的生活。有的人位在卿相之列,虽受刀锯之刑而不见有伤心 的表现,何况普通的百姓呢?哪有什么羞耻!现在废除了仁德教化,而却要求百姓懂得礼义,这是残 害老百姓啊。《春秋》上说:“儿子犯罪,抓他的父亲。臣犯了罪,追究他的国君。这样处理案件的 人错误就太大了。”现在因儿子犯了罪,制裁父亲,因弟弟犯了罪,惩办兄长,亲戚和邻居也都牵连 有罪,好比拔树根连及花和叶子,伤一小指牵连四肢一样。像这样因为一人犯罪而惩办那些无罪的人, 无罪的人就太少了。臧文仲在鲁国执政时,制裁了鲁国的强盗,自以为有功而自夸。子贡就说:“百 姓都要欺骗你了,更何况盗贼呢?”所以做官的不以多惩罚人而高明,医生不以多动针为本领。子产 治理郑国,只处罚二人,杀掉一人,于是出现了道不拾遗的景象,百姓也没有邪念了。所以做官的人 对待百姓就像父母对待自己有病的孩子一样,多多施恩惠罢了。自从施行首匿相坐之法以后,骨肉之 情就没有了,而刑罚和罪名也增多了。父母对于儿子,虽然犯了罪还要替他隐瞒,就是不愿服连坐之

罪罢了。只听说过儿子为父亲隐瞒罪恶,父亲为儿子隐瞒罪恶的事,从来没听说过父子互相连坐的事 情。只听说过兄弟之间不要逼迫太紧,以免互相伤害的事,从来没听说过兄弟互相连坐的道理。只听 说憎恨坏人,只恨坏人本人,痛恨带头作恶的人而惩办那些首恶,从没有听说十家连保、五家相坐。 老子说:“做君主的不贪欲,老百姓自然俭朴,做君主的不好事,百姓自然富裕。”做君主的要像个 做君主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个做臣子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个做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也要像个做 儿子的样子。如果能这样,邻居何必要编为什、伍?而执政的官员又何必责令什、伍相互监督呢?


  御史曰:“夫负千钧之重,以登无极之高,垂峻崖之峭谷,下临不测之 渊,虽有庆忌之捷①,贲、育之勇②,莫不震慑悼栗者③,知坠则身首肝脑 涂山石也。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灼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 其有伤也④。彼以知为非⑤,罪之必加,而戮及父兄,必惧而为善。故立法 制辟⑥,若临百仞之壑,握火蹈刃,则民畏忌,而无敢犯禁矣。慈母有败子, 小不忍也,严家无悍虏,笃责急也⑦。今不立严家之所以制下,而修慈母之 所以败子,则惑矣⑧。

【注释】
①捷,原作“健”,今据张敦仁说校改。庆忌:春秋时吴王僚之子,以勇闻。为公子光勇士要 离所杀。
②贲、育:孟贲、夏育,见《论勇篇》注释。
③震慑悼栗:胆战心惊。
④《淮南子·氾论篇》:“故未尝灼而不敢握火者,见其有所烧也;未尝伤而不敢握刃者,见 其有所害也。”
⑤以,同已。
⑥辟,法律。制辟:也就是立法。
⑦《韩非子·显学篇》:“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 势之可以禁暴,而德 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史记·李斯传》:“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 罚之加焉必也。’”《索隐》:“格,强悍。奴,奴隶也。”笃责:即督责,管教。
⑧《史记·李斯列传》:“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

【译文】
御史说:背着千钧重物,去登极高的山峰,站在悬崖峭壁上,面对看不到底的深渊,虽然有庆 忌那样的敏捷,孟贲、夏育那样的勇敢,也没有不胆战心惊的,因为他们知道如果掉落下去,必然粉 身碎骨,肝脑涂地。所以没有被火烧伤过的人,不敢用手去抓火,因为看到过有被烧伤的。没有被刀 子伤过的人,不敢用手抓刀刃,因为看到过有被割伤的。那些人已经知道做了坏事,一定要受到惩罚, 而且要连累父兄,必然感到害怕因而学好。所以,制订法律,就好似面临百仞深谷,以手去抓火,用 脚去踩刀刃一样,老百姓就会害怕而不敢去犯罪了。慈善的母亲之所以有不成器的儿子,是因为小的 差错总不忍心管教。严厉的家庭中没有蛮横的奴仆,是因为管教得紧。现在如果不提倡像严厉的家庭 那样管制下面人的办法,而去学慈母那样迁就不成器的儿子,那就糊涂了。


  文学曰:纣为炮烙之刑(1),而秦有收帑之法(2)。赵高以峻文决罪于内 (3),百官以峭法断割于外(4)。死者相枕席(5),刑者相望,百姓侧目重足(6), 不寒而栗。《诗》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哀今 之人,胡为虺蜥(7)!”方此之时,岂特冒火蹈刃哉?然父子相背,兄弟相慢 (8),至于骨肉根残,上下相杀。非轻刑而罚不必,令太严而仁恩不施也。故
  
政宽则下亲其上(10),政严则民谋其主(11)。晋厉以幽(12),二世见杀(13)。 恶在峻法之不犯(14),严家之无悍虏也?圣人知之,是以务和而不务威(15)。 故高皇帝约秦苛法(16),以慰怨毒之民(17),而长和睦之心,唯恐刑之重而 德之薄也。是以恩施无穷(18),泽流后世。商鞅、吴起以秦、楚之法为轻而 累之(19),上危其主,下没其身,或非特慈母乎!

【注释】
(1)炮烙之刑:传说是商纣的一种酷刑,将犯人绑在烧红的铜柱上。 (2)帑:古通“孥”(n*),妻和子。《史记·商君传》:“事未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索隐》:“收录其妻子,没为官奴婢。” (3)峻文:苛刻的法律条文。内:指朝廷。 (4)峭法:严厉的法律。外:指各郡县。 (5)枕席,同枕藉,交错地倒或躺在一起。死者相枕席:形容尸体堆积之多。
(6)侧目:不敢正视。重足:叠足而立,不敢前进。形容害怕得很。《汉书·汲黯传》:“今天 下重足而立,仄目而视矣。”颜师古注:“重累其足,言惧甚也。仄,古侧字也。”
(7)这是《诗经·小雅·正月》文。盖:同“盍”,即何的意思。局:曲,弯腰。蹐(j0):小 步,形容走路的人小心。虺(hu0):毒蛇。蜥(x0):蜥蜴,又叫四脚蛇。“虺蜥”,见人躲避,这 里借以形容胆小。
(8)慢:轻侮,冷淡。 (9)“也”字原无,今据《治要》引补。 (10)“其”字据《治要》引补。 (11)“其”字据《治要》引补。
(12)晋厉:即晋厉公,春秋时晋景公子,名寿曼。曾西败秦,南败楚,威震诸侯,后被大夫栾 书和中行偃二人捉捕囚禁而死。幽:囚禁。
(13)二世见杀:指秦二世胡亥被赵高所杀。 (14)恶:同“乌”,疑问词,怎么,哪里。
(15)和,原作知,今据明初本,《治要》引改。下文“长和睦之心”,即承此而言。 (16)约:简化。
(17)“以”字原无,今据《治要》引补。怨毒:怨恨,憎恶。 (18)“恩施”原作“施恩”,今据《治要》引补。 (19)累:增加,加重。

