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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鑫、陈世峰:你们可以苟活,但绝不会再有被社会宽恕的余地

一起做一个爱学习、愿成长的人


十二月

我尊重将实现正义的权利交给法律的行为  

也替那些实施私人复仇的人感到心痛和悲壮


 

 刘鑫、陈世峰,你们可以苟活,

但绝不会再有被社会宽恕的余地 


文/晏凌羊


1


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受理开庭,案情想必大家都了解了。

 

案件陷入了“罗生门”,与罗生门不同的是,死者再也无法开口说话还原真相了。

 

陈世峰说,刀是刘鑫给江歌的,然后刘鑫把门关上了,任凭江歌按门铃都不开。

 

刘鑫说,没有猜出门外就是陈世峰,也没听到敲门,自己更没锁门,只是听到声音的时候推门推不开。


刘鑫的说辞,马上被打脸。日本警方提供的110录音里,报警的第一句话录音是刘鑫说:“我把门锁了,你不要再骂了。”

 

接下来,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刀是从哪儿来的。

 

陈世峰的律师称:

 

刘鑫开门将水果刀给江歌防身,结果,被陈世峰夺走。江歌在门外见到陈世峰的时候,刘鑫说:“好可怕”,把这个拿上。

 

刘鑫递了一把水果刀给江歌,江歌想进去但刘鑫不开门。江歌用刀吓陈世峰,陈世峰感到绝望,所以反过来刺伤江歌。

 

江歌被刺第一刀倒下以后,陈世峰想到高额的治疗费用,感到人生终结,遂起杀心继续刺了几刀。尸检结果显示,江歌死因正是第一刀,因颈部动脉流血过多死亡。

检方称:

 

刀是陈世峰事先准备的,并且他们发现陈所在大学研究室里有一把与凶器一样的刀不见了。

 

如果是刘鑫递给江歌的,那么,陈世峰可能就被认定为“激情杀人”;如果是陈世峰自己带来的,那就是“蓄谋杀人”。二者在量刑上的差别,直接能影响陈世峰是否会被判处死刑。

 

陈世峰这样说是为了能摆脱法律的严惩,刘鑫那样说则是为了摆脱道德的谴责。

 

这一对人真的很般配,他们所有的说辞都是为了自己。

 

只有江歌是无辜的,只有江歌母亲的眼泪是真切的、令人心碎的。



2


江歌案,让我想起一个词:罗生门。

 

《罗生门》是日本著名导演黑泽明导演的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作品,被誉为“有史以来最有价值的10部影片”之一。

 

该片是根据日本名作家芥川龙之介的短篇小说《筱竹丛中》改编而成的,故事中的当事人每个人各执一词,最终陷入无休止的争论,真相却无法水落石出。

 

芥川龙之介还有一篇小说名叫《罗生门》,但那篇小说讲的是佛经上的一个故事,跟《筱竹丛中》完全不一样。电影《罗生门》比小说《罗生门》影响更为深远,所以人们多用“罗生门”来代指无法讲清楚的疑案。

 

《罗生门》讲的是一起杀人案。

 

武士牵着坐在白马上的妻子行走山间,与强盗擦肩而过。

 

微风吹起女人的面纱,一个强盗被女人的美貌所吸引遂起歹念。他强暴了女子,杀了武士,而路过的樵夫发现武士的尸体后慌忙报官。

 

杀死武士的是强盗,这一点所有人都可以确认,争论集中在杀人的动机和凶器究竟是长剑还是短刀上。

 

强盗并未否认自己杀死了武士,只说自己把武士捆绑住了,然后当武士的面和他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女子在被强暴过程中停止了反抗。之后,强盗和武士用长剑激战了二十多个回合,武士不幸落败。强盗觉得自己虽然失手杀了人,但自己武艺高强、富有男性魅力。

 

女人承认了自己被强暴,但她说自己被强暴之后被武士丈夫嫌弃,于是她拔出短刀让武士杀了自己,但她悲伤过度晕厥了过去,等到醒来的时候发现短刀插在武士的胸口。此时的强盗早已不知去向,她想要寻死却没有胆量。

 

死去的武士托巫女的口述说出来的又是另一番景象:强盗在自己面前强暴了自己的妻子。可妻子却爱上了强盗,并挑唆强盗杀死自己。武士“士可杀不可辱”,悲愤之下拔出短刀自己剖腹而死。后来,女人和强盗,包括那柄短刀都不见了。

 

樵夫声称自己看到了真相。

 

他说,强盗在强暴了女人以后百般抚慰,希望她能跟自己走。女人无法决定,想要自己的丈夫和强盗以武力决战,而自己会跟随胜出的一方走。武士不愿意为她冒生命危险,并且责问自己的妻子:“在两个男人面前出丑,你为何不自杀?!”强盗见武士如此对待妻子,表达了对女人这样的弱者的同情。女人在对丈夫心灰意冷后为了给自己制造逃命的机会,挑唆武士与强盗决斗。在一阵决斗后,强盗终于用剑刺死了武士,而妻子也乘机从竹林中逃跑了。

 

可是,樵夫的说辞也不一定经得住推敲,因为他偷走了案件最重要的凶器: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匕首,却因为害怕被牵扯而隐瞒了官方。

 

看完这些人的说辞,你只有一个想法:“戏精!全他妈的是戏精!”

