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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为什么要尊重律师

导   语

这些年,对于律师是否受客户尊重这件事上,律师朋友们的体验各不相同。有些律师朋友一天到晚吐槽不被客户尊重,没有地位。而另一部分律师嘴上话不多,但日子挺滋润,客户对其尊重有加。

就我自己而言,执业之初确实也被部分客户怠慢,甚至欺负。然而,这些年却发现客户对自己越来越尊重,尤其是在与其他专业机构合作办案或做项目的过程中,经过对比后发现客户明显对律师更尊重一些。

本文中,我以自己的经验和认识探讨一下为什么律师能获得客户的尊重这个问题。


正文


我感觉,客户尊重律师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一、律师业务的特性使得律师容易与客户私人建立感情

相比其他专业人士,比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律师的业务与客户个人息息相关,更容易与客户私人建立感情
在律师业务中,有一大块业务是为个人客户服务,包括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房屋买卖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这些纠纷每个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碰到,即使自己不碰到,自己的家人朋友也会碰到。当遇到问题时,如果有个律师朋友的话,就能第一时间得到专业精准的解决方案,不至于走弯路。
在这方面,注册会计师等其他职业就无法与客户私人产生联系,毕竟私人没有审计记账的需求。

当然,很多律师对上述业务不屑一顾,认为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只有做机构客户才能多收律师费。对此,我认为这些律师的想法过于肤浅,未能看透律师业务盈利的本质。
律师业务能盈利的本质在于客户关系!
律师业务能盈利的本质在于客户关系!
律师业务能盈利的本质在于客户关系!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且不说现在很多个人客户经济实力雄厚,案件标的远远超过机关客户业务。就算律师只做机构客户,也离不开这些个人业务的知识。毕竟,机构也是由无数个人组成,决定机构是否聘请律师、以及聘请哪位律师、以及该支付多少律师等关键决策的都是具体的个人。这些个人或许是机构总裁、或许是投资人、或许是法务总监、或许只是一般的员工、或许是对该机构有一定影响力的中间人。但无论如何,机构都是通过具体的个人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因此如何赢得这些关键个人的信任是律师获取机构业务的关键。所以,我自己一直以来都认为客户只能是个人!

相比而言,帮助这些关键个人解决私人法律事务,是律师获取这些个人信任的基础。通过解决私人法律事务的好处在于:
一方面,展示自己的专业实力。如果初次为机构服务的话,大家缺乏合作经验,客户对律师的专业水平没有直观感受。此时,如果为客户个人先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让这些关键决策者得以近距离直观感受律师的专业水平、办事风格、工作效率,提前建立信任;
另一方面,建立私交。在办理私人法律事务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与客户个人进行深入交流,共同去做很多事,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感情。很多机构高管平时都非常忙,一般情况下也没机会深入交流,在为其个人服务的时候是最好的时机;

通过为客户私人服务与客户建立感情后,客户的信任度就油然而生。毕竟,大部分的法律业务难度并不大,一般的律师都能胜任。机构的关键人物如果信任某个律师的话,那么该机构业务大概率就是这个律师的了。即使这位律师自己不能胜任,找专业的律师合作总能将业务做好。市场上专业的律师不少,但客户信赖的律师却永远稀缺。
在对于个人客户一般的口头咨询建议免费,毕竟很多私人事务标的很小甚至没有,即使按行情收也赚不到什么钱,不如做个人情。客户出于还情,自然会将机构业务优先给律师。
当然,很多情况下客户除了还情的心态外,会出于未来长期合作的考虑,依然会优先将机构业务交给信任的律师。试想,当一个律师在过去就把客户的私人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其将来也可以帮助客户处理更多的私人事务。对于客户而言,法律事务非常重要,而目前市场上各类律师鱼龙混杂,客户获取精准信息及判断非常困难。一个专业且自己信任的律师,可以在自己私人遇到问题的时候及时提供精准的法律信息并提供周到的综合判断,使自己不被误导、不至于错误决策,这对很多高端客户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由此,一个精通私人业务且品性良好的律师是一项非常宝贵的资源。客户出于维护优质资源考虑,自然愿意将机构业务交给该律师,以作为对价。