【译文】
文学说:商纣王设有炮烙的刑罚,秦国立有收孥的法律,赵高在朝廷之内以苛刻的法律判决罪 人,百官们在各郡县以严酷的刑法惩治罪犯。死尸纵横,受刑的人一个接着一个,百姓不敢正眼相看, 害怕得连脚都不敢移动,真是不寒而栗。《诗经》上说:“谁说上天很高?人们不敢伸躯。谁说大地 很厚?人们不敢动移。哀叹世上人们,怎能不成蛇蜥!”在那时候,人们怎么敢抓火踩刀刃呢?但是 父子互相背弃,兄弟之间关系冷淡,以至骨肉之间互相残害,上下之间互相残杀。不是刑罚轻和该惩 罚而没有惩罚,而是法令太严不施仁德和恩惠的缘故。所以刑法宽百姓就亲近君主;法律苛刻百姓就 谋害君主。正是因此,晋厉公被囚禁而死,秦二世被杀。怎么说在严峻的刑法之下就没有犯罪的人, 严厉的家庭就没有蛮横的奴仆呢?圣人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致力于教化,而不用刑罚威胁。过去高祖 简化了秦国的苛刻刑法,安慰那些怨恨秦朝的百姓,培养大家与朝廷和睦的感情,唯恐刑罚太重而恩 德太薄。所以恩德无穷,流传后代。商鞅、吴起认为秦国和楚国的刑法太轻,而加重了刑法,结果不 仅害了他的君主,把自己的性命也断送了。或许不只是慈母不教育孩子而造成的后果吧!

诏圣第五十八

  【题解】“诏圣”目录原误作“诸圣”,今据本篇改正。诏,告。“诏圣”,就是告以所谓 圣人之道的意思。本篇继续就“礼治”和“法治”的问题进行辩论。文学美化“成、康之世,赏无所 施,刑无所加”,胡说什么“闻礼义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兴也”。认为“反古而悖民心”, 必然导致“罢民不畏刑法”,“匹夫奔万乘”的所谓严重后果,坚持“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 逾”主张。御史在驳斥文学时提出“衣弊而革才(裁),法弊而更制”的变革主张,从“时世不同, 轻重之务异”的历史进化观点出发,认为“礼让不足禁邪,而刑法可以止暴”,强调执行法治,“故 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


  御史曰:夏后氏不倍言①,殷誓,周盟,德信弥衰②。无文、武之人, 欲修其法,此殷、周之所失势,而见夺于诸侯也。故衣弊而革才③,法弊而 更制。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切之令④,权也,非拨乱反正之 常也⑤。其后,法稍犯,不正于理。故奸萌而《甫刑》作⑥,王道衰而《诗》 刺彰,诸侯暴而《春秋》讥⑦。夫少目之网不可以得鱼,三章之法不可以为 治。故令不得不加,法不得不多。唐、虞画衣冠非阿⑧,汤、武刻肌肤非故
⑨,时世不同,轻重之务异也。
【注释】
①“倍”原作“信”,形近而误,今改。本书《世务篇》:“宋襄公信楚而不备。”今本“信” 误作“倍”,这是本书二字互误之证。《淮南子·氾论篇》:“夏后氏不负言,殷人誓,周人盟。” 即此文所本。负,古音与“背”、“倍”同。
②弥:更加。
③才:通裁。
④一切,原作一卒,正嘉本、撄宁斋抄本,太玄书室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百 家类纂》、《百子类函》作“三章”。卢文弨曰:“《大典》亦作‘一卒’,未详”。案当作“一切”, 音相近之误,今改。以其为“一切之令”,故云“权也”。《复古篇》:“扇水都尉所言,当时之权, 一切之术也。”用法与此相似。凡权时设置之令、之法、之制,皆可谓之一切之令,一切之法,一切 之制。《汉书·贡禹传》:“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辟地广境数千里,自见功大威行,遂从耆欲, 用度不足,乃行壹切之变。”王先谦《补注》曰:“谓权时之变法。”又《王莽传》下:“又下书曰: “惟设此壹切之法以来,常安六乡,巨邑之都,枹鼓稀鸣,盗贼衰少??今复壹切行此令,尽二年止 之,以全元元,救愚奸。”《文选》曹子建《求通亲亲表》:“今臣以一切之制,永无朝觐之望。”
《集注》:“李善曰:‘《汉书音义》曰:一切,权时也。’《钞》曰:‘一者,非久长合于古法, 一时间权□□。’”《文献通考·自序》:“杂征敛者,??皆衰世一切之法也。”诸用“一切”字, 义与此同。汉高帝约法三章,至文、景之世。
⑤拨乱反正:治理乱世,使其复归于正。《公羊传·哀公十四年》:“拨乱世,反诸正,莫近 诸《春秋》,即此文所本。
⑥甫刑,即《吕刑》、《尚书》篇名,周穆王巨吕侯所作,主要阐明刑法,故称《吕刑》。后 吕侯子孙改封于甫,故又以其子孙之国号称为《甫刑》。见《尚书·吕刑》序传及疏。
⑦《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义与此同。
⑧唐、虞画衣冠:传说唐尧、虞舜时人犯了法,只在衣帽上写字或画图以示惩罚。阿:偏袒。
⑨刻肌肤:指肉刑。非故:并非主观故意如此。
【译文】
御史说:夏朝人从不违背诺言,商朝人只相信誓言,到了周朝惟有订立盟约才能取信,原来的 道德信义逐渐衰落。没有像周文王、周武王那时的人,却要推行他们那时的法律,这就是殷、周失去

权势,而被诸侯夺去天下的原因。所以衣服不合适了,就要改裁新衣,法制有了毛病,就要进行变法。 高祖刚平定天下时,发号施令,施以恩德,实行一切之令,这是权宜之计,不是治乱归正的典法。后 来,犯法的逐渐多了,讼事不能得到正确治理。所以,随着奸伪的事情不断出现,就有《甫刑》产生, 随着王道衰落就有《诗经》中的讽刺诗出现,由于诸侯暴乱才出现《春秋》的指责。鱼网的网眼不密, 就无法捕到更多的鱼,只有约法三章,不可能治理国家。所以法令不得不增加,法律条文不得不增多。 尧舜时画衣冠作为刑罚,并不是袒护罪犯,汤、武时用肉刑也不是故意严惩犯人,因为时代不同了, 刑罚的轻重也就不一样了。


