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现代就是一个感情快速消费的时代。这句话其实有一定的道理,从我国每年都在增长的离婚率就能看出来。很多年轻人一时头昏脑热,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等过了1~2年的磨合期之后,两个人之间存在各种大大小小的矛盾,等这些矛盾激化到不可解决的地步时,双方就会通过离婚来彻底摆脱对方。提及离婚,就会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被摆到了台面上:财产怎么分?根据最新版的婚姻法规定,离婚之后,这3样财产,女方全部都无权分割:
一、男方付首付所购置的不动产很多女性认为,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就能在离婚时分得一部分房产,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新的婚姻法规定如果房子是由男方全款或者付首付所购买的,那么这所房子的归属权完全属于男方,跟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二、赔偿款分割相信很多人都在城市改造时,得到了拆迁补贴。这份拆迁补贴只属于受益人所有,也就是说,如果男方家里的老房子拆迁之后,男方得到了一笔拆迁补偿款,不管男方在婚前或是婚后得到了这笔补偿款,这笔补偿款与女方都没有任何关系。
三、私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配这个比较容易理解,如果女方在婚前给男方购买了手表、奢侈品等价值比较高的礼物,这些礼物就算是男方的私人财产了,在双方离婚时,女方无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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