中国社会毕竟还是人情社会,尤其是律师这种密切与人打交道的行业,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及维护。对于律师业务而言,如果不考虑人情世故因素,仅仅靠专业、靠运营、靠一般营销拉业务,最多只能赚到行业平均利润。而在目前律师人数暴增、律师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可想而知在律师业的平均利润率能高到哪里去!毕竟,理性消费者的钱不好赚。若要赚取利润、甚至暴利,只能从感性消费者这边赚取。
对于机构客户而言,由决策者个人决定律师费的金额。如果决策者与律师之间毫无感情的话,那么决策者出于职业理性考虑,必定会为了机构利益货比三家,恶意压低律师费的金额。但如果决策者与律师之间存在一定的感情与信任度的话,那么决策者在决策时就会融入感性因素,出于还人情或者未来维护资源考虑,会给予较高的律师费,最起码会保障律师的合理利润。这种情况下对机构未必是坏事,因为在恶性价格竞争下律师的服务品质肯定下降,“羊毛出在羊身上”,任何律师都不可能“赚卖白菜的钱,操卖白粉的心”。只有给予律师合理的利润,才能让律师的服务更用心,获得双赢。而双赢结局能够顺利达到的关键,离不开决策者个人与律师之间的信任度。

那么,其他行业的人通过请客、送礼、吃饭等方式也能与客户个人建立感情,是否就能替代律师在拉关系方面这方面的优势呢?
我个人认为,请客、送礼、吃饭等方式固然能与客户建立感情,但相比而言,律师帮助客户私人处理业务的方式要比一般的纯物质方式能更高效地建立感情,理由如下:
1、成本低。大部分情况下,客户仅仅是口头咨询问题,律师只需要在电话里简单答复就行,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律师提供的资源是智力资源,智力资源的最大特点就是复制无成本。律师在提供智力资源的同时自己的知识并不会因此而减少,甚至因为经历的案例越多自己的知识也越多。相比而言,一般的物质资源存在不可复制性,即一旦将物质资源提供给别人后,自己就手里就没了,由此造成成本高。因此,纯粹通过请客、送礼、吃饭等方式与客户拉关系,将会造成成本高昂的后果,无法与律师通过智力资源做人情的相比。后者效率更高。
2、可替代性低。对于高端客户个人而言,根本不稀罕一般的物质资源,毕竟可替代性高。而专业、可靠的智力资源却非常稀缺,可替代性低。因此,客户尊重律师往往也考虑到智力资源稀缺的因素。
3、合法合规。某些特殊情况下,对客户提供物质资源将违反法律法规或执业纪律,但提供智力资源则不违反任何规定。因此,客户接受智力资源时没什么顾虑。

上面提到了律师智力资源的稀缺性问题。那么现在在律师这么多的情况下,凭什么单个律师的智力资源就是稀缺资源?
以我个人的经历来看,现在市场上的律师虽多,但真正专业、精通私人法律事务、情商高的律师其实并不多。首先,很多律师新手,尤其是非诉律师,专业水平有限,无法解决客户的私人法律事务,客户自然不会高看一眼;其次,有些律师专业水平虽然高,但仅局限在特定专业领域,对那些基础私人业务不屑一顾,对于这类律师客户既然借不到光自然也不会高看一眼;最后一类律师情商极低,比如对于金钱斤斤计较,动不动收钱不懂送人情,这类律师与客户沟通非常困难,也不受客户待见。综合下来,律师看似人数多,但真正拥有大格局即愿意花精力研究私人法律事务却不靠这方面专业知识盈利的律师还是少数,算得上是稀缺资源。

综上,律师精通个人业务的特性使得律师可以帮助到客户个人,从而与客户私人建立感情;客户无论是基于还过去的人情或者基于未来低成本获取律师智力资源的心态,都会对律师采取尊重的态度。毕竟,律师自我感觉良好的情况下才会多透露一点专业知识,而律师随口一句专业的提醒可能就能让客户私人避免牢狱之灾或重大财产损失!