  文学曰:民之仰法(1),犹鱼之仰水。水清则静,浊则扰。扰则不安其居, 静则乐其业。乐其业则富,富则仁生,赡则争止(2)。是以成、康之世,赏无 所施,法无所加。非可刑而不刑,民莫犯禁也;非可赏而不赏,民莫不仁也。 若斯,则吏何事而理?今之治民者,若拙御之御马也(3),行则顿之,止则击 之。身创于箠,吻伤于衔(4),求其无失,何可得乎?乾谿之役土崩(5),梁 氏内溃(6),严刑不能禁(7),峻法不能止(8)。故罢马不畏鞭箠(9),罢民不 畏刑法。虽曾而累之(10),其亡益乎(11)!
【注释】
(1)仰:依赖。 (2)“赡”原作“澹”,《治要》作“赡”,今据改正。本书《授时篇》:“富则仁生,赡则争
止。”字正作“赡”。赡:满足的意思。 (3)若拙御之御马也,原作若拙御马,今据《治要》改。《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巨颂》:
‘庸人之御驽马,亦伤吻敝策,而不进于行,匈喘肤汗,人极马倦。”王褒所谓“庸人”,即此文“拙 御”之意。
(4)吻:嘴角。 (5)乾谿:春秋时楚国地名,在今安徽省毫县东南。《淮南子·泰族篇》:“楚灵王作章华之台,
发乾谿之役,外内骚动,百姓罢敝,弃疾乘民之怨而立公子比,百姓放臂而去之,饿于乾谿,食莽饮 水,枕块而死。”
(6)梁:春秋时国名,在今陕西省韩城市南。氏:古代帝王对贵族的称呼。如夏后氏、范中行氏 等。《左传·僖公十九年》:“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处。民罢而弗堪,则曰:‘某寇将至。’ 乃沟公宫,曰:‘秦将袭我。’民惧而溃,秦遂灭梁。”
(7)“严刑”二字原无,据郭沫若校补。案后文“严刑峻法”即承此而言,下既云“峻法不能止”, 则上必是“严刑不能禁”,郭补“严刑”二字是。
(8)“能”字原阙,今据卢文弨校补。 (9)罢(pi):同“疲”,困倦已极。 (10)曾:同“增”
(11)亡:同“无”。

【译文】
文学说:老百姓依赖法律,就像鱼依赖水一样。水清,就生活得安静,水混,就要受到惊扰。 同样,社会秩序混乱,百姓就不能安居,社会稳定,百姓就安居乐业。安居乐业就富裕,富裕了就会 讲仁义,人们的欲望满足了就会停止争夺。所以,周朝成、康时代,没有什么赏赐,也没有什么刑罚 施加。并不是应当判刑的没有判刑,而是百姓没有犯法的;也不是应当奖赏的没有奖赏,而是百姓没 有不讲仁义的。如果像这样,则官吏还有什么事情可干呢?今天的官吏,像一个愚蠢的赶车人驾驭马 车一样,马在行走,却要它停下,马停下了又要鞭打它。马身上被鞭子打伤,嘴角被马嚼子勒破,还 要求它不出错,怎么可能呢?楚灵王因修建乾谿之台,使国家土崩瓦解;梁国内部自行崩溃,严刑峻

法也不能制止。疲乏的马不怕鞭打,累垮了的人不怕刑罚,即使加重刑罚来束缚他们,对于挽救国家 的灭亡又有什么益处呢?


  御史曰:严墙三刃①,楼季难之;山高于云,牧竖登之②。故峻则楼季 难三刃③,陵夷则牧竖易山巅④。夫铄金在炉⑤,庄■不顾;钱刀在路,匹 妇掇之⑥。非匹归贪而庄■廉也,轻重之制异,而利害之分明也。故法令可 仰而不可逾,可临而不可入。《诗》云:“不可暴虎,不敢冯河⑦。”为其 无益也。鲁好礼而有季、孟之难⑧。燕哙好让而有子之之乱⑨。礼让不足禁 邪,而刑法可以止暴。明君据法,故能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

【注释】
①严墙:即岩墙,也就是高峻的墙。说本陈遵默。刃,同仞,见《复古篇》注释。
②牧竖:牧童。
③“季”下原脱“难”字,今据明初本,撄宁斋抄本,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补。杨沂 孙曰:“‘季’下当有‘难’字。
④陵夷:山坡缓平。上述这段文字又分见《荀子·宥坐篇》、《韩非子·五蠹篇》、《史记·李 斯传》,而字句各有不同。盖法家学派通用理论。
⑤铄(shu^:)熔化。
⑥掇:拾取。这段话也分见于《韩非子·五蠹篇》和《吏记·李斯传》,字句不同,而意义则 完全一样。
⑦《诗经·小雅·小■》文。原文“可”作“敢”。暴:空手搏斗。冯:同“凭”。冯河,徒 涉,无舟而渡。
⑧《孟子·告子下》:“鲁缪公之时,公仪子为政,子柳、子思为臣,鲁之削也滋甚。”《淮 南子·齐俗篇》:“鲁国服儒者之礼,行孔子之术,地削名卑,不能亲近来远。??鲁治礼而削,知 礼而不知体也。”
⑨燕王哙让国于子之一事,详见《史记·燕召公世家》。

【译文】
御史说:两丈多高的高峻的墙,善于登高的楼季也难上去;高耸入云的山峰,牧童却能爬上去。 所以,笔直高墙虽然只有两丈多高,楼季也觉得为难,山路平缓,牧童就能轻易地爬上山顶。炉内熔 化的金子,连庄■也都不顾;而钱币扔在路上,一般妇女也会拾取。这不是妇女贪财而庄■廉洁,而 是法律轻重不同,而利害分明啊。所以法律可以依赖而不可违反,可以遵循而不可以触犯。《诗经》 上说:“不可赤手斗虎,不敢无舟渡河。”因为这样没有处好。鲁国崇尚礼义,却有季孙、孟孙等三 分公室的事变,燕王哙好礼让,却发生了子之之乱。所以礼让不足以禁止邪恶,而刑法却能制止暴乱。 圣明的君主凭借法治,才能长期统治众民,永久地保住政权。


  文学曰:古者,明其仁义之誓,使民不逾(1);不教而杀,是虐民也(2)。 与其刑不可逾,不若义之不可逾也。闻礼义行而刑罚中,未闻刑罚行而孝悌 兴也。高墙狭基,不可立也(3),严刑峻法(4),不可久也。二世信赵高之计, 渫笃责而任诛断(5),刑者半道,死者日积。杀民多者为患,厉民悉者为能(6)。 百姓不胜其求,黔首不胜其刑(7),海内同忧而俱不聊生。故过任之事(8), 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君不得于臣。死不再生,穷鼠啮狸(9),匹夫奔万乘 (10),舍人折弓(11),陈胜、吴广是也。当此之时,天下俱起(12),四面而 攻秦(13),闻不一期而社稷为墟,恶在其能长制群下(14),而久守其国也?
  
