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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风马落入倒悬之海
​文/尹澈水

典藏:曾经火一样燃烧过的心脏,即使胸口好像只剩下灰烬,也要拼凑起来过完剩下长长短短的人生。

当拉萨的阳光微微反射在门厅那只玻璃花瓶上的时候,有人逆光而来。

是你吗?

我好像一直忘了告诉你。

亲爱的,你是最远的星光。因为觉得距离遥远,所以我会有愚蠢的期待和渴望。

但星光总归是星光。那束黯淡的光芒穿过浩渺的宇宙落在我眼睛里的时候,已经迟到了几个光年。这几个光年,足够我脱胎换骨,甚至湮灭成灰尘。

我庆幸你的光芒不是太阳。也庆幸那逆光而来的人,不是你。

【一】

手机在柜台上拼命振动,我闭着眼睛接了起来。

“我跟你说你这么瘦是有原因的!别人都在吃香的喝辣的享受人生的时候,你自己说说你跑到哪里去了!我猜你昨天晚上一定又没睡觉!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你自己偷偷注册了微博小号天天在那里无病呻吟别以为我不知道!”黄寓绵行星爆炸一般的怒吼声通过电话,瞬间把我乱成一团浆糊的大脑夷为平地。

我拉拉已经滑到膝盖的毛毯,脸埋在一片温暖之中,迷迷糊糊地回答,“睡不着这种事儿也赖我的话,那我真是太冤了……”

电话那边咆哮声更甚:“你到西藏整整两年了!两年!不是两天!你把你自己丢到那种世界之巅是在自虐吗!当初我们为了不让你走,就差把你杀了埋在这儿了!可是你要走,我能有什么办法……”黄寓绵的声音低下来,“早安,陈裳。”

我把毛毯捂在脸上,“我知道你是在担心我。如果换个人来,他一定会以为你在美国,是在倒时差呢。”

“贱人!以后过得不好不要让我知道!”电话挂断了。

拉萨的太阳静悄悄地升起来了,整座城市充满着冷冽却又清新的味道。

仁青总是一大早就送新鲜的水果蔬菜过来。

他的手是拉萨青年男子最常见的手。因为常年的劳动,骨节宽大,手掌粗糙,手心里还长一些茧子,看起来宽厚敦实的样子。他穿青色的藏袍,棕色的靴子沾了一点泥巴。

“陈老板,你真漂亮。”仁青帮我把箱子搬进厨房,脱下手套,说话的时候神色很是认真。他高我一个头,在厨房昏暗的光线里,眼眸却是微微发光的。

一夜没睡怎么会漂亮。

我笑着,略微动容。

来西藏有两年了。开这家青旅,也有一年多了。源于藏人的热情宽厚,所幸在这两年里也平安无事,算得完满。

“如果我直接一点,会不会吓着你?”他重新戴回脏兮兮的手套,仔细地把每一只手指都好好地包在白线编织的手套里。仁青垂着眼帘,睫毛极长,嘴唇很是干燥。他并不看我,只是安静地等着我回答问题。

我不是没见过藏人谈情说爱的。他们直接、热烈,旁若无人。他们表达爱的方式总是很张扬,像是甘愿被爱情焚毁的样子。

沉默着迟迟不能开口。

“你不能总是不说话。或者答应我,跟我好好相处。或者就拒绝我,不要再让我为了你睡不着。”仁青的眼瞳黑白分明,就像他自己一样,非黑即白。这样的一个人,却也能容忍我模糊不清啊。

我的手指悄悄握紧,还是岔开了话题,“七宝好些了吗?什么时候能回家?”

昏暗光线里的男子像是笑了,“果然从陈老板这里永远得不到想要的回答。”他拍拍手,向门口走去,“它只是吃坏了肚子,再有一个礼拜就可以送回来了。你不用担心,我一定把它好好地带回来。”

“如果有机会的话,一起出去走走吧……”我低头,小心翼翼地发声。

仁青扭头看我。即使光线晦暗,还是看得到他脸上笑意明显。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吧。我只是普通人而已啊,我也希望被温柔地爱着啊。