二、律师掌握决定客户“生死”的必杀技能
与其他服务行业相比,律师行业最大的垄断特权就是诉讼业务!对于垄断诉讼业务的律师而言,其经常处理诉讼案件将培养出一整套“斗争技巧”。这些斗争技巧可以用在维权方面,也可以用于“整人”。

在维权方面,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懂得如何避开法律红线、如何帮助自己以最小成本维护权利。
前几年,我的刑事律师朋友办了一个诈骗案。那个案件中犯罪份子以帮助企业低成本融资为名,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让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一起入场尽调,以收取当事企业咨询费、评估费、审计费、律师费。在尽职调查结束后以企业不符合融资条件为由,拒绝帮助其低成本融资,以此手法骗取企业钱财。平均每家企业都被骗一两百万。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抓了30多人,包括犯罪份子和部分注册会计师、评估师,但却没有抓任何律师。其原因是注册会计师、评估师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做业务时底稿不齐,与犯罪份子勾结凭空骗取钱财的证据充分。而所有参与其中的律师因工作底稿齐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实际提供了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且没有证据证明其与犯罪份子勾结,因此律师都没被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诉讼经验丰富培养出的维权技巧可以在关键时候救自己一把。这样的技能如果用在客户身上,自然也能帮助客户避免牢狱之灾。相比而言,其他服务行业的人这方面技能和意识要差很多。

律师的斗争技巧如果用在“整人”方面,杀伤力更大。
某商家存在违章建筑以及其他不法经营情形。某日,商家老板得罪了某律师,某律师就实名制举报该商家的违法行为。刚开始,老板有恃无恐,毕竟之前早就找人“打点”好了,不然哪敢违规经营啊。当相关执法人员上门时,老板按照之前的行情进行“打点”。执法人员也没多为难老板。然而,该律师精通行政法规与举报技巧,举报信不断地寄到各个部门,看过举报信的领导级别也越来越高。老板“打点”的尺寸一次比一次大,几次“打点”下来花了不少钱,但却事情却根本没有平息。经高人指点后,老板品出了其中的滋味......对于律师而言,每寄一封举报信成本可能就是快递费,但对老板而言为了应对每次举报得花大价钱“打点”,双方明显不对等。再这样长期对峙下去,只怕便宜了那些通关系的中间人。老板悟透了其中的滋味后马上发挥了商人趋利避害的本能,找了个中间的朋友带话给律师,表示认怂......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律师“整人”的成本非常低,被整对象的损失会非常大。与其惹一个职业“整人”专家,不如化干戈为玉帛,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如果能与这类律师交个朋友的话,非但自己不会被整,反而可以靠律师的技能帮助自己维权,如此岂不两全其美!

由此可见,律师的斗争技巧既可以帮助客户维权,也可以用来整人。当客户在遇到刑事案件身陷囹圄时,律师可凭专业本事将其捞出来避免追究刑事责任。同理,当律师掌握了某人犯罪证据的时候进行检举揭发,那么这个人将身陷囹圄。
基于律师在某种意义上能凭自己的能力决定客户的“生死”,客户出于对律师的敬畏,自然不敢怠慢律师,对其尊敬有加。

这里有人要问其他人如掌握别人的犯罪证据也可以举报,为什么只有律师才具备这项技能?
对此,我认为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确实也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技能,一般人举报也能达到效果。但对于经济犯罪而言,一般人还真没本事举报成功。以我多年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经验,经济犯罪因法律关系复杂、犯罪手法隐蔽等因素,导致犯罪证据难以取得。即使取得犯罪证据,如没有专业技能将其理顺,也很难证明犯罪事实。比如举报某人虚假诉讼案件,需要查看大量案件背景资料并结合银行转账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才能确定其真正的犯罪手法,揭露案件真相。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帮助整理举报材料,通过可视化图表理顺法律关系及证据,公安民警的办案效率将大大下降,达不到举报效果。由此可见,律师的专业技能可以大大提升举报效率。