御史默然不对。

【注释】
(1)使民不逾;不教而杀,是虐民也,原作使民不逾上乎(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作“乎 上”。)刑之不教而杀是以虐也,今据《治要》改。《百家类纂》、《百子类函》改作“使民不逾, 逾则刑之,不教而杀,是以虐也”。
(2)《论语·尧曰篇》:“不教而杀谓之虐。”虐:残害。 (3)也,原作矣,今据《治要》改。《韩诗外传》二:“高墙丰上激下,未必崩也,降雨兴,流
潦至,则崩必先矣。”又见《说苑·建本篇》。 (4)严刑峻法,原作严法峻刑,今据《治要》引改。陈遵默曰:“按上文‘峻法不能止’即此所
出。”
(5)《治要》“渫”作“深”;“笃”作“督”。笃,“督”古字通。“渫”字不误,“渫”有 繁重意。《吕氏春秋·观表篇》:“今侯渫我而不辞。”高诱注:“重过为渫过。”《史记·匈奴传》: “今闻渫恶民,贪降其进取之利。”渫恶,谓常常作恶。渫字义与此同。《淮南子·本经篇》:“积 牒施石以纯修碕。”高注:“牒,累也。”《后汉书·王符传》注:“牒即今叠布也。《史记·张释 之传》:“谍谍多言。”《索隐》:“谍音牒。”《汉书·张释之传》作“喋喋多言。”《方言》三、
《广雅·释诂》俱云:“叶,聚也。”《广雅·释诂》:“揲,积也。”则凡从叶得声之字,都有累 积,重叠之意,亦可为证。
(6)《孟子·滕文公上》:“则是厉民而以自养也。”赵岐注:“是为厉病其民以自奉养。”即 此文所本。 厉:虐害。 悉:全,尽。
(7)黔(qian):黑色。秦始皇更名老百姓为黔首,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8)任,原作往,今据《治要》、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校改。《战国策·秦策下》:“故
过任之事,父不得于子;无已之求,君不得于臣。”即此文所本,过任,超过了自己的能力。 (9)狸:即狸猫。
(10)奔:投向,顶头而上,犹言拼命。万乘:谓天子。 (11)舍人:官名。战国秦汉时王公贵官家都有舍人,和门客一样,如李斯为吕不韦舍人,就是
一例。舍人折弓事,《吕氏春秋·适威篇》:“子阳极也,好严,有过而折弓者,恐必死,遂应猘狗 而弑子阳。”又见《淮南子·氾论篇》。
(12)天下俱起,原作天下期俱起,“期”字涉文“一期”而衍,今删。 (13)四面,原作方面,四字草书与方字形近而误,今改。《汉书·贾山传》:“天下四面而攻
之。”又《董仲舒传》:“天子大夫者,下民之所视效,远方之所四面而内望也。”又《严助传》: “一方有急,四面皆从。”皆作“四面”之证。
(14)“长”字原脱,今据《治要》补。案此承上文“故长制群下,而久守其国也”而反法之, “治要”是。

【译文】
文学说:古时候,以仁义约束百姓,使百姓不违犯礼义;如果不进行教育而犯罪就杀,就是残 害百姓。与其制订刑法使百姓不敢触犯,不如提倡礼义使百姓不敢违反。只听说推行礼义,刑罚就能 运用得恰当,没有所说过施行刑罚,孝悌之风就能兴起的。在狭窄的地基上建筑高墙,是不能建成的。 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是不能长久的。秦二世听信赵高的计谋,用繁重的刑罚任意杀人,路上行人一 半是囚徒,被处死的人日益增多。官吏以多杀百姓为忠,以欺凌搜刮百姓为能。百姓(豪民)受不了 他们的苛求,平民受不了他们的刑罚,使天下的人忧愁而无法生活。所以父亲不能要求儿子做他办不 到的事情;君主不能对臣子提出无止境的要求。如果到了死不复生的地步,被逼得走投无路的老鼠也 敢于咬狸猫,普通老百姓也敢和天子拼命,舍人也敢杀主人,陈胜、吴广就是这样的。在那个时候,

天下的人同时起来,从四面攻打秦朝,听说不到一年的时间,秦国就灭亡了,哪里还能长期统治民众 而永久保住政权呢?
御史默然不答。


  大夫曰:瞽师不知白黑而善闻言①,儒者不知治世而善訾议②。夫善言 天者合之人,善言古者考之今③。令何为施?法何为加?汤、武全肌肤而殷、 周治,秦国用之,法弊而犯,二尺四寸之律④,古今一也,或以治,或以乱。
《春秋》原罪⑤,《甫刑》制狱⑥。今愿闻治乱之本,周、秦所以然乎?

【注释】
①瞽(g()师:古时乐人都让瞎子充当,故称瞽师。
②訾(z9):诽谤,诋毁。
③《黄帝内经·素问》:“善言古者合于今,善言天者合于人。”《荀子·性恶篇》:“故善 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陆贾《新语·术事篇》:“善言古者,合之于今, 能言远者,考之于近。”《汉书·董仲舒传》:“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 这一定是古时通行谚语,故各家都喜欢引用它。
④二尺四寸:指写律的竹简长度。《汉书·杜周传》叫“三尺法”,《朱博传》叫“三尺律”。
《隋书·刑法志》也有“三尺律令”的话。但《后汉书·曹褒传》则云:“褒撰次礼制,写以二尺四 寸简。”又《周磐传》亦云:“编二尺四寸简,写《尧典》一篇。”“二尺四寸”当是实际长度,“三 尺”乃举成数而言。故所言不同。
⑤原罪:根据动机好坏来定罪,即《刑德篇》“论心定罪”之意。《汉书·薛宣传》:《春秋》 之意,原心定罪。”又《王嘉传》:“圣王断狱,必先原心定罪,探意立情。”义与此同。
⑥制狱:哀怜折狱,即怜悯受刑的人。
【译文】
大夫说:瞎眼的乐师不知黑白,但善于辨别声音;儒生们不懂得治理国家的道理,却诽谤朝廷。 善于谈论天理的人应能合乎人间的事情,善于谈论古代的人应能考察现今的实际。政令为什么要施行? 法律怎样算增加呢?商汤王、周武王施行肉刑而国家得到治理,秦朝使用周朝的方法而有人就犯法。 就制定法律来说,古今是一样的,有的治理好了,有的却乱了。《春秋》主张按动机来定罪,《甫刑》 上怜悯罪人。现在愿听听治和乱的根本原因,周、秦为什么不同呢?