试着跟别人相处,过好余生,才是正事吧。曾经火一样燃烧过的心脏,即使胸口好像只剩下灰烬,也要拼凑起来过完剩下长长短短的人生。

【二】

午饭的时间。厨师是个四川人,是从德吉路的馆子里雇佣的代班。店里游客多的时候就找师傅来,自己应付的来得时候就自己动手。所幸能够住进青旅的年轻人,也不会特别挑。

客厅里是其乐融融的气氛。

沙发上坐在一个穿黑色T恤的少年,怀里抱着吉他,唱一支宋冬野的歌。几个长头发的姑娘,围在他身边,眼睛明亮的像诗一样。

“我知道/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你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我知道/这个世界/每天都有太多遗憾/所以你好/再见……”

是《安和桥》里的句子。

像是一瞬间被拖进了时间的缝隙,与少年程诩舟的过往,全都被一股脑播放在眼前。

彼时我还是天地间无所畏惧的少女,信奉爱了就要燃烧的荒谬道理,耗尽热情去追我爱的男子。而站在舞台中央拿着麦克风歌唱的程诩舟,就是我的英雄。

“你唱歌的样子真是帅毙了……我发誓我这辈子再没见过比你还帅的男人!”灌一口啤酒,清凉的泡沫沿着下巴濡湿了T恤。染成大红色的头发烫了疯狂的大卷,搭在他蓝色的Tee上。我口齿不清地窝在程诩舟怀里,闲着的一只手在他的胸口使劲掐下去,“你爱我吗?你到底爱不爱我?嗯?”明明摄入的酒精过多,那张近在咫尺的漂亮的脸却看得清晰。连同他下巴上青青的胡渣,骄傲上挑的眼角都不能错过。

少年拿着啤酒罐跟我碰了一下,“你醉了,陈裳。喝完这个我送你回去。”他的喉结快速地窜动着。我半眯着眼睛,似乎能看见金黄色的啤酒顺着他的食道涌进胃里去。

“你除了说爱我,什么都愿意为我做,我知道的。”笑着把罐子丢了很远,我站起身来,“我爱你,程诩舟。不管怎么样,我是真的爱你……”摇摇晃晃地向寝室的方向走,大声地哼着他在舞台上曾经唱过的歌。

躺在床上,天旋地转的时候,手机亮了,是程诩舟的短信。

“原谅我真的没办法回应你的爱。我从来没喜欢过别人,但我知道你一定不好受。”
“除了徐熙筝对吗?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是她,别指望我祝福你们。不过我祝你们这对狗男女早死早超生。”我恨恨地回短信。

他知道我是刻薄惯了的,等了许久,也没有再回短信。

我红着眼睛去卫生间,镜子里面的陈裳,红发张扬,两只耳朵上挂满了各色耳钉耳环。她化浓妆,穿短得几乎盖不住屁股的裙子。她看起来真骄傲。可是在程诩舟面前,存在感还不如一条狗。

拿起玻璃瓶子的化妆品,对着镜中那张不堪的脸狠狠砸下去,镜子应声稀碎。

“陈裳你个XX!你他妈一定是疯了!”听见声音跑进来的黄寓绵照着我的肚子就是一脚,脸上还抹着颜色恶心的面膜。

我坐在地上,龇牙咧嘴,“你是要杀了我?”

“你还知道疼啊?疼你他妈就放手啊!你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她冲我声嘶力竭的喊着,就好像我耳朵不好使一样。墨绿色的面膜随着她嘴巴夸张的开合,碎成一块一块的掉在地上。

我指着她的脸止不住地大笑。

黄寓绵穿着可笑的海绵宝宝的睡衣,表情颓然地冲我伸手,“你变成现在这样都是程诩舟的错。”

是啊。我会变成这样,都是你程诩舟害的。

【三】

拉萨的夺底路,有一个昌都人开的“加加面”馆。

“加加面”,顾名思义就是面条一碗一碗的往你碗里加个不停。因为那一碗面条一筷子就能吃完。配着祖传秘方做卤子的肉泥,像我这样食欲不振的人一次都能吃十几碗。

当初把这事儿告诉黄寓绵的时候,她在电话那边都恨不得把我撕成两半。对于一个吃货来说,最痛苦的事也就是看得见吃不着了吧,更何况她连看都看不见。

仁青看着我稀里哗啦地吃面,笑得简直像个看见自家田地丰收的老农民。

“听央宗阿妈说,你是个‘团结族’?”藏族青年坐在充足的晨光里,脸庞线条分明,轮廓是硬挺的,像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样子。他只比我大一岁,看起来却比我成熟得多。