一般而言,律师的斗争技巧包括:
1、调查取证技巧;2、反陷害技巧;3、刑事手段技巧;4、行政举报技巧;5、民事诉讼技巧;6、利用媒体技巧。以后有机会专门撰文详述,这里不展开。

三、法律业务的私密性特点决定了客户不敢得罪律师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律师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客户的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相比于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评估师等职业,律师更容易了解到客户的个人隐私,尤其是客户个人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因此客户不敢轻易得罪律师,否则一旦律师举报,客户将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律师法及执业纪律均规定律师有保密义务,但对于客户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需要严格保密,实务中依然存在争议。另外,实务中泄露秘密的方法非常多,客户往往很难举证证明是某特定律师泄露。因此,如何从根源上打消律师泄露秘密的动机,是客户的秘密得以保守的关键!对此,唯有给予律师职业荣誉感才能从根源上解决泄密的问题
这个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职业,但并非每个职业都地位平等,特定职业会享有职业荣誉感,从而在地位上高人一等。这些职业往往是掌握某个领域的高端技能,从事高端知识技能服务的群体,比如:律师、注册会计师、工程师、教师、医生、法官、检察官等。
这些职业之所以可以享有高人一等的荣誉感,主要基于这些职业取得的物质奖励并不足以弥补其贡献的价值,因此社会伦理上会给予这个群体精神奖励,以弥补物质奖励的不足。比如:医师负责救死扶伤,如果医疗行业完全放开按市场规则处理的话,那诊疗费、药费的价格将大幅上升,由此将导致很多穷人看不起病。对此,国家采取限价措施,保障普通群众的利益,但却造成了医师的收益与其付出不匹配。为了弥补医师的不足,社会上对医师这个职业特别尊重,以从精神上安慰医师这个群体。
反之,对于娼妓这个职业全世界各国均非常鄙视。原因在于娼妓并无专业技能,仅凭自己的相貌、甚至单凭性别就能获取不菲收益,其取得的收益远远高出其付出。为此,全世界各国文化中均对这个职业采取鄙视态度,在精神上惩罚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安慰其他行业的普通劳动者
对于律师这个职业而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会面对各种诱惑。律师所掌握的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如果悄悄出售的话,将会带来不菲的收入,而且只要操作手法高明,客户也难以举证。除了泄密外,律师有各种各样赚“不义之财”的方式。为了让律师抵制这种诱惑,社会伦理上给予律师一定的职业荣誉感,在精神上给予律师奖励,以换取律师放弃物质奖励。这就好比中国传统文化给予忠臣、烈女各种荣誉,以鼓励其为国尽忠、为夫贞洁。
当然,职业荣誉感既给予精神奖励,也会给予精神惩罚!如果律师不按执业道德行事,只要有一个污点,这个律师之前的一切名声就毁了。因此,所谓的职业荣誉其实是一种“捧杀策略”。律师因别人的尊重而被捧起来后,就舍不得这种享受荣誉的感觉,自然而然就严于律己、坚守纪律,否则一旦自己破戒将身败名裂,犹如骤然从高空中坠落。捧得越高、摔得越重!由此可见,越是资深、名声越响的律师遵守执业纪律的程度就越高,因为他已经坚持了这么多年,不可能轻易放弃这么多年的成就!

同样,因为法律业务的私密性特点决定了人工智能无法彻底替代律师!
试想,当某个客户怀疑自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了,他敢将这个信息告诉人工智能法律软件吗?万一这个人工智能软件连接司法部门、纪检部门,这个客户岂不是自投罗网?!就算不是涉嫌违法犯罪的事项,仅仅涉及一般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难到这个软件不会被黑客黑了吗?一旦被黑,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可能就泄露到竞争对手那边,届时造成的损失不可估量!
相比而言,客户绝对敢相信一个合作几十年的律师好友!通过长期以来合作产生的感情以及对特定律师人品的认可,使得客户可以绝对信任这个律师。同样,有这么深厚的感情和律师的执业操守,律师也绝对不会泄密。这种人与人之间深厚的信任关系,人工智能绝无可能替代!
某种意义上说,律师赚的钱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感情钱!