  文学曰:春夏生长,圣人象而为令①。秋冬杀藏②,圣人则而为法。故 令者教也,所以导民人;法者刑法也,所以禁强暴也。二者治乱之具,存亡 之效也,在上所任。汤、武经礼、义③,明好恶,以道其民④,刑罪未有所 加,而民自行义,殷、周所以治也。上无德教,下无法则,任刑必诛,剔鼻 盈蔂⑤,断足盈车,举河以西,不足以受天下之徒,终而以亡者,秦王也。 非二尺四寸之律异,所以反古而悖民心也⑥。

【注释】
①象:依照,效法。
②杀藏:肃杀,收藏。
③经礼义:以礼义为治理国家的纲领。
④道:同“导”,开导。
⑤蔂(lei):盛土的竹笼。
⑥悖(b8i):背离,违背。

【译文】
文学说:春夏万物生长,圣人效法这种现象制定政令。秋冬万物肃杀收藏,圣人模仿它施行法 律。所以政令就是教化,用以引导百姓;法律就是刑罚,用以禁止强暴。二者是治理国家的工具,有 使国家存亡的效果,但在于朝廷如何使用它。商汤王、周武王以礼义为治理国家的纲领,分明善恶, 以开导百姓,没有施加什么刑罚,而百姓都自觉地按照礼义去做,这就是殷、周治理得好的缘故。上 边不用仁德教化,下边没有法则,滥用刑罚,厉行诛杀,割下的鼻子装满了土筐,砍下的脚装满了车, 以至黄河以西的地方都不够容纳天下的犯人,终于导致国家灭亡,秦始皇就是这样的。不是法律不一 样,而是所作所为违反了古人的作法,背离了人心。

大论第五十九

  【题解】“大论”,即《盐铁论》的大概,犹如其他书籍末尾的“要略”的意思。本篇是全 书的总结。大夫除强调法治以外,还对儒家学派的老祖宗孔丘加以揭露和批判,而文学则为孔子辩护。


  大夫曰:呻吟槁简①,诵死人之语,则有司不以文学②。文学知狱之在 廷后而不知其事③,闻其事而不知其务。夫治民者,若大匠之斫,斧斤而行 之,中绳则止④。杜大夫、王中尉之等⑤,绳之以法,断之以刑,然后寇业 奸禁。故射者因槷⑥,治者因法。虞、夏以文⑦,殷、周以武,异时各有所 施。今欲以敦朴之时,治抚弊之民⑧,是犹迁延而拯溺⑨,揖让而救火也⑩。

【注释】
①呻吟:哼哼,口中发出声音。槁简:干枯的竹简。指陈旧的古书。
②以:古通“似”。
③廷:古时官吏办理政事的处所。
④中绳:正对上绳墨的界限,即符合标准的意思
⑤杜大夫、王中尉:即杜周、王温舒,见《刺复篇》注释。
⑥槷(ni8):原作势,今据陈遵默说校改。槷即“臬”之假借字。臬,箭靶子。
⑦文:指禅让。
⑧抚(wan)弊:这里有狡诈的意思。
⑨迁延:却退,拖延。
⑩揖:旧时拱手礼,作揖。

【译文】
大夫说:抱着古书哼哼唧唧,背诵死人的语言,在这方面,朝廷官吏是不如你们文学的。你们 文学只知道牢狱在朝廷后边,但却不知里边的事情,就是听说了里边的事,也不知怎样办好。治理民 事,就像木匠用斧头砍削木材,符合标准就算可以。杜周、王温舒等人用法律制裁坏人,判刑定罪, 这样以后才使得强盗、坏人的作案被禁止。所以射箭要根据箭靶子,治理国家要依靠法律。舜、禹是 以文德禅让君位,商、周是以武力夺取天下,时代不同就各有一套治国的措施和办法。想用敦厚朴实 时代的办法,来治理今天那些狡诈的坏人,就像是慢腾腾地去拯救淹没的人,互相谦让去救火。


  文学曰:文王兴而民好善,幽、厉兴而民好暴①,非性之殊,风俗使然 也。故商、周之所以昌,桀、纣之所以亡也,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②, 桀、纣非得跖、■之民以乱也,故治乱不在于民。孔子曰:“所讼吾犹人也, 必也使无讼乎③!”无讼者难④,讼而听之易。夫不治其本而事其末,古之 所谓愚,今之所谓智。以箠楚正乱⑤,以刀笔正文⑥,古之所谓贼,今之所 谓贤也。

【注释】
①《孟子·告子上》:“是故文、武兴则民好善,幽、厉兴则民好暴。”幽:周幽王、周厉王 的孙子。厉:周厉王,周宣王子。
②伯夷之民:指所谓讲廉洁的人。
③这是《论语·颜渊篇》文。
④“无”字原无,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补。

⑤箠楚:古代一种杖刑。
⑥刀笔:古时用笔把字写在竹木简上,有误时,以刀削之,用笔重写。汉时萧何、曹参皆为秦 刀笔吏。见《汉书·萧何传》。

【译文】
文学说:周文王时,人们就很善良,周幽王、周厉王时,人们就很凶暴,这并不是人的本性不 同,而是由于社会的风俗所造成的。所以商朝和周朝之所以昌盛,夏桀和商纣之所以灭亡,并不是商 汤王、周武得了像伯夷那样廉洁的百姓,国家才治理得好;夏桀、商纣也并不是因为得了像柳下跖、 庄跖■那样不守本分的人,国家才衰败混乱。所以国家的兴盛和衰败并不在于百姓。孔子说过:“审 理诉讼案件,我和别人差不多,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没有人打官司才好。”要想不发生案件难,而审 理案件却是容易的。不从根本上推行仁义给以引导,而总是在事件发生后才用刑法去制裁,古时认为 这是愚蠢的,而今天却以为是明智的。以刑杖来制止社会混乱,用严法来代替仁义,古时认为这是奸 臣,而今天却当作贤者。


  大夫曰:俗非唐、虞之时,而世非许由之民①,而欲废法以治,是犹不 用隐括斧斤②,欲挠曲直枉也。故为治者不待自善之民,为轮者不待自由之 木。往者,应少、伯正之属溃梁、楚,昆卢、徐谷之徒乱齐、赵、山东③, 关内暴徒,保人阻险④。当此之时,不任斤斧⑤,折之以武,而乃始设礼修 文,有似穷医⑥,欲以短针而攻疽,孔丘以礼说跖也⑦。
【注释】
①许由:传说中的上古高士,尧以天下让之,不受,逃隐于中岳颍水之阳箕山之下。死后,葬 于箕山。见《史记·伯夷列传·正义》。
②隐括,见《申韩篇》注释。
③据《史记·酷吏列传》记载,“应少”为“杜少”,“伯正”为“伯政”(《汉书》作“百 政”),“昆卢”为“坚卢”,“徐谷”为“徐勃”。他们都是西汉中期的农民起义领袖,曾领导农 民攻取县城,夺取兵器,释放囚徒,捆绑郡县太守、都尉,杀享有二千石俸禄的官吏等。
④保人阻险:就是《史记·酷吏列传》所谓“聚党阻山川”的意思。保,依。阻,恃。
⑤斤斧:这里借喻刑罚。
⑥穷医:无能的医生。
⑦孔丘以礼说跖事,见《庄子·盗跖篇》。