“爸爸是藏族,妈妈是汉族。不过他说在这里,我这样的孩子叫‘团结族’。”老实地回答,顺手把空碗递给老板让他再添一碗。

那时候的确是向往着西藏的啊。我想去那个地方,想看看那个构成爸爸身体血液的地方。即使他已经远离西藏二十多年了,偶尔还是在会翻着藏语书籍的时候悄悄地流眼泪。如今我只身到爸爸的故乡来,他自己却还在繁忙的生意事务中不能抽出一点点时间回来看看。

仁青托着腮看我,眼瞳里是少见的调侃。下一秒他像连珠速射炮一样说了一大段藏语,语速之快足以令全人类震惊。然后他挑挑眉毛,似笑非笑。

“扎西德勒?”我回了一句,当然我也只会这一句,“你怎么不去唱RAP?民族北路那么多酒吧,你可以去赚赚外快的。”

仁青大笑,“快乐的裳姑娘,我真喜欢你。”他的眼睛狭长,烫了小卷的头发整齐地梳在脑后,用一根黑色的皮筋扎着。他穿着一件黑色的衬衫,肩膀的地方紧紧地裹在肌肉结实的肩头上,完全可以想像他衣服下面健壮的模样。

纳木错的湖水真是美,简直就像是倒悬的蓝天。

我裹着自己的枣红色披肩,哆哆嗦嗦地感叹着。明明不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的那种人,还是忘记带外套。

不知名的成群的鸟从湖面飞过,湖水映着它们翅膀繁复美丽的纹路。

藏族青年沉默着拥住我的肩膀,与我一起看着远处慢慢踱步的牦牛。

“裳姑娘,我觉得我能给你幸福。”仁青的肩膀足够宽厚。他稍稍用了点力气,就感觉到我整个人都被好好地包起来了。两人抱着的地方是温暖的,这温暖偷偷地涌进了胸口,翻搅得心情不能平静。

我吸吸鼻子,“先说好了,我只嫁给你一个人。”

仁青似乎是笑了。他低头吻我的额头,将手上戴着的宽大的戒指摘下来,套在我的大拇指上,“以后除了我谁都不许碰你,连我的亲兄弟也不能。”

悄悄地抓紧了青年的袖子。

你该庆幸你遇到的是现在的我,一个全新的陈裳。

所以你也该谢谢程诩舟。是他将旧的陈裳毁灭干净,再由你重新拼凑。

【四】

很多时候我并不愿意回忆自己的大学生活。除了不堪就是委曲求全,除了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就是虐待自己去迎合你。

程诩舟,你说过你喜欢女孩子长头发染红色的吧?隔天我就去染了头发,明明知道自己对染发剂的过敏,还要忍受头皮烧灼的疼痛。程诩舟,你曾经指着路边走过的穿短裙身材火辣的女孩说好有味道的吧?从那之后我把衣柜里面超过膝盖的裙子全扔了,买了好多条性感的短裙,冬天也恨不得能光腿出门。程诩舟,是你说写字小的女孩子看起来好可爱的吧?我从那之后再没写过曾经引以为豪的行书。

好像恋爱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A喜欢B,B爱着C,C再反过来喜欢A。因为爱不能等价交换,所以我从来不奢望你程诩舟有一天会转过头来说陈裳我喜欢你。即使是喝醉了酒吐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即使是发烧到四十度的时候,也从来没这么想过。

你和徐熙筝走在一起的时候,笑得可真好看。后来你的每一首歌都是为她写、为她唱。当我过生日的时候,我跑去泡酒吧,打电话给你希望你能给我唱支歌。

你还记得你说什么了吗?你说女孩子不能堕落。

晚上从学校外的超市买了一打罐装啤酒,和黄寓绵躲在天台上喝酒吹风。

黄寓绵从前就是个喝酒抽烟说脏话的真性情姑娘,所以对于我的“堕落”表现得非常痛心疾首。她非常费解地捏扁一个罐子,丢在我头上,“你说爱情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能让你从个黑长直萌妹子变成个痴汉?还是个只喜欢王八蛋的痴汉。”

我醉醺醺地努力睁开眼睛,看着模模糊糊的星辰,“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少女嗤笑,以白痴这个词轻松给我冠了名。

“我总觉得,我不管你,你早就死了。”黄寓绵摆出一个要给月亮敬酒的架势,“所以从今以后,我也要做个有梦想有目标的人。我的目标就是……”
笑出声来,我捏她的脸,“没有蛀牙?”

