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1、项目名称及概况
⑴项目名称:汨罗市打靶湖采区采砂项目
⑵拟建地点:汨罗市
⑶项目概况:打靶湖采区位于汨罗市、汨罗市与沅江市交界处,起点桩号湘水1+500、止点桩号湘水5+550,采砂控制高程5m,年度控制采砂量500万t,禁采期暂定为3月1日~6月31日,可采期为禁采期以外的月份,采砂作业方式为水采,采砂机具功率控制在6000KW,采砂船3艘。
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描述:营运期不利影响主要是作业悬浮泥沙对河流水质及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补偿。
营运期工程所带来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在采取合理防治措施后,上述影响可得到最大程度的减缓,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和补偿。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机构接受委托→现场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发布第一次环境信息→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方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发布环境信息→征求公众意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⑴目前本项目建设场址内及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⑵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⑶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⑷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本项目公众参与方式主要是以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及实地走访的方式为主,配合采用公共媒体,如报纸、公共网站进行公告。欢迎您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本次网络公示自公示日起10天内有效。
5、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王恒 电 话:15115055168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2702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31-82256395 电子邮件:441675669@qq.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658号
汨罗市河道砂石综合执法局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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