 

每个人都改变了事实真相的细节,用尽全力美化、无辜化自己,而让真相变得扑朔迷离。

 

因为自私,每个人都不择手段。

 

导演到最后都没有给出一个确切的答复,或许他认为谁是凶手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表达的对于整个社会和人类的看法。

 

电影的最后,樵夫收养了一个婴儿,看起来是一个向善的结局,可谁知道他是不是要把孩子拿去卖了呢?

 

3


江歌案陷入罗生门,让人越看越绝望。

 

陈世峰主张杀人未遂,称自己第一刀并无杀意,事实是正是他自称无杀意的这刀剁了江歌的命,后面补刀虽有杀意,但和江歌的死并无因果关系,他也是为了少承担医药费而这样做的,这种空子真是钻得登峰造极。

 

总之,医药费比人名贵,是他的逻辑。



刘鑫作为证人,又是满嘴谎言,她似乎只有“不停洗白自己”这一个目的,可能洗到最后她自己都信以为真了。

 

也许是口误,也许是蓄意,刘鑫在说到江歌平时打工的地方,居然用了“酒吧”一词。也不知道有何用意,但这真的非常不厚道,也说明她对江歌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甚至潜意识里恨她。

 

是的,因为江歌救了她,替她去赴死,所以她恨她。

 

人家为她雪中送炭,她却让人家家破人亡。

 

她甚至可能认为,就是江歌的义举导致自己现在千夫所指。别人的生命,比之她的名声,不值一提。

 

只可惜,她似乎都没有想过一点:如果她不说出真相,那么,即使她撇清了所有的关系,也得不到全社会的原谅和淡忘。以后,不管在哪个领域混,她都将寸步难行。

 

我们甚至可以怀疑,虽然人是陈世峰杀的,但刘鑫隐瞒了重要信息,就因为这样,陈世峰才敢提出那么多的辩词,试图减轻自己的罪行,因为他跟刘鑫曾经是男女朋友,他太了解刘鑫了,断定刘鑫为了自保不会说出全部的真相,所以不惜将刘鑫也拉下水,说江歌是刘鑫推出去的。

 

他的目的非常明显:弱化自己的罪行,将社会舆论和焦点都转移到刘鑫身上。

 

再次感慨,陈世峰和刘鑫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人都把自己活成了蛆虫。

 

而江歌母亲,承受了丧女的痛苦也就罢了,还要去法庭上面对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让女儿惨死的罪魁祸首,还要听他们陈述女儿惨遭杀戮的种种细节……

 

想想都觉得心疼!

 

所以那些骂江歌母亲的人,说她是因为自己家死了人所以上蹿下跳到处闹的人,你还有良心吗?你对他人的痛苦有最基本的感知能力么?

 

那些说江歌母亲没把自己孩子教育好,江歌自己没长眼睛、识人不明的人,你们这种“受害者有罪论”也是够够的了。


你们不一定是施害者,但往往会站在施害者这边。


受害者已经无法再开口,还要接受你们居高临下的鞭笞。


老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你让我抽个耳光试试?我绝对只用得到一个巴掌!

 

我们的确应该在教育孩子、保护自己方面多留个心眼,但这并不代表我们被伤害、被杀害是活该。


我们之所以呼吁“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逻辑谬误”,就是因为这种言论是对加害者的纵容和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江歌母亲还算是克制的。如果是我遭遇这种事情,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我可能都会亲自复仇了。如果找不到陈世峰,我可能会挥刀砍向想把他从监狱里捞出来的他的家人。

 

法律治不了你,我以死为代价来治你,让你血债血偿。总之,我自己的孩子不能白白冤死。

 

那些强迫别人宽容的,才是伪君子。你自己想象下,如果是你的孩子遭遇这种事情,你会怎样?

 

为人子者,当他们的父母不幸被人侮辱、杀害,却不敢以私人暴力复仇,那是因为他们相信,法律将会给他们主持公道、实现正义。如果法律不行,你让人家怎么办?哭吗?哭给老天看,期待着老天能来一场“因果报应”吗?