黄寓绵悲愤交加,“你还有没有点人性?我觉得我简直是个保护鸡仔的老母鸡,鸡仔还都是白眼狼。”

夜空朗朗,星辰如同浩渺夜幕中为谁点的灯。

那个时候喜欢听苦情歌。不是因为漂亮的旋律,只因为歌词里面那些为爱奋不顾身的人,跟我太过于相似。常常猝不及防眼泪夺眶,像歌里说的,在思念里沉沦。

我枕在冰凉坚硬的水泥台阶上,却满脑子都是程诩舟漂亮微笑着的脸,久久挥之不去。

后来在眼睛上刺青这项新技术才降临我所在的小城,我才幡然醒悟。

程诩舟,你就是我纹在眼球上的漂亮的纹路。因为疼,才记得清楚。因为自己不能时常看到,才会留给别人狼狈不堪的印象。

微博里不是说吗,坚持去对一个人无条件的好,在你自己眼里是坚持,别人眼里是犯傻,你爱的人眼里就是个挥之不去的麻烦。

【五】

我在拉萨这件事,除了黄寓绵和亲近的几个朋友之外,没有别人知道。

最初到这里的时候,也被高反折腾得几乎死掉。整夜的失眠,头痛恶心,因为洗澡在浴室晕倒,感冒,一周下来瘦得几乎脱了相。诊所的大夫拿我没办法,也只是劝我尽早离开西藏,不然搞不好性命都保不住。抗生素吃了大把,整天都看着输液瓶里白色的液体发呆。

七宝也是从家乡带来的。初来乍到的它倒是没有任何高原反应,窝在我的病床上整天只会舒服地睡觉打呼噜。

那个时候没有谁在身边,所以不管是不是委屈难过,也只能自己扛过去。

是我值晚班的日子。

怀里抱着暖黄色的毛线,手里忙忙碌碌地在织一件宠物毛衣。虽然知道七宝不一定肯穿,但起码这也算是漫漫长夜的消遣。

客厅的木桌上放着一盏橘色的小灯,时常有客人睡不着,就在灯下面看书上网。

轻轻的敲门声。

仁青隔着门上的玻璃冲我笑着,街灯暖色的灯光映在他漂亮的眸子里,他穿一件黑色的夹克衫,整个人都是朝气而健康的。

拉萨的昼夜温差很大。我仍然记得高中地理课本里有一句话是描写新疆温差大的,“早穿棉袄午穿纱,晚上围着火炉吃西瓜”。这里的夏天还好,冬天在这一点上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没有那么多新鲜水果可吃罢了。如果不是碍于我是一个人类,在这日照强度和昼夜温差的栽培下,我一定会长成一颗甜的令人发指的哈密瓜……

我的右手被仁青揣在他的衣兜里,他宽大的手掌紧紧地包着我的手。每当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总觉得自己的手尺寸太小,牵手的时候更是如此。他的戒指已经被我穿了一条银链子挂在脖子上,贴在胸口。最初很冰凉,但渐渐地被体温温暖着,暖的几乎要融进心脏去。

夜晚的拉萨安静祥和,热闹也仅限于酒吧街。

他的右手伸过来摸我的头发,从头顶一直抚摸到及腰的发尾,“裳姑娘的黑头发真漂亮,摸起来像缎子一样滑。还在读书的时候,应该是最好看的时候吧?”

“你总是这么夸我,我会骄傲的。”我怎么会告诉他我不愿提起的过往。

来西藏之前把一头红头发染黑拉直,就再也没管过它。所幸发质足够好,现在披散下来的头发柔顺而自然,再也没有刻意的张扬的红色,反而更喜欢。

以前是极端的行动主义者,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改变全世界。现在无条件地信奉命运,坦然接受生命的疾苦和细小的快乐。

你看,我总是忍不住在把从前跟现在比较着,来告诉自己我过得不错。

地上的人影靠的很近,路灯的光线把我们的影子拉得长长短短,似乎这样就能走完一生的错觉。

此时的安静是命运对我的厚待,我无尽感激。此后的变故,也不过是命运的无常,不值得喟叹和哭泣。我坚信云端那一双手,总会让我的心灵有所归宿。

【六】

早晨的时候又是被黄寓绵的电话铃声吵醒,特意设置的铃声锲而不舍。铃声里那个小孩子的声音不停地叫唤,“你孙子给你来电话了!你孙子给你来电话了!你孙子叫你赶紧接电话!”

