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东莞城区部分路段
虎门二桥高速路段
新增电子警察
即将上线抓拍
这些抓拍设备计划于9月9日正式启动抓拍
届时交警部门将依法
对抓拍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请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出行 平安出行
电子警察增设路段详情如下:
具体抓拍示例: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 | 记3分 | 150元 |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 记6分 | 150元 |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记12分 | 1000元 可以并处吊销 | |
2000元 可以并处吊销 | |||
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在城市快速路上、高速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处罚。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同样要罚款200元。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开车打电话的将处于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扣200元。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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