【译文】
大夫说:现在的风俗不是尧舜时的风俗,世上也不都是像许由那样的百姓,而你们却想废除法 律来治理国家,就犹如不用矫正曲木的工具和斧头,就想矫直弯曲了的木头一样。所以,治理国家的 人,并不期待天生善良的百姓;做车轮的,也并不等待天然的曲木。从前,杜少、伯正一伙人在梁、 楚一带造反,昆卢、徐勃一伙人在齐、赵、华山以东作乱,关内的暴徒,聚众把守险阻要道。在这种 情况下,不使用刑罚,用武力镇压他们,而去修礼义,施仁德,那就犹如无能的医生,妄想用很短的 针去医治皮肤深处的毒疮,好像孔丘用礼义来说服柳下跖那样不可行。


  文学曰:残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残贼民人而欲治者①,非良吏 也。故公输子因木之宜,圣人不费民之性②。是以斧斤简用,刑罚不任,政 立而化成。扁鹊攻于凑理③,绝邪气故痈疽不得成形。圣人从事于未然④, 故乱原无由生⑤。是以砭石藏而不施⑥,法令设而不用。断已然,凿已发者, 凡人也。治未形,睹未萌者,君子也。
  

【注释】
①残贼:残杀,伤害。
②费:通“拂”,违背。
③扁鹊,见《轻重篇》注释。凑理:即腠理,经络的脉理。
④未然:事变未发生以前。
⑤原:根源。
⑥砭(bian)石:古代治病用的石针。

【译文】
文学说:糟踏木材而建筑房屋的,不是好木匠。靠残杀百姓来治理国家的,不是好官吏。所以, 鲁班因木制器,圣人不干违背人性的事情。因此,好木匠少用斧头,好官吏不使用刑罚,政令制定后 教化随之而成。扁鹊针刺穴位,除掉病根,所以毒疮就不易形成。圣人处理事情,总是在事变未发生 以前,所以混乱的根源也就不会产生。这样,治病的石针就可以收藏起来,法令虽然设立而可以不用。 只会处理已经发生的案件,挖除已暴露的坏人,这种人只是普通的人。在问题还未形成就能及时处置, 事变还没有发生就能看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君子。


  大夫曰:文学所以称圣知者,孔子也,治鲁不遂,见逐于齐,不用于卫, 遇围于匡,困于陈、蔡①。夫知时不用犹说,强也;知困而不能已,贪也; 不知见欺而往,愚也;困辱不能死,耻也。若此四者,庸民之所不为也,何 况君子乎!商君以景监见②,应侯以王稽进③。故士应士,女因媒。至其亲 显,非媒士之力。孔子不以因进见而能往者④,非贤士才女也。

【注释】
①治鲁不遂:指孔子在鲁做官,很不得意。见逐于齐:指齐景公欲以尼溪封孔丘,为晏婴所阻, 将其驱逐。不用于卫:指卫灵公不用孔子。遇围于匡:指孔子过匡时,被匡人误认为是对他们作过恶 的阳虎,把他包围起来。困于陈蔡:指孔子在陈绝粮。以上各事都见《史记·孔子世家》。
②商君以景监见:商鞅刚到秦国,靠秦孝公的宠臣景监的推荐,才见到秦孝公。见《史记·商 君传》。
③应侯以王稽进:应侯,即范雎,战国时魏人。初事魏中大夫须贾,因事被笞逐,更姓名曰张 禄。得郑安平之介绍,结识了秦昭王侍者王稽。王稽载之入秦,荐之于昭王。睢因说昭王以远交近政 之策,拜客卿。后为相,封于应,故曰“应侯”。见《史记·范雎列传》。
④此句原作“孔子曰进见而不以能往者”,义不可通。盖传抄者涉上文有“孔子曰”因改“因” 为“曰”,又移“不以”二字于后也。今辄定为“孔子不以因进见而能往者”。此谓孔子周游列国, 不以因进见,如士因士,女因媒,然而能往者,非贤士才女也。这是桑弘羊讥刺孔丘之语。

【译文】
大夫说:你们文学所称颂的先知先觉的圣人就是孔丘,孔丘想治理鲁国,失败了;跑到齐国, 被赶走了;到了卫国,人家不用他;路过匡地,被匡人包围起来;走到陈国、蔡国之间,被当地人民 围困起来,断了粮食。孔丘明知他的那套行不通,还要到处游说,这是顽固;明知到处碰壁,还不死 心,这是贪婪;不知被人瞧不起而四处奔波,这是愚蠢;走投无路,遭人侮辱,还想苟活下去,这是 卑鄙无耻。“强”、“贪”、“愚”、“耻”这四样,一般老百姓都不去做,更何况君子呢!商鞅通 过景监的介绍(得到孝公的重用),范睢被王稽推荐(当了秦国的丞相)。所以士人通过别人的推荐 才被录用,少女靠媒人的介绍才出嫁。然而,要想受到宠爱和当上高官,却不只是只靠推荐或介绍人

的力量了。孔子没人推荐或介绍,不像士人通过别人推荐才被录用,少女靠媒人介绍才出嫁那样,然 而他却周游列国,到处游说,可见他并不像贤士和才女那样有自己的才能啊!


  文学曰:孔子生于乱世,思尧、舜之道,东西南北,灼头濡足(1),庶几 世主之悟(2)。悠悠者皆是(3),君闇(4),大夫妒,孰合有媒?是以嫫母饰姿 而矜夸(5),西子彷徨而无家(6)。非不知穷厄而不见用(7),悼痛天下之祸, 犹慈母之伏死子也,知其不可如何,然恶已(8)。故适齐,景公欺之,适卫, 灵公围,阳虎谤之,桓魋害之(9)。夫欺害圣人者,愚惑也!伤毁圣人者,狂 狡也。”狡惑之人(10),非人也。夫何耻之有!孟子曰:“观近臣者以所为 主,观远臣者以其所主(11)。”使圣人伪容苟合,不论行择友,则何以为孔 子也!