我恨极了她这一点。毕业之后她选择留在一线城市做一个忙得连早餐都不能好好坐下来吃的小白领,最大的发泄方式就是在大清早打电话给我扰我清梦。她说这样才能感觉稍微平衡一些,否则有一天肯定要抑郁死。

她一定不知道,专家说每天被噪音吵醒的人也容易抑郁。

“我迟早有一天要被你害死……”我闭着眼睛嘟囔,“你受不了就来我这吧,我赚的这点钱养活你这吃货虽然艰难点,但起码不让你受罪……”

电话那边却异常平静,“程诩舟去西藏了,和徐熙筝。我今天才在微博上看见那家伙的更新,说是已经到拉萨了……”

不亚于晴天霹雳,嘴上还颤巍巍地回话,“西藏那么大,不可能那么巧就能碰见我吧?拉萨还29518平方千米呢,58万人他还认得我是哪个?我运气再差也不能到那种境地吧……”

话没说完,脑后一凉,我就知道我一语成谶。

门被打开了。

那是一对漂亮的年轻情侣。男的帅气不羁,女的温柔可人。世人眼里他们就是并蒂开放的花朵,可那也是我这辈子再不想见到的脸,此刻却真真切切地站在我面前。

我张着嘴,半天吐不出一个字。仍窝在柜台里面的小床上,毛毯拉着盖住半张脸。

“我们要两个床位,最好是四人间。”徐熙筝穿一件白衬衫,黑色的长发用丝带绾在脑后,散着的几缕自然地垂在脸颊上,美好到任何语言都是赘述。她笑着看我,化了淡妆的脸柔和美丽。

迟钝的大脑这才反应过来,站起来给他们登记。

即使大学的时候她是程诩舟喜欢的人,我和徐熙筝也并不熟悉。而现在我这清汤寡水的样子跟那时候浓妆艳抹的妖精模样相去甚远,她更认不出我。

时隔两年再见的程诩舟,并不如我想像中的那般云淡风轻。他呆立在门口,眼睛像看到什么难以接受的东西,迟迟不能从我身上移开。如果换做我,可能我也会震惊的。毕竟一个如同人间蒸发几乎等同于死了的人,又在相隔千万里的地方相见了。
我摆出得体的对待客人的微笑,“欢迎光临恩寻青年旅社,以后有什么问题尽管找我好了。你们可以叫我央金。”

“太好了,初来乍到的什么都不懂,终于能找到一个和蔼的老板娘了……”徐熙筝隔着柜台握住我的手,左手无名指上赫然是一枚样式简单的戒指。

“你们看起来真般配啊,祝你们蜜月愉快。”我笑眯眯地看着面前这一对璧人。

“也不是蜜月啊,只是在决定结婚之前好好地疯玩一次罢了。”她毫无防备地说着,满脸都是幸福的光芒。

是啊。我只是个无关痛痒的旅店老板,除了祝他们幸福之外什么都做不到的。

徐熙筝背着包上了楼。

程诩舟似乎是想说什么的样子,略微发着灰色的瞳眸欲言又止。

我对着他笑着摇摇头,是制止他,也是制止我自己。

我们之间,不能再有什么了。叙旧寒暄的话,也完全不需要。

【七】

去接七宝回家的时候特意把织好的毛衣也给它带了去。

喵星人和汪星人虽然都是宠物,可脾性却差了十万八千里。狗狗很乐意你打扮它,而喵星人只把你视作它卑微的仆人。套上毛衣的七宝像一根木桩子一样一动不动,仿佛被施了定身术。仁青乐不可支地用手指去逗弄它,七宝也是一副不甘被凌辱的表情,恨不得立刻就解除束缚把愚蠢的人类咬上一口。

回了旅店,七宝总算挣脱了毛衣,翘着尾巴往客厅走。

程诩舟跟徐熙筝和一群人都在公共区域坐着,听说话的内容似乎是在讨论今天的行程。

突然听见徐熙筝的惊呼,“这只小猫跟咱们以前上大学养的珍珠一模一样。可惜后来因为毕业了之后没办法安置,所以送人了。现在想起来真可惜啊……”语气是略略悲伤的,“等我们回去之后再买一只来养好不好?”她笑着问程诩舟,七宝在她的怀里示好似的蹭来蹭去。

