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习惯
物无美恶 过则为祸
e启读《传世家训》
康熙皇帝在《庭训格言》中说:
“国家赏罚治理之柄,自上操之。是故转移人心,维持风华,善者知劝,恶者知罚。所以代天宣教,时亮天功也。”
国家赏罚治理的权柄,操纵在上层人士的手中。所以教化人心、传承风化,使好人更加勤勉,多为社会做贡献;使坏人畏惧惩罚,不敢为非作歹。所以,操纵国家赏罚治理权柄的人,是在“替天行道”,是在按照天意治理天下之事。
“故爵曰:'天职。’刑曰:'天罚’。明乎赏罚之事,皆奉天而行,非操柄者所得私也。”
所以要弘扬、倡导什么,或者要处罚、遏制什么,都要遵循天道,不能根据领导者个人的私心杂念随意赏罚。
由此,我不禁想到,古装戏中皇帝要颁布诏书,一般开头都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可能有两层意思:一层是说,皇帝是奉上天之命、名正言顺的皇帝;另一方面是说,皇帝颁布的政令,是按照上天的“指令”作出的,天下的臣民必须遵从,否则就是违背天意。
在过去,很多人都认为“天”是一切的主宰,顺天命者昌,逆天命者必然要受到天谴。
当然,我们的古人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的那么迷信。《孟子.离娄上》中说:“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
怎样才是把人民放在心上?怎样才能赢得民心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向往,不做天怒人怨、违背人民意愿的事。
“《韩非子》曰:'赏有功,罚有罪,而不失其当,乃能生功止过也。’盖言爵赏刑罚,乃人君之政事,当公慎而不可忽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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