【注释】 (1)灼头濡(r*)足:烧着头,湿了足。这里指头顶烈日,跋山涉水。 (2)庶几:副词,表示希望和可能。
(3)《史记·孔子世家》:“桀溺曰:‘悠悠者无下皆是也,而谁以易之?”悠悠,众多的样子。
《论语·微子篇》“悠悠”作“滔滔”。 (4)闇:同“暗”,糊涂,昏愦。
(5)嫫母,见《殊路篇》注释。矜夸,原作夸矜,卢文弨曰:“‘夸矜’当‘矜夸’。”案:张 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正作“矜夸”,今据乙正。 矜夸,骄傲自夸。
(6)西子,即西施,见《殊路篇》注释。 (7)穷厄:困窘。 (8)恶:同“乌”,疑问词,怎么,哪里。
(9)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适卫”以下作“适卫,灵公简之,适陈,匡人围之,适蔡, 桓魋害之,适楚,子西谤之。”
(10)“惑”上原无“狡”字,今据张之象本、沈延铨本,金蟠本订补。张敦仁曰:“按‘惑’ 字当衍。‘之人’者,此人也。张之象本‘惑’上添‘狡’字,非。”
(11)语见《孟子·万章上》。

【译文】
文学说:孔子生在乱世,思念尧、舜之道,头顶烈日,跋山涉水,东西南北,四处奔走游说, 希望当代国君醒悟。然而到处都是糊涂的君主和嫉妒他的朝臣大夫,谁会给他当介绍人呢?因此丑妇 装扮起来而骄傲自夸,而西施却往来徘徊,无处安身。并不是孔子不知道困窘和不会被录用,而是他 哀伤天下正在遭受祸殃,犹如慈母伏在死了的儿子身上一样,明知那是无可奈何,然而怎么能止而不 为呢?所以,孔子到了齐国,景公欺骗他;跑到卫国,灵公使人围攻他,阳虎奚落地,桓魋要杀害他, 欺骗陷害圣人的人,是愚蠢无知;伤害圣人的人,是疯狂诡诈。诡诈和无知的人都不能算作人。孔子 又有什么耻辱呢?孟子说:“观察在国君身边的臣子,要看他接待的是什么人,观察远方来的臣子, 要看他被什么人所接待。”假如圣人表面伪装得好看,苟且迎合别人,不根据品行去选择朋友,那么 又怎么能成为孔子呢!


大夫抚然内惭①,四据而不言②。 当此之时,顺风承意之士如编③,口张而不歙④,舌举而不下⑤,闇然
而怀重负而见责⑥。 大夫曰:诺,胶车倏逢雨⑦,请与诸生解。


【注释】
①抚然:失望的样子。
②四据:手和足都据在地上,这里的四据,是谓以手据地,所以示敬,是当时的礼貌。
③如编:像编成一排似的。
④歙(x9):收敛,闭合。
⑤舌举,原作举舌,今据上句文例乙正。《庄子·秋水篇》:“公孙龙口呿,而不合,舌举而 不下。”《韩诗外传》四:“口张而不掩,舌举而不下。”义与此同,都作“舌举”,亦可为证。
⑥闇然:即黯然,无精打采。 而,与“如”通。
⑦倏原作“修”,今据撄宁斋抄本及张敦仁说校改。倏(sh&):突然。

【译文】
大夫心里感到失望和惭愧,以手据地,沉默不语。 这个时候,那些看风使舵、阿谀奉承大夫的人,像编成排一样似的,口张而不合,舌头抬起来
而放不下,个个无精打采,如同受到别人谴责有什么重大负担一样。 大夫说:好啦,胶合的车子,突然遇上了雨,请大家解散吧。

杂论第六十

  【题解】本篇是桓宽说明自己编述此书的原因和对辩论的看法。犹如今人所写的“编后记” 或“后序”。桓宽的倾向性是很鲜明的。他对贤良、文学倍加赞赏,说他们“智者赞其虑,仁者明其 施,勇者见其断,辩者陈其词”,赞扬他们“直而不徼,切而不■”,是“弘博君子”。他对桑弘羊 虽然也说了“可谓博物通士”的话,但从总的态度来看,他是反对桑弘羊的。他攻击桑弘羊“不引准 绳以道化下,放于利末,不师始古”,只知“务畜利长威”,“而不知德广可以附远”,嘲笑桑弘羊 “处非其位,行非其道,果殒其性,以及厥宗”。桓宽对车丞相也是不满意的,至于对丞相史和御史, 当然更不在话下了。


  客曰(1):余睹盐,铁之义(2),观乎公卿、文学、贤良之论,意指殊路, 各有所出,或上仁义(3),或务权利。异哉吾所闻。周、秦粲然(4),皆有天 下而南面焉,然安危长久殊世。汝南朱子伯为予言(5),当此之时,豪俊并进, 四方辐凑(6)。贤良茂陵唐生(7)、文学鲁万生之伦六十余人(8),咸聚阙庭 (9),舒六艺之风(10),论太平之原(11)。智者赞其虑,仁者明其施,勇者见 其断,辩者陈其词。訚訚焉(12),侃侃焉(13),虽未能详备,斯可略观矣。 然蔽于云雾,终废而不行,悲夫!公卿知任武可以辟地,而不知广德可以附 远(14);知权利可以广用,而不知稼穑可以富国也。近者亲附,远者说德, 则何为而不成,何求而不得?不出于斯路,而务畜利长威,岂不谬哉!中山 刘子雍言王道(15),矫当世(16),复诸正,务在乎反本。直而不徼(17),切 而不徼(18),斌斌然可谓弘博君子矣(19)。九江祝生奋由路之意(20),推史 鱼之节(21),发愤懑(22),刺讥公卿,介然直而不挠(23),可谓不畏强御矣 (24)。桑大夫据当世,合时变,推道术,尚权利,辟略小辩,虽非正略,然 巨儒宿学恧然,不能自解(25),可谓博物通士矣。然摄卿相之位,不引准绳, 以道化下,放于利末(26),不师始古。《易》曰:“焚如弃如(27),”处非 其位,行非其道,果陨其性(28),以及厥宗(29)。车丞相即周、吕之列(30), 当轴处中,括囊不言(31)。彼哉!彼哉(32)!若夫群丞相、御史(33),不能 正议以辅宰相,成同类,长同行,阿意苟合,以说其上(34),斗筲之人,道 谀之徒,何足算哉(35)!