他回应着也把微笑摆在脸上,“好啊,一切都依你。”可是他悄悄握紧了手指的动作,还是被我尽收眼底。

如果不是徐熙筝提起,我想我都要忘了七宝的来历了。

那是五月,大学的毕业季临近。

大四上半年程诩舟就和徐熙筝出去租房住了,所以自那之后就很少跟他联系了。

即使以前跟程诩舟有怎么样的过往,原则上我还是个好人。不舍得自己爱的人不幸福,所以即使自己会痛苦也没关系。

有天他突然急急忙忙地打电话给我约我出来,见面才知道是要送我一只猫。说是送都是勉强,只是因为我家在本地,所以是托付还差不多。也不忍心拒绝,因为宠物的生命是脆弱的,转送其他人也来不及,只得收下。我记得那个时候七宝还不叫七宝。这只虎皮纹路的小猫被它的女主人徐熙筝叫做“珍珠”。至于个中典故,也不过是他们恋爱的时候还都是穷学生,买不起太贵重的礼物。而这只猫,就代替了珍珠一样的存在。

我在柜台里面坐下,七宝又慢悠悠地踱着步子,跃上我的膝盖,找个舒服的姿势打起了小呼噜。我抚摸着它顺滑柔软的毛发,听着客厅里天南海北的海聊。

真庆幸我在这两年里有所长进,可以摆着同样的笑脸面对不同的脸。

我不是当初那个陈裳了。淡定自如,波澜不惊。

不是否定当初的自己,只是觉得所有时光都该珍藏。癫狂火热的东西,只要一次就够了。我们的人生总是粗粝又缺少温柔,但这样的日子只要体验过一次,人世一遭就不能算作白白度过。

我现在仍是快乐而坚强的,就足够。

【八】

开旅馆的这一年多,留言册已经被游客们写满好几本。

他们有的出售闲置物资,有的在上面写日记,有的只匆匆写个名字,自己的,或是自己心心念念不能忘记的人的。里面的句子不管长短,看着总让人忍不住鼻酸。

晚上托了店里的一个管事的阿妈值夜班,我自己却跑到民族路的“百年孤独”酒吧。不为喝酒,只为听听外面来的人谈论外面的事。跟仁青的关系已经差不多定下来了,过几天要去拜访他的阿爸和阿妈。

舞台上坐着个拿着吉他唱歌的男子,麦克风把他的声音散得孤寂感十足。要一杯长岛冰茶坐在吧台上,一边喝酒,一边欣赏那个看起来很像是流浪歌手的歌手唱歌。

随着民谣歌手宋冬野的走红,本来小众的民谣几乎变成了人尽皆知的口水歌。电视里的选秀节目总有歌手抱着吉他故作深沉唱几句“你才不是没有故事的女同学”,但其实真正能唱出味道的人屈指可数。

“真想好好地跟你聊聊天,可是这么多天,总是找不到机会。”身边坐了一个人,散发着淡淡香皂的味道。这么多年,我认识的身上会散出这种味道的,也只有程诩舟一个。

我喝一口酒,“聊什么?你过得好不好这种问题?”晃晃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嗤之以鼻,“回去多陪陪你的未婚妻比较好,别在我这浪费时间。”

他的脸庞在酒吧暗色的灯光下还是老样子。轮廓优美,薄唇如削,笑起来显得邪气又薄情。“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在西藏。”

“因为喜欢这里,就这么简单。”我托着下巴看他,“如果你以前注意过的话,我还是个藏族呢。”

已经是后半夜了。

我趴在吧台冰冷的台面上,眼睛里的程诩舟开始模糊不清。

长岛冰茶有着茶一样的名字,里面却兑着烈性酒。初尝时觉得酸甜可口,宿醉醒来之后一定头痛欲裂。

“你喜欢小孩吗?”我像个酒鬼一样呵呵傻笑着问他。

程诩舟脸色如常,“陈裳,你醉了吧。”

我在他的肩膀上使劲拍一下,“我要是说我没醉,你肯定就觉得我醉了。不说这个,说真的你喜欢小孩吗?”

