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形式
服务商:两种经营形式,利润与风险并存
短租公寓一般有两种经营形式:加盟连锁及直营店。加盟连锁以阳光移动公寓为代表。由总部统一经营网站,统一管理各地的服务商。服务商是经济独立、法律主体独立的独立店面,总部既不需要对其进行投资,也不需要替其办理证件,而是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服务规则监督服务商的运营。同时,把各个服务商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各个服务商的房屋信息和客户信息共享。服务商是整个加盟体系的核心层。
直营店的代表是“365客栈”。直营即直接由服务商经营。这样做的优势是便于后期的管理,避免因为对加盟商的诚信资质无从考察,一旦对客人造成财产或生命损失,造成严重后果而砸了牌子。直营既能维系好自身的品牌也保障客人安全。劣势是在单店运作需要自己推广品牌,其推广宣传只限某一区域,客户却分布在全国各地,推广成本非常高。不过365客栈客户大多来自海外,90%以上的客户是回头客和通过朋友或同学介绍来的客人。在与业主的关系中,短租公寓的服务商相当于业主的代理人,业主把房子的经营和管理权完全委托给服务商,服务商每个月定期将预先协商好的租金交给业主,租金水平通常与普通房屋租赁相当。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服务商会根据具体情况自己维护或报请物业公司维修,以保证业主房屋品质。
从事短租公寓事业的服务商的目标利润率一般在50%,实际利润在20%~30%左右。利润率虽高,但服务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有时候30天中只有15天被使用,之后的15天一直无人光顾,空置期产生的损失完全由服务商承担,与业主无关,业主只是按照服务商与其签订的协议每月获取固定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