 

我尊重将实现正义的权利交给法律的行为,也替那些实施私人复仇的人感到心痛和悲壮。

4


前不久,江歌妈妈在网上发起的请愿签名,已有20多万的人联合署名,根据日本法律条文,公民有权提“请愿”,但法院未必会服从“请愿”。

  

日本独立的司法制度可能会让国内诸多热切的网友失望。

 

日本一桥大学刑事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程逸柏撰文指出,从日本公布的相关数据来看,从1991年至2015年的25年间,在一审判决中被判处死刑的共197人,平均每年不到8人,实际执行的更少。

 

更令人失望的是,从日本以往有关故意杀人的司法实践经验来看,被害人家属所提出的严惩被告人的要求对是否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影响微乎其微。

 

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个名词:永山准则。

 

永山则夫是日本的“少年杀人犯作家”,他于1968年被捕入狱,当时年仅19岁。



他被捕的原因,是在大街上随意射杀了四个人,仅仅是出于对社会的愤怒。

 

他连杀四人,震惊全国,但当时日本法律上还没有可给青少年判死刑的案例,因此永山的案件开始拖延,经过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后巡回至最高法院,拖了很多年。

 

入狱后,本来从不读书的永山才开始读书,自学认字。他逐渐有了一些灵感,开始以自己艰辛的童年、少年经历为题材撰文出书,结果引起轰动,成了一名多产的监狱作家。

 

永山服刑之后,东京的出版商以及儿童慈善事业人士还共同建立了“永山儿童基金”。

 

1990年,41岁的永山才被判了死刑,还被判处7年后执行。

 

199781日,他被处以绞刑。他将版税捐赠给了世界各地的贫困童工,报纸上和电视上全是永山的遗嘱和介绍。

 

很多民众认为,日本的死刑判决毁灭了一个天才。

 

后来,日本法学界将这种按照犯罪的性质、动机、有无计划性和造成的社会影响,最后再进行死刑判决的方式,称之为“永山准则”。

 

其实我无法理解“死刑判决毁灭天才”或“毁灭人家成为好人的路”这种脑洞的。

 

那四个无辜的冤魂招谁惹谁了,谁能保证他们当中没有人能成长为天才?何况,一个人杀人入狱后变成了天才,其他人也因此跟着沾光?这是啥逻辑?有些人就是纯粹的杀人犯,不具备任何天才的特质!

 

“永山标准”之后,日本法院基本上对死刑的态度是:杀害3人以上,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杀害2人的场合,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无期徒刑,还可以判有期徒刑;杀害1人的场合,判无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对死刑慎重一直是日本的司法传统。

 

1921年,日本就曾发生过一件被认为是“战前最残忍”的“东京市电车司机连续杀人事件”。

 

当时东京市电车公司的一位朝鲜人司机,因为跟住在隔壁的同事吵架,居然一怒之下杀了同事和上司的全部家人,还把自己的妻子杀死了,路过的行人也杀死了。杀红眼的他,一共杀死了7个人,伤了10个人。

 

可这个朝鲜人杀了那么多日本人,最后也就只判了无期。

 

1995年日本邪教奥姆真理教发动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造成超过6000人受伤,13人死亡,2006年教主麻原彰晃就被判了死刑,但到现在还未执行。

 

江歌案最后的结果,法院很有可能不判处陈世峰死刑。

 

我自己想做这样一个揣测:之前大家全民声讨刘鑫,导致舆论对杀人凶手陈世峰的关注度降低。大家总觉得法律会惩罚陈世峰,而我们只能从舆论上谴责刘鑫,所以要帮助江歌母亲一起讨伐刘鑫,结果就被带偏了节奏。

 

这么一闹,刘鑫作为证人的说辞在法庭上难免被怀疑(因为法官不是机器人,是人,是人就会有情绪、有好恶,绝对的中立、不受舆论影响不存在),陈世峰的律师就有机可乘(大家也不必骂律师,没有这个律师也会有那个律师,这是法律上的玩法,律师只对当事人负责也是通例)。

 

法官和犯罪人接触久了,难免会对其产生感情,受害者的惨状法官们没看到,但凶手的害怕甚至假装害怕法官会看到,这些可能都会影响到司法中立(除非法官是机器人)。


最关键的,刘鑫很难做到不管舆论,所以她的中立性会受到舆论的影响,这对江歌妈妈非常不利。

 

作为旁观者,我们只能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

 

江歌已经去天堂一年多,剩下的就只是冷冰冰的法律问题。不管最终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只愿江歌妈妈节哀吧。

 

至于那一对选择像蛆虫一样活着的人,法律制裁不了你,但公道自在人心!这辈子你也别想睡个安稳觉了,愿恶梦缠绕你一辈子,愿你死无宁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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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好的鼓励


一点碎碎念:


关于江歌案,之前两篇文章已经讲得够多,大家可以点击底下的文章链接查看。感谢支持,明天继续关注热点事件。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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