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一份标准,是ISO14000族标准中的一份标准,该标准于1996年进行首次发布,2004年分别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目前最新版本为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适用于国民经济中的各行各业,且不限制企业的规模大小。
境管理体系认证:它是一项内部管理工具,旨在帮助组织实现自身设定的环境表现水平,并不断地改进环境行为,不断达到更新更佳的高度。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这是一个组织有计划,而且协调动作的管理活动,其中有规范的动作程序,文件化的控制机制,它通过有明确职责、义务的组织结构来贯彻落实,目的在于防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必备条件:
申请前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少于3个月。
基本资料:
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存在时,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有效的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的须提交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复印件(需要时);
临时场所清单(如工程建设施工组织在建项目清单、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临时服务点);
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信息:方针、目标、范围、组织为过程运行及沟通而保持的信息,必须提供:组织简介、组织结构(组织机构图)、人员情况和职能分工、过程路线图/工艺流程图/过程描述(应明确说明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及其有关的过程文件,如:风险控制情况、对IT的应用等
关于认证活动的限制条件(如出于安全和/或保密等原因,存在时);
多个组织同时申请认证时,第二个及以上组织的相关信息登记表;
管理体系覆盖分支机构情况登记表。
环境管理体系:
厂区平面图(包括:污染物排放点分布图);
排污许可证(需要时);
环评竣工验收报告批复或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批复及环保守法证明或自我声明(必要时);
环境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对应至每一职责部门或运行活动单元、涵盖三种状态和三种时态);
国家及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名称、编号、发布版本/时间)清单。
申请认证证书转换组织补充资料
已认可的认证证书;
上一次审核(初审/再认证)报告、随后的监督报告和审核中的不符合项报告单及采取纠正措施关闭情况的证实性资料;
收到的投诉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存在时)
在合规性方面与监管部门的任何承诺或约定。(存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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