“当然喜欢。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好爸爸。”他微微皱着眉毛。

我笑得一脸傻气,“我今天不小心看见徐熙筝去药店了。后来我也去了卫生间,就不小心看到了。程诩舟,恭喜你,你要当爸爸了。可能她明天就要告诉你了。我不骗你,我说真的。”

我从来没见过程诩舟的笑有那么惊喜。
他马上站了起来结了账,匆匆离开酒吧,走路的时候满脸都是比我傻气多了的笑。

舞台上那个长头发大胡子的流浪歌手还在唱。

我捂住脸,泪水透过指间的缝隙偷偷淌下来。

程诩舟,我陈裳从认识你开始,就没有对你撒过一次谎。唯一的一次,就是刚才你问我为什么来西藏。这个让我逃到这里来的原因,是你,也只能是你。

你试过从播下种子开始,去种植一株植物吗?你明明知道这一株植物不久以后就会死去,还是全心全意对待它。然后等它第一次有生命的迹象的时候,再亲手杀了它。

我就是那么过来的。过程真的太疼了。再多的眼泪和嘶吼,都不够表达和描述它。

【九】

飞机带着巨大的轰鸣声从头顶飞过。拉萨机场干净又整洁。

刚到机场大厅,就看见黄寓绵那个死女人踩着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像一个落魄的格格一样跑过来,脸上都是眼泪。她恶狠狠地抱住我,在我耳朵边上一边大呼小叫一边哭,“王八蛋你又瘦了!每天吃那么多好吃的你他妈的怎么就不多长点肉啊!是不是有人欺负你啊!你告诉我是谁我断了那孙子的后!”

身后的仁青尴尬地笑着。

哭过后,黄寓绵顶着可笑的熊猫眼跟仁青握手。

“我还是不放心,一听见程诩舟那孙子住在你的旅店我就炸毛了。正好工作不太顺利,更年期女上司老找我这貌美如花女员工的茬,然后我就决定飞来找你了。”黄寓绵絮絮叨叨地边补妆边说,对着小镜子一个劲地挤眉弄眼,悄声问我,“程诩舟没怎么你吧?还有你真的决定就这藏族同胞了?就这么嫁了?”

我捏捏她的脸,“程诩舟他都是快当爹的人了,还能怎么着我?何况仁青对我多好啊,人家哪点配我都足够。”

“我去你都要嫁了!我这连个男人毛都找不着!快把我也嫁出去算了!”她哀嚎着。

旅馆的留言册又要写完了,顺路就去文具店多买了几本。

打开自家旅店的门,我们三个人的脚步都顿住了。

“你可从来没告诉我你的装修风格是印象派……”黄寓绵永远都忘不了她的黑色幽默。

柜台上所有的东西都被扔到了地上,茶杯碟子都打碎了,连门厅摆的玻璃花瓶都粉身碎骨躺在地板上,那枝原本插在里面的百合被踩的稀烂。整个客厅简直像刮了一场飓风。

楼上传来女声的叫骂。

那是徐熙筝。

我快步上了楼,太阳穴突突地跳着。

他们房间门口围了几个人。我拨开人群进去,什么都没看清楚,就被烟灰缸砸了个正着。尖锐的疼痛侵袭了我的脑袋,有热热的东西顺着额头流下来。我努力地睁眼,“程诩舟徐熙筝你们怎么了?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吗?”

视线里是程诩舟颓然的脸,徐熙筝哭得上气不接下气,“都怪我没早认出来你……原来你就是缠着诩舟不放的狐狸精……我早就听说过你了陈裳……不要脸……你们前天晚上到底干了什么恶心的勾当!还有你解释清楚这留言册上的话是什么意思!”她又扔了一本留言册过来。

是旅馆的第一本留言册。那个时候我刚开了旅馆,写了很多心情进去。

粗略一看,我笑出来,“那都是以前的事,现在我跟程诩舟早就没关系了。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而且从开始就是我一厢情愿,不关他的事。你们不是都要结婚了吗,这些事情早就该翻篇了……”头晕的厉害,我捂着伤口靠住墙壁,挣扎着不坐下去。

程诩舟灰色的瞳眸是浓烈的情绪。是什么,我已经无力去探究。他问我,“你为什么不跟我说那些事。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自己的事告诉你干嘛?你会做什么来安慰我吗?”也许头实在是太疼了,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你赶快跟她解释啊。说我跟你没有什么的。她肚子里有宝宝不能生气的……”

