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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关于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
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清理处置僵尸企业”的背景下,破产案件大量增加。破产案件涉及资产重组、职工安置、社会稳定等一系列关系,错综复杂,审理难度颇大。而重整制度与破产清算、和解并称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三大程序。但重整案件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如何正确理解重整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在实务中恰当操作与管理重整案件,成为破产律师,特别是破产管理人的挑战之一。为推动强制清算案件类案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系列司法解释及法律实施有关衔接的规范文件。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创新了清算程序,增强了职业经理人的责任;改革剩余财产分配机制,为优先清算权的设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为正确理解和适用《破产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破产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技能,指导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关联企业破产,规范破产管理人操作,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继续举办“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审理、重整、预重整、清算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与破产管理人实务专题研讨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神州法培大讲坛
承办单位:北京华睿创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北京神州法培教育咨询中心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破产案件审判的法官;各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伙人以及相关专业人员;各类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负责清算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从事破产法教学与科研的专业人员。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7年8月10日
会议时间:2017年8月11日—13日(三天全天学习)
会议地点:郑州市
四、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会议费32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1.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18210838551(微信报名)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喜彦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7年7月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8月11日
(星期五)
9:00-12:00
14:00-17:00
(一)困境企业的司法拯救:“破产重整”的重点法律问题及案例解析
1、重整制度概述               2、重整程序的制度设计     3、重整的申请及受理
4、重整流程法律要点           5、重整期间继续营业问题   6、重整计划草案制作
7、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8、债务重组方案与债转股   9、偿债资金的筹集
10、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与批准  11、未申报债权的处理      12、债务的免除
13、重整期间发生的债务处理    14、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
(二)司法拯救与非司法拯救的结合:预先重整制度
1、预先重整程序概述:涵义、特点、价值   2、预先重整程序运行的先决条件
3、预先重整与重整、庭外债务重组的比较   4、预先重整程序的主要内容
主讲人:尹正友   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8月12日
(星期六)
9:00-12:00
14:00-17:00
(一)破产制度的基本框架与破产审判现状、动态分析及温州经验交流
1、破产制度的基本框架  2、破产审判现状、动态分析   3、破产基本流程、破产公告4、破产各方参与人分类  5、温州经验交流
(二)破产法系列司法解释的理解与运用
1、破产案件受理条件的把握     2、破解“破产启动难”   3、准确认定债务人财产
4、民事诉讼法中的破产规范解释 5、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6、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则
(三)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破产
1、关联企业及关联企业破产                  2、关联企业破产的实质合并
3、实质合并破产的适用规则、适用程序        4、实质合并破产的问题探讨
(四)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理解与处理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理解与处理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五)管理人工作的实践和探索
1、如何做好破产管理人工作:破产管理人基本业务规范;管理人工作的问题与思索;管理人业务的要点与创新;管理人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2、“1234567”协奏法:一个基础;二个基点;三大程序;四大责任;五项职责;五大能力;六大难题;七大主体
3、“五大能力”共建法:法务能力;财务能力;税务能力;商务能力;政务能力
4、清单式要素指引法:接管清单模板、债权处理模板、调查笔录模板
5、债权人会议“十五项工作”
(六)破产(管理)实务探索
1、债权核查把握基础             2、用好债权人委员会     3、妥处涉“罪”问题
4、妥处破产财务问题的方法探索   5、妥处涉“税”问题     6、涉“地”问题
7、合理确定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   8、妥处“涉银行”问题   9、细节见证功力
10、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          11、具体方法探索
(七)积极探索破产重整的实践
1、重整程序“十八步”           2、重整计划草案与制定   3、重整工作基础与关键
4、重整工作风险与提示           5、破产重整问题与探索   6、重整实例探讨
主讲人:叶建平   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副院长、16年的破产案件审理经验
8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13:30-16:30
(一)债权申报与确认中的实务问题探讨
1、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             2、债权核查与异议债权确认诉讼
(二)公司强制清算实务——结合《《民法总则》“清算义务人(董事)”新规
1、公司强制清算法律规范    2、强制清算的难点           3、强制清算关键环节
4、申请和受理              5、清算组的指定             6、债权申报和确认
7、无法清算案件的审理      8、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       9、强制清算衍生诉讼
10、清算方案的制定和确认   11、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    12、清算义务人民事责任
(三)解散清算程序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1、程序启动    2、管理人的衔接   3、清算事务的衔接     4、清算费用的衔接
(四)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的疑难问题
1、优先购买权问题       2、购房合同继续履行问题        3、工程款优先权
4、以房抵债问题的处理   5、行政资质、许可的延期及变更  5、房地产企业的重整
主讲人:陆晓燕   北京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尚德电力破产重整合议庭成员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及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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