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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常考的几个纳税调整和限扣比例

现在正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日期的结束,相信很多财务人员正在为此事忙碌着。

加上在注税考试中企业所得税是重头戏,每年必考!

特意总结了一下企业所得税常用到的扣除项目中纳税调整项目和限扣比例(暂时以我认为的出题频率和日常涉及频率排序),仅供大家参考:

1、业务招待费比例:60%5‰孰小原则):

1)按孰小原则扣除——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较小的一方扣除。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注意: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2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比例:15%
  (1)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自2011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30%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计算扣除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同业务招待费)
  (6)企业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7)属于会计与税法的暂时性差异,可能出现纳税调增,也可能出现纳税调减。
3、公益性捐赠(比例:12%
  (1)注意公益性捐赠的范围——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2)纳税人向受赠人的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3)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计算基数为年度利润总额12%
  (4)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
4、资产损失(相对复杂独立,可以单独考简答题,也可以在综合题中出现,单多选就更不用说了)

1)税前允许扣除的是净损失

2)注意资产损失的范围
  (3)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年度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实际资产损失

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法定资产损失

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方法

 1.清单申报
  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企业在
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2.专项申报
  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5)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6)坏账损失的税前扣除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企业
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5、借款费用(无比例。注意:不超过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

1)加息、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
  2)资本化和费用化问题(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
  (3)限额扣除的规定
  
4)资本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注意小计算)
  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
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工资、薪金支出(无比例:注意合理)

注意: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与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范围不同

7、职工福利费(比例:14%)、职工工会经费(比例2%)和职工教育经费(比例:一般企业2.5%,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继续扣除)
注意三费计算基数为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标准的基数。
  
1)职工福利费
  
须单设账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合理的核定。企业给职工发放的年货过节费、节假日物资及组织职工旅游支出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2)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暂时性差异;
  经过认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动漫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暂时性差异;
  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三费只有发生的才可以扣除,计提的不允许扣除。


8佣金和手续费(一般企业5%;财产保险15%;人身保险10%,注意除向个人外必须转账支付)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类型

比例

保险企业

财产保险企业:15%
人身保险企业:10%

其他企业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企业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必须转账支付;向个人支付的,可以以现金方式,但需要有合法的凭证。
  (3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4)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5)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6)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应如实入账。

本文下载版地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比例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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