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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舟平|钓鱼与法律

您生活的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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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乱翻书,读到这样一则短文:一丹麦老人来中国旅游,一日与中国友人一道在湖边钓鱼。这位丹麦老人每次起钓后,总要用尺子量一下,凡不超过22厘米的鱼,则重新扔进湖里。陪同而来的中国友人大惑不解地问其原因,丹麦老人解释道:“鱼还小,等长大再捉,这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够尺寸的鱼禁止捕捉,即使捉了也得放回水中。”

读罢,我掩卷沉思,感慨良久。少几厘米有什么关系,又没有他人监视,重要的是他那“22厘米”的法律仅仅是他丹麦国的法律,而他身处异国竟也那么认真。一个国家的公民对法律如此严肃、较真、敬畏,实在令人钦佩。

丹麦,一个人口只有500多万的北欧蕞尔小国,以安徒生童话著称于世,国家仿佛天堂一般存在,由于是个中立国,国际社会的各种阴谋阳谋概不参与,唯恐他们的文明和秩序被稀释似的。如今的丹麦又堪称一本零腐败的“童话”,连续5年被评为全球最清廉的国家,腐败现象趋于零。相应,丹麦还有一项“世界冠军”,那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国家”,贫富差别最小的国家,名副其实的全球幸福指数最高的国家。丹麦人有句谚语:“不要认为你有什么特殊——你和我们每个人都一样”,这种强烈的平等意识自从小孩上幼儿园时已被深深植入到每个丹麦人的骨髓,平等观念在丹麦贯彻得非常透彻,在丹麦人眼里没有特权概念,法律面前没有例外,有的只是每个人一丝不苟的契约诚信意识。理性与有序的政治理念,富裕与从容的发展观念,政府官员与清洁工收入差别不大的分配机制,人人以做义工、做慈善为乐趣,已养成一种习惯和义务,形成一种国家文化。以至于在美国大选上,民主党候选人桑德斯在电视辩论上信誓旦旦地说,他如果当选总统,就要把美国建成像丹麦一样的幸福国度。行文至此,这个钓鱼的丹麦老人对法律的敬畏精神我们就不难理解了。

反观我国,公民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状况却实在令人担忧。比如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国家保护珍贵动物和植物,不准以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可总有人置若罔闻,仍在禁止渔猎的地区捕鱼、打猎,更别说钓鱼“量尺寸”了;在禁止捕杀珍贵动物的地方滥杀、在禁伐区乱砍乱伐稀有树木;明知盗运文物、污损名胜古迹犯法,可有人仍在违犯……更有甚者,不惜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铤而走险,与法律对抗;明知偷税漏税违法甚至犯罪,可演艺界“阴阳合同”仍大行其道······毋庸讳言,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彻底消灭不了违法犯罪行为,问题是犯罪几率的高低,社会主流价值取向是什么?是人们将轻微违法视为合法、理所当然?还是一丝不苟地遵法守法,只要是法律规定便无任何变通的执行?是潜规则大行其道,还是明规则无人遵守?是以守法为荣还是认为守法吃亏?是以违法可耻还是认为违法才能致富?是人人鄙视制止贪腐还是只要有条件人人都想贪腐?这才值得我们深思!

法律的目的在于便利社会的秩序运作,促进人与人、人与物的相互尊重与和睦相处。要控制人类的贪欲和无序,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还是靠法律,法律如同笼子,欲望如同猛兽。人治往往是幼稚可笑的,是独裁专制政权的最爱。制订了法律,不是给老百姓看的,也不是吓唬老百姓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方面新加坡就是个范例,总统与平民照样可以对簿公堂,平起平坐行使各自诉讼权利,至少在形式上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执法如山,即使美国总统求情,也照样执行“鞭刑”,“严法使人乖”,新加坡的文明举世公认。我国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告诫群臣:“畏法度者最快活!”,也正应了俗语所说:“法律是个圈,快乐在里面”,所以老百姓看到了一个有希望的新的王朝,可惜,清明景象犹如昙花一现,朱元璋之后的明朝,很快就堕落成了一个比元朝更腐败,更将《大明律》视为儿戏、更“刑不上权贵”,以权压法,以钱买法,“秃子打伞,无法无天”的朝代,被清朝取而代之便成为历史的必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尊法守法成为人们普遍行为习惯,守法者走遍天下;违法可鄙可耻,违法者寸步难行;所有的规则都没有任何变通的余地,让“潜规则”这个祸害中国数千年的可耻毒瘤无处遁身,大家都阳光地生活,遇事按明规则办,不打丝毫折扣,办事不求人,这个社会才有最基本的希望。曾经有个真实的故事,有位中国留学生在德国读博士,乘坐地铁时他发现德国的检票系统有好多漏洞,一次他抱着侥幸心理企图逃票乘车,结果还真的逃票上车了,这以后的以后他用同样的方法多次坐地铁逃票。毕业后他满怀信心地去应聘工作,每次都应对自如,但最终都落聘,他非常气愤地质问最后一家招聘公司他本人落聘原因,公司方很抱歉地告诉他:“我们通过查阅你的个人诚信记录,发现你在读博期间有数次乘坐地铁逃票的经历,公司绝对不录用一个诚信有问题的人!”这时的他如梦方醒,聪明反被聪明误,反误了卿卿前程!他用中国式的小聪明—潜规则做事,结果在国外根本没有市场。当然我非媚外主义者,但外国好的制度文化我们有必要洋为中用。所幸的是,我们国家的征信系统正在逐步完善,稳步实施,失信者正寸步难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出行坐高铁、乘飞机,入住宾馆,商业贷款甚至子女上学等已经有了限制,失信者正成过街老鼠,善良守法者对此无不拍手称快。愿慎独慎初、守法诚信,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心有所往,行有所止,任何时候都不越雷池法律半步成为每个人的习惯和信仰,成为我们这个国家融入国际法治社会最紧要的一步。

哲学家康德说过:“你的行为应该成为一个普遍的法则”,这是康德提出的一个道德律令,也是一个做人高线,而法律是对一个人言行的最低要求。轻视法律法令,既损害了一个国家的整体形象和利益,也反映了一个人的愚昧与无知,害人又害己,对法律法令的自觉遵守,则体现出一个人的文明和修养的素质水平。守法不仅是快乐恒线,道德低线,更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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