四、律师业务的高度复杂性及容错率低特性决定了客户不敢轻易更换律师
对于律师业务而言,无论是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都具备高度复杂性及容错率低的特点,这使得客户轻易不敢换律师。以下我们分别举例说明:
对于诉讼业务,诉讼双方的对抗性非常强,法庭上陈述时稍有不慎可能就会使能获胜的案件造成败诉的后果。对于诉讼前期介入的律师而言,其有充分时间了解案件的相关,很多证据甚至都是这个律师起草的(比如补充协议、确认函等),律师对整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案件背景、每份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证据的真伪瑕疵、证据是否充分等情况了如指掌。尤其开过庭后,律师亲身经历庭审对案件审理有直观的感受,知道法官的关注点在哪里。如果在临近开庭前忽然换律师的话,新律师往往很难完全复制前任律师掌握的要点。当新老律师交接顺利的情况下,新律师尚且都无法完全理顺工作,如果老律师不愿意配合交接,那么新律师只能抓瞎了。因此,诉讼业务中不是万不得已,客户轻易不敢换律师。
对于非诉业务,可能容错率可以稍微高一些,但对于特定的重大非诉业务容错率与诉讼一样。比如企业的IPO业务,律师工作如果稍有疏忽,可能会影响到企业上市的进度,造成企业错过最佳融资时机。在IPO业务中,客户也不敢轻易更换律师事务所,否则外界会以为该企业内部有问题进而影响到企业的上市审核。
由此可见,律师业务的高度复杂性及容错率低特性决定了客户不敢轻易更换律师,如果过分怠慢律师、得罪律师的话,可能会导致律师“罢工”。一旦律师解除委托合同,最多退还律师费,而对于客户而言将损失惨重。此时,客户如想追究律师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也不会这么容易,毕竟人家律师就是吃打官司这碗饭的,想告赢律师哪这么容易?并且,律师行业抱团很紧密,任何稍有身份、能力强的律师都不愿代理客户去告同行,使得客户很难找到合适的律师代理。既然得罪律师的后果这么严重,那为什么要去得罪呢?平时尊重律师一下又不用花很大代价,既然小恩小惠就能解决问题,干嘛要大动干戈呢?!

五、律师具备调动国家公权力的能力
当个体的权利遭受别人侵害后,可采取私力救济或公力救济的方式维权。
比如:某人借钱给好友,借款到期后好友欠钱不还。如采取私力救济,出借人可派人把借款人打一顿逼其还钱。如采取公力救济,可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强制还钱。
当选择公力救济时,一般人都不熟悉该找哪个部门、该走哪种程序、该如何撰写申请文件,由此必须物色专业人士解决问题。而目前社会上唯一专业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就是律师,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其他职业在某些领域也可帮助客户调动国家公权力维权,但没有律师这么广泛、这么全面。毕竟,诉讼业务只能由律师从事,其他任何职业均不得染指。
律师除了可以帮助客户调动国家公权力外,还可以事先为客户参谋,帮助其选择合适的维权路径。有时候私力救济的效率更高,此时就该选择私力救济。
以我个人对律师二字的理解,“律”除了代表法律外,还代表规律,即人类社会的一切规律;“师”代表大师、专家。“律师”是指懂得熟练运用人类社会一切规则用于维权或整人的专家。所以,律师解决问题不能仅仅拘泥于刻板地使用法律手段。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还应当熟练地运用私力救济手段,帮助客户解决问题。从客户角度来看,客户并不在乎律师的学问有多高,客户最关心的是自己委托事项的结果。只要结果满意,中间的过程根本不在乎。很多律师解决问题仅仅拘泥于司法手段,连行政手段、信访等公力救济手段都不会,自然难以满足客户的要求。此时,与其责怪客户刁钻,不如反思自己学艺不精。

由此,律师集咨询参谋、操作实施于一体,成为了客户维权的必备渠道。当一个律师精通人类社会的一切规则,懂得穷尽各种手段获取国家公权力的支持,客户有什么理由不尊重这位律师?客户不是不尊重律师,而是不尊重不专业、水平差的律师。