【注释】 (1)客:本书编者桓宽的自称。因本书以大夫和贤良、文学为主,故编者自称为客。 (2)义:同“议”。
(3)上:同“尚”。 (4)粲然:灿烂。这里指兴盛。
(5)汝南:汉代郡名。治平舆,今河南省汝南县东南。朱子伯:《汉书》作“朱生”,参加盐、 铁会议的贤良文学之一,生平事迹未详。
(6)辐凑:即辐辏,车轮的辐条聚集到车毂的中心,比喻人才聚集。 (7)茂陵:汉代县名,在今陕西省兴平县东北,原叫“茂乡”,后因汉武帝葬于此,改为“茂陵”。
唐生:参加盐、铁会议的姓唐的儒生,生平事迹未详。 (8)鲁:秦代薛郡地,汉代为鲁国,有今山东省西南部及江苏省东北部地,治曲阜,即今曲阜市。
万生:参加盐、铁会议的姓万的儒生,生平事迹未详。 伦:《汉书》作“徒”。 (9)阙廷:朝廷,封建时代帝王受朝问政的地方。 (10)舒:这里是述说的意思。风,原作讽,今据《汉书》校正,《古今旷世文渊》正作“风”。

(11)《汉书》“论太平”作“陈治平”。
(12)訚訚(y0n y0n):《汉书》作“龂龂”,古字通,争辩的样子。 (13)侃侃(kan kan):《汉书》作“行行”,理直气壮的样子。
(14)广德,原作“德广”,今据上下文词例(“任武”,“辟地”、“广用”、“富国”)乙 正。
(15)中山:汉代郡名,本中山国地,在今河北省定县一带。刘子雍:《汉书》作“刘子推”,
参加盐、铁会议的儒生,生平事迹未详。 (16)“矫”:《汉书》作“挢”。师古曰:“正曲曰桥诸之也。‘挢’读与‘矫’同,其字从
手。”
(17)徼:附合别人的意见。 (18)■:读为“索”,空洞的意思。
(19)斌斌,《汉书》作“彬彬”,音义均同。斌斌然:文雅的样子。 (20)九江:秦代郡名,汉仍之,约有今江苏、安徽两省长江北岸与江西全省地,治寿春,即今
安徽省寿县。祝生:参加盐、铁会议的姓祝的儒生,生平事迹未详。 由路:即仲由。仲由字子路,故 曰由路。
(21)史鱼:春秋时卫国史官,名鱼,又名(qi&),相传史鱼自以不能进贤退不肖,死了还以 尸谏。故孔丘称颂道:“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见《论语·卫灵公篇》及朱熹注。
(22)愤懑:愤慨。 (23)介然:耿正的样子。挠:弯曲。 (24)强御:这里指强权者。
(25)然巨儒宿学恧然,不能自解:原作然巨儒宿学恶然大能自解,今据明初本、华本、《两汉 文别解》及《汉书》校改“恧”字,又据《汉书》校改“不”字。张敦仁曰:“华本‘恶’改‘恧’。
《汉书》无此二字。”又曰:“《汉书》‘大’作‘不’。”杨沂孙曰:“‘恶然大’三字,当有误。” (26)《汉书》“利末”作“末利”,颜师古注:“放,纵也,谓纵心于利也。一说,放,依也,
音方往反。《论语》称孔子曰:‘放于利而行多怨也。’” (27)《易经·离卦》文。王弼注:“通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终,
故曰焚如。违离之义,无应无承,众所不容,故曰弃如。” (28)陨:同“殒”,死亡。性:同“生”,生命。 (29)厥:其,他的。 宗:宗族。
(30)车丞相:即丞相田千秋。吕,原作周,今据卢文弨、孙人和说校改。周、吕:即周公旦和 吕望。
(31)括囊:把口袋封闭起来,比喻谨慎,不轻易说话。 (32)彼哉、彼哉,语本《论语·宪问篇》。马融注:“彼哉,彼哉,言无足称也。” (33)“丞相”下当有“史”字。
(34)说:同“悦”。 (35)《论语·子路篇》:“子贡问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
也。’”《汉书》“算”作“选”,“选”、“算”古字通。斗筲:这里比喻气量狭小,才能低下。 道 谀:谄媚,奉承。

【译文】
本书编者桓宽说:我看了关于盐、铁问题的讨论,看到了公卿、文学、贤良的议论之词,主张 截然不同,各自都有自己的见解。有的崇尚仁义,有的注重权势财利。这些都是我从未听到的。周、 秦曾经很兴盛,都统治过天下而称王,但是安危长久却各代不同。最初,汝南的朱子伯曾经告诉我, 在召开盐、铁会议时,贤良、文学一起进京,从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茂陵的贤良唐生、鲁地的文学

万生等六十余人,都聚集到朝廷,叙谈六经的内容,议论使天下太平的根本办法。聪明人表达了自己 的谋略,仁厚的人表明了他们的措施,勇敢的人显示了自己的果断,善于辩论的人陈述了他们的言辞。 一个个争辩得理直气壮,虽然没能谈得面面俱到,但我认为这也很可观了。然而他们的办法却被云雾 遮住(被公卿所阻格),终于被放弃而未能付诸实行,真令人痛心啊!公卿(指桑弘羊等人)只知道 用武力可以扩大地盘,却不知道广施仁德可以使远方归附;只知道权力可以多方使用,而不知道农业 可以使国家富强。如果近处的人都归附,远方的人受到恩德而心悦诚服,这样,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 什么要求达不到呢?不从这条路去考虑问题,却注重贮存钱财,崇尚武力,岂不是荒谬吗?中山的刘 子雍讲到王道,认为矫正当今的错误,回到正确的轨道,关键在于恢复礼义。他直言不讳,恳切而不 空洞,文质彬彬,可以算是个知识渊博的君子了。九江的祝生继承了子路的意志,发扬了史鱼的义节, 发泄了内心的愤慨,讽刺、挖苦公卿,耿直不曲,可以说是不怕强权了。桑弘羊根据当时的情况,顺 应潮流的变化,推行治国方法,崇尚权势财利,略施小小的辩才,虽然谈的不是正道,然而却使像贤 良、文学这样积学之士的大儒生感到惭愧,不能自行解脱,桑大夫可算是通今博古、知识渊博的人了。 然而他处在卿相这样的高位,不遵照礼义,不用道德教化百姓,却追逐工商业的发展,而不效法古代 的治国方法。《易经》上说:“不得好死,众所不容。”他处在不相称的地位,行动离经叛道,结果 终于丧失性命,连累宗族。车千秋丞相处于周公、吕望的地位,在会议中像车轴一样处在中间,闭口 不言,保全自身,他呀!他呀!至于丞相史、御史们,不能以正确的治国之道辅佐上司,而为桑弘羊 帮腔助势,奉承迎合,以使上司高兴。这些人气量狭小,谄媚拍马,哪里还值得一谈!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盐铁论•刑德第五十五》译注
志·刑法志(四)
《盐铁论》卷58诏圣诗解3御史:汤武全肌肤殷周治秦国用之法弊而犯文学:经礼义明好恶义导民任刑罚秦以亡
董仲舒的史治思想
子部盐铁论                    --[西汉]桓 宽? 著卷十
如何理智使用刑罚?丨《群书治要·礼记》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