天昏地暗。

有一些事的确是被我刻意隐瞒着的,而今天又被揭露出来。

毕业典礼那天,程诩舟喝多了。他把我当成了徐熙筝,对我做了那样的事。他也在我身体里种下了小小的一颗种子。那颗种子在我的身体里慢慢长成一个生命。我不想被他知道产生困扰,也知道我们是彻底的不可能。所以我才逃到了拉萨,把那株快要长成的植物销毁在它刚有生命迹象的时候。

这件事,只有我自己知道,甚至连黄寓绵都不知道。

疼痛总是比爱容易放下。

所以如今我已经没有任何怨怼。不管是对程诩舟,还是对我自己,抑或是对我这段张皇混乱的青春。我只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平安快乐,不必在深夜辗转反侧,哀伤喟叹。

【十】

常去的诊所有一个医生叫建藏,最初被高反欺负的快死了的时候是他悉心治疗我,所以自那之后身体不舒服总是去找他。

我对着镜子看自己被包扎成猪头一样的脑袋,忍不住抱怨,“这哪里是被砸伤了,不知道的人一定以为我做了开颅手术。建藏医生你一定要这样做吗?你别忘了我可是旅店老板,被客人看到了说不定会以为我是黑帮老大……”

“比开颅也好不到哪里去。你这么瘦,你的皮下脂肪薄得几乎没有。那可是玻璃烟灰缸,你的脑袋没被砸个坑就已经是幸运了。”他一边慢条斯理地洗手,一边回答我。就这样清闲的状态,居然还顾得上跟仁青用藏语调笑几句。

黄寓绵哭得像个泪人儿,抱着我使劲道歉,说她应该早点来保护我。

我套上帽衫的帽子,又盖了一顶棒球帽,猪头脑袋才不那么明显。

休息了一下重新回旅馆。

被飓风席卷过似的柜台和客厅被好好地收拾过,碎掉的杯碟和花瓶之类被换了新的。新的木质茶具杯子十分漂亮考究,全都造型漂亮并且描着代表吉祥如意的藏式花纹。

程诩舟郑重地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不薄的一沓,是钱。他垂着眼帘,“这算是赔偿。很多很多,都要跟你说对不起。昨天的事,真的非常抱歉……我并不知道熙筝会变成那样……希望你能原谅她。至于我,不奢望你会原谅我,但我是真心的……希望你能得到幸福……”

我摇摇迟钝的脑袋,半天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黄寓绵劈手夺过那信封,狠狠地瞪了程诩舟一眼,恶语相加道,“这么点钱找三陪都不够。你最好赶紧滚,带着你的不讲道理的女人,马不停蹄地滚出这里。”

我安静地站在仁青和黄寓绵中间,看着程诩舟跟徐熙筝提着行李离开我的旅馆。

仁青拉住程诩舟,附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藏族男子悄悄地挑起嘴角,狡猾得意的笑容转瞬即逝,甚至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真的笑了。

晚上跟黄寓绵去吃她渴望已久的烤藏鸡。

这吃货吃鸡的速度简直像几百年没吃过肉了。

“我旅馆的杯子花瓶是你换的吧?真漂亮。”我轻描淡写。

仁青的表情有点委屈,“那可是以前喜欢你的时候专门为你做的,这几天想着结婚的时候可以摆在家里。现在可好了,你都还没用过就要给远方来的朋友用了。”

我环住他的胳膊,仰起脸来笑,“反正有你在,再做一百个也来得及。”

我永远不会知道,在我被烟灰缸砸伤之后昏迷的那一夜,仁青坐在我床前几乎急的要落泪发疯。那个平日里宽厚敦实的藏族男子,甚至想到了去伤害程诩舟。就像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程诩舟对我的不仅仅是愧疚。在我消失在他的生活的那段时间,他也曾深切地想念我。是友情的爱情的都再没有任何关系。我也不会知道,仁青在程诩舟耳边说的那几句话。

“感谢你把陈裳这样的姑娘送给我。她的美好,远远胜过你身边的那位。不懂得珍惜的人,是不会透过寺庙缭绕的香火去看里面的佛光的。你这样的人,再去转山转水转佛塔,都是白搭。”

伤害并不是持续的。所有的伤痛都会痊愈,痊愈之时,我仍然愿意去温柔地爱一个人,或是被一个人温柔地爱着。

亲爱的,你只不过是那最远的星光。

我从你身上得不到任何光和热。但我知道我的生命中曾经出现这样一个人,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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