六、律师业务的社会性属性决定了律师业务开拓能力更强
律师的学历、司法考试资格决定了律师的智商不低。律师的诉讼业务特性决定了其口才出众、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律师的法律知识决定了其底线思维牢固。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集中遇到了人们各种极端事件,可能短短一年的见识就超过了大部分普通百姓一辈子的极端经历,由此造成社会阅历丰富。律师在为高端客户服务的过程中见识了不少商业模式,深谙富豪发财之道,久而久之自己的商业意识也远远高于常人。
基于上述原因,律师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财商均高于普通人,由此决定了其业务开拓能力更强。一个业务开拓能力强的律师会用各种手段让客户满意,自然也有手段让客户尊重自己。

七、律师的抱团意识非常强
对任何一个有一定准入门槛的职业,往往就会建立行业协会,通过抱团的方式保护本行业协会成员的利益,排斥门槛外的竞争对手。律师属于高智商、高收入群体,自然深谙通过行业抱团排斥竞争对手以提高整个行业利润的道理。
对于律师这个行业,一方面国家通过法律明确诉讼业务只能由律师专营(小额案件可以由法律服务所开展,但影响不大),由司法行政部门严厉监管;另一方面,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律师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在国家层面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各省市都有地方律师协会。有了律师协会这个行业的自律组织,对凝聚律师起了很大的作用。
前几年网传阿里准备进军法律服务业,后来被很多律师联合抵制,律师通过在全国人大的律师代表出头,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最终导致阿里放弃了这一块“肥肉”。另外,过去这么多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均通过安排具备律师资格的员工自行设立或收购律师事务所的方式变现控制律所,以进军法律服务业。后来司法部于2021年采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其他行业、资本控制律所的违规现象,最终各类被变相控制的律所均解散或独立。

律师一旦抱团后,其他行业的竞争对手就很难撼动律师的地位,造成律师可替代性低。律师抱团意识强,可以让那些无理取闹的客户在与律师发生争议时找不到愿意代理案件的律师,即使找到律师支付的代价也会更高,由此造成客户不敢轻易得罪律师。律师的权利与地位,从根本上说还是得靠自己去争取!
当然,律师不愿代理客户去告同行的前提是客户无理取闹,如果律师服务确实不到位、甚至违反职业道德出卖客户的话,那么作为同行也会对这类律师不齿。这种情况下,照样可以代理客户告同行。

★ 总结 ★

综上所述,律师精通个人业务的特性使得律师可以帮助到客户个人,从而与客户私人建立感情;律师深谙斗争技巧既可以帮助客户维权,也可以用来整人,使得客户更愿意拉拢律师而不是得罪律师;法律业务的私密性特点决定了客户更愿意采取尊重律师的方式诱使其基于职业荣誉感而履行保密义务;律师业务的高度复杂性及容错率低特性决定了客户不敢轻易更换律师;律师具备调动国家公权力的能力,使得客户必须依赖律师;律师业务的社会性属性使得律师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财商均高于普通人,由此决定了其业务开拓能力更强,更有手段搞定客户;律师的抱团意识强决定了客户整律师的成本非常高,投鼠忌器。

所以,某些律师在抱怨客户不尊重自己的同时,请先扪心自问,自己的专业水平真的到位了吗?自己真的对客户有价值、有帮助吗?自己真的有实力对付那些不友好的客户吗?自己的业务水平真的超过同行,让别人无法轻易替代自己吗?自己真的懂得穷尽一切手段帮助客户维权的技巧吗?自己真的愿意广交朋友,有一大堆同行愿意在关键时刻帮自己吗?

如果律师均具备上述条件,那么客户没有理由不尊重律师。当然,凡事均有意外,万一还是遇到一个不尊重你的二百五,就当自己出门踩屎、运气不好罢了!一个受人尊重的律师必定心胸宽广,他绝不会蠢到会与一泡屎斤斤计较!

文